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邢台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邢自然〔2022〕7号
发布时间: 2022-06-13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16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邢台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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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国网邢台供电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办事处,省邢台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邢台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2日
邢台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附 表:地质灾害防治 “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表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邢台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自然资办发〔2020〕16号)、《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京津冀平原地面沉降综合防治总体规划(2019-2035年)》、《邢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2025年为规划期。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邢台市所辖行政区。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类型全、分布广、危害大。截至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411处,其中崩塌149处、滑坡216处、泥石流34处、地面塌陷5处、地裂缝7处,共威胁2254户,7851人,16857间房屋,流动人口543人,财产约2.84亿元。
截至2020年底,平原区年地面沉降量大于50毫米的面积959.66平方千米,累计地面沉降量大于2000毫米的面积56.55平方千米。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5起,其中滑坡12起、崩塌1起、地面塌陷1起、地裂缝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十三五”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实现了“无重大人员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
1.调查评价不断深入
在完成年度地质灾害汛前核查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基础上,开展了河北邢台峡谷群国家地质公园1:1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旅游景区和太行山高速沿线地质灾害隐患专项风险排查,编制了威胁对象一户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方案,完成了25个重点城市总体规划区和工业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摸清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底数,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奠定了坚实基础。针对2016年“7·19”暴雨影响的信都区(原邢台县)、沙河市、临城县、内丘县组织实施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完成了22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为下一步开展工程治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2.监测预警效果明显
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模型,继续联合气象部门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利用微信、短信、电话等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传递给社会公众,指导各地提前避险。“十三五”期间,共完成预警15次,发布市级地质灾害预警产品45期,发送信息76次、19700余条,维护市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实时更新数据库。
2016年“7·19”暴雨期间,共发布市、县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26期,其中红色1期、橙色5期、黄色20期,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7645人。
进一步夯实了县、乡、村、监测员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防灾责任人,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实现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
3.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积极筹措资金443.16万元,实施了临城县赵庄乡上贯峪村滑坡、内丘县獐么乡米家沟石桥南洼滑坡、临城县赵庄乡虎道村南坡滑坡、临城县赵庄乡魏家庄村西南沟泥石流、临城县赵庄乡双石铺村蝎子沟泥石流等5处威胁人口多、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其中,2016年“7·19”暴雨期间,对出现滑动等重大险情的临城县赵庄乡上贯峪村滑坡、内丘县獐么乡米家沟石桥南洼滑坡,组织实施了削坡减载、修建挡墙和抗滑桩等应急治理工程,解除了10户64人136间房屋地质灾害威胁。
4.防治能力不断加强
建立了市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平台,监测预警网络与市气象局以及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互联互通,实现了信息共享、视频会商、远程指挥等功能,提升了地质灾害防治指挥能力。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邢台分院与河北地矿局第九地质大队组建了河北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邢台分中心,配备17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骨干、2架无人机、2辆地质灾害应急车等装备。组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驻守专家组,汛期派出5个技术指导组下沉到县乡村基层一线开展巡查指导,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技术保障。
5.防治制度不断完善
印发实施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了《邢台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不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6.防范意识不断增强
以受威胁群众为重点,以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为着力点,每年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深入学校、村庄、集镇、公园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组织了灵活方便、简单实用的避险演练,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开展地质灾害知识宣传10场次,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20场、2500人次。实施地灾避险演练22次(其中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2次),参与人员达1800人。
“十三五”期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诉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地质灾害隐蔽性强,底数掌握不够准确;二是监测水平不高,预报预警不够精准;三是减存量压力大,综合治理任务艰巨;四是基层管理人员流动强,防灾能力不足;五是研究水平不深,科技创新能力不强。
(三)面临的形势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各界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新任务。
三是“十四五”时期将是邢台实现赶超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将是邢台补齐短板的攻坚突破期,将是邢台各种比较优势集中释放期。未来五年我市仍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持续扰动,地质灾害防治面临新压力。
四是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极端气候频发,加之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特点,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难度。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大力加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防灾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以人为本的防灾理念,秉承“减存量、控增量”的管理思路,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合理布局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避免建设工程引发地质灾害,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综合运用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等措施,切实增强防范能力,有效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2.明确责任,属地管理
严格遵循“属地”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应急、住建、交通、文旅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负责防范治理;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防范治理责任。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树立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一盘棋的大局观念,针对不同地区地质灾害发生规律,聚焦“美丽邢台”建设需求,突出人员聚集区、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突出汛期重点防范时段,根据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依规防灾,科学减灾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的制度体系,依规依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试点推广普适型监测仪器应用,提升防灾减灾科学水平。
(三)规划目标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管理制度,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初步建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到2025年,防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底数更加清晰,监测预警更加精准,综合治理更加有力,基层防灾队伍更加稳定,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突发性地质灾害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地面沉降快速发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地质灾害对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影响明显降低。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依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考虑地质环境条件、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将全市划出3类15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西部山区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和临城县西部山区,总面积1670.54平方千米,涉及沙河市蝉房乡,信都区宋家庄镇、冀家村乡、浆水镇、将军墓镇、路罗镇、白岸乡、北小庄乡、城计头乡、龙泉寺乡、西黄村镇,内丘县侯家庄乡、獐么乡、南赛乡,临城县赵庄乡、郝庄镇、石城乡。该区地形高差大,沟谷发育,岩体风化严重,节理裂隙发育。区内泥石流、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旅游景区(峡谷群、天河山、云梦山、周公山、九龙峡、紫金山、黄榆岭、蝎子沟等)、高速铁路国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邢和铁路、太行山高速、邢汾高速、平涉线、邢左线、邢和线、邢昔线、邢峰线、褡石线、隆昔线、抗大路等)、村镇学校等人口密集区。
(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1.临城县竹壁村-内丘县磨窝村一带以煤矿、石膏矿为主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临城县竹壁村-内丘县磨窝村一带,总面积77.86平方千米,涉及临城县黑城镇、临城镇,内丘县五郭店乡。该区为邢台市主要的产煤区之一,区内分布有多个煤矿和石膏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2.内丘县东庞煤矿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内丘县东庞一带煤矿区,涉及内丘县内丘镇、大孟村镇、柳林镇,信都区皇寺镇,总面积60.32平方千米。该区为邢台市主要产煤区之一,区内分布有著名的东庞煤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3.内丘县大孟村一带以煤矿为主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内丘县大孟村一带,涉及内丘县大孟村镇,总面积3.05平方千米。区内分布有多个煤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4.内丘县西阳-上屯村一带以煤矿为主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内丘县东部西阳-上屯村一带,涉及内丘县官庄镇,总面积1.47平方千米。区内分布有多个煤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5.信都区兰羊村-襄都区王家庄一带以煤矿为主的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信都区兰羊村-襄都区王家庄一带,涉及信都区会宁镇和襄都区晏家屯镇,总面积18.29平方千米。区内历史上分布有多个煤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铁路、国道、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6.信都区郭村石膏矿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信都区郭村-潭村一带,涉及信都区皇寺镇,总面积2.06平方千米。区内历史上分布有多个石膏矿,采矿活动强烈,易发生突发性地面塌陷。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7.信都区尚汪庄石膏矿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信都区尚汪庄村-南尚汪村一带,涉及信都区会宁镇,总面积2.78平方千米。区内历史上分布有多个石膏矿,采矿活动强烈,易发生突发性地面塌陷。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驾校及工矿企业等。
8.邢东新区邢东煤矿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邢台市东部邢东煤矿一带,涉及邢东新区豫让桥街道办事处、襄都区晏家屯镇,总面积19.27平方千米。该区内分布有邢东煤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园博园、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9.信都区大路村-先贤村以一带煤矿为主的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邢台市信都区大路村-先贤村一带,涉及信都区南石门镇和羊范镇,总面积3.38平方千米。区内历史上分布有多个煤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10.信都区羊范村-固坊村以一带煤矿为主的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邢台市信都区羊范村-固坊村一带,涉及信都区羊范镇,总面积2.23平方千米。区内历史上分布有多个煤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11.信都区李村-沙河市葛泉-新城-白塔-显德汪-王窑一带以煤矿、铁矿为主的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信都区李村-沙河市葛泉-新城-白塔-显德汪-王窑一带,涉及信都区李村镇,沙河市十里亭镇、新城镇、白塔镇、刘石岗乡、册井乡,总面积157.28平方千米。该区为邢台市主要煤、铁产区之一,区内分布有多个煤矿、铁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12.沙河市綦村镇一带以铁矿为主的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沙河市綦村镇后坡村-西毛村一带,涉及沙河市綦村镇,总面积13.64平方千米。该区为著名的“邯邢式铁矿”的主产地之一,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高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13.沙河市中高村东一带以铁矿为主的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沙河市中高村东一带,涉及沙河市十里亭镇,总面积1.46平方千米。该区为分布有沙河市高店铁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高发易发。防治重点是道路、农田等。
14.沙河市上郑村-前升村一带以铁矿为主的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沙河市上郑村-前升村一带,涉及沙河市十里亭镇、新城镇和赞善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16平方千米。该区为分布有多个铁矿,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高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南水北调总干渠、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15.隆尧县亦城村-屯里村一带以煤矿为主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隆尧县亦城村-屯里村一带,涉及隆尧县双碑乡、尹村镇,总面积5.51平方千米。区内分布有亦城煤矿,采矿活动较为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柏人城遗址等。
16.隆尧县双碑一带以石膏矿为主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隆尧县双碑村-周村一带,涉及隆尧县双碑乡、东良乡,总面积12.44平方千米。该区为著名的石膏矿产区,区内历史上分布有多个大型石膏矿,采矿活动强烈,易发生突发性地面塌陷。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17.隆尧县大市口村-周张庄村一带以煤矿为主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隆尧县大市口村-周张庄村一带,涉及隆尧县东良乡、北楼乡、隆尧镇,总面积2.34平方千米。区内分布有丰达煤矿,采矿活动较为强烈,地面塌陷多发易发。防治重点是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三)地面沉降、地裂缝重点防治区
南宫-威县-广宗-平乡一带以地面沉降为主的重点防治区。该区总面积2669.47平方千米,涉及新河县仁让里乡、西流乡,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西丁街道办事处、北胡街道办事处、南杜街道办事处、苏村镇、大村乡、南便村乡、大屯乡、明化镇、王道寨乡、大高村镇、薛吴村乡、垂杨镇、紫冢镇,威县七级镇、高公庄乡、赵村镇、张营乡、章台镇、贺营镇、贺钊镇、侯贯镇、常屯乡、洺州镇、方家营镇、固献镇、第什营镇,广宗县全域,巨鹿县阎疃镇、张王疃乡、堤村乡、王虎寨镇,平乡县全域,任泽区新店镇、骆庄乡,南和区郝桥镇、寻召乡、东三召乡、阎里乡、三思镇。该区地处地面沉降高易发区,区内累计沉降量大于800毫米,最大累计沉降量超过2000毫米,最大年沉降量超过100毫米。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道路、农田及工矿企业等。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调查评价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在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排查成果基础上,对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和临城县4个重点山区县(市、区),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施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编制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图、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分类提出风险管控对策建议,为防灾减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
2.组织开展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核查
每年汛前,沙河市、信都区、襄都区、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柏乡县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核查。查清各隐患点基本特征,致灾体、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及影响因素的变化,判定现状稳定性和发展趋势;掌握警示标识破损、缺失情况;核准防治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信息;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及时补充完善防灾预案;逐点更新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管理台账,运行与维护全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对已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运行情况开展核查,重点核查工程的损坏、淤堵等情况,建立核查管理台账,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3.推进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每年汛前,各县(市、区)要以城镇、村庄、医院、学校、集市、养老院、幼儿园、旅游景区(玻璃栈桥)、矿山、在建工程和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为重点,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结合近年来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特点、规律,重点加强敏感区域以及新建高速公路沿线、山区乡村道路两侧、山区农村切坡建房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查清灾害点具体位置坐标、空间分布范围、基本特征、现状稳定性和发展趋势等。将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补充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台账,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二)加强监测预警
1.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预报预警会商机制,密切关注雨情变化,结合地质环境条件,科学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进一步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在现有信息发布渠道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提高预警信息传播速度,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基层干部和受威胁的群众,夯实信息传送“最后一公里”。
2.建设完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网络
一是进一步夯实群测群防体系。将核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落实群测群防人员。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选择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熟悉情况、在村内常驻、具有一定防灾减灾知识的人员担任群测群防员,及时更新群测群防员管理台账。保障群测群防员工作条件,配备简易实用的监测和报警装备,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探索建立优秀群测群防员奖励机制,进一步提高群测群防员的监测预警能力,切实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地质灾害防治主力军作用。
二是加强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完善和推广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驻守指导机制,每年汛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驻守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支撑地方开展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地质灾害变化趋势研判、险情调查处置等,提升群测群防工作专业化水平。实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包片驻守制度,组织专家汛期驻守4个山区县,指导协助做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巡查排查以及灾情险情调查监测、提出处置措施建议等工作。
三是加强专业监测预警建设。在总结已有专业监测工作基础上,针对威胁人口较多、稳定性差,暂时难以搬迁避让和治理的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试点推广安装成本低、实用性强、安全性能好的普适型监测仪器,最大限度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提前预警预报,及时为避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加强采空塌陷防治工作
一是督促有证矿山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采空塌陷防治工作。沙河市、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都分局、邢东新区分局要加强监管,督促相关矿山企业切实做好警示牌设置、地面变形监测、常态化人工巡查等工作。另外,鼓励矿山企业开展采空区治理、改进开采工艺,减少采空区规模,降低采空塌陷风险,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轻采空塌陷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是加强责任主体灭失矿山采空塌陷防范。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政府要积极采取设置警示牌、开展常态化人工巡查、加强对采空区周边群众宣传教育等措施,强化责任主体灭失矿山采空塌陷防范,减少采空塌陷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进一步推进东部平原地下水监测站点等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建设,为全市地面沉降防控决策提供支撑。
(三)实施综合治理
1.加大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力度
对调查发现的风险高、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山区县、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简易工程治理措施,开展排危除险,及时彻底消除威胁隐患。
2.积极开展工程治理
对威胁村庄、居民,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稳定性较差、风险等级较高、不宜避险移民搬迁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工程治理。
3.加强地面沉降防控
突出水资源管理在地面沉降防控中的关键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水务部门要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各部门加强协同联动,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使我市平原地面沉降得到有效控制。
(四)提升防灾能力
一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依托河北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邢台分中心,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技术专家,进一步充实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逐步形成技术过硬的涵盖不同专业类别的老、中、青专家梯队,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政策制定、专业咨询、技术论证等提供技术支撑和辅助决策咨询,推动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建设。依托河北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邢台分中心,升级改造现有调查监测预警设备、数据传输网络、技术保障系统,加强无人机航测系统等先进装备配置,增加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分析技术装备,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保障能力。
2.加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避险演练。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临城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在“实用、管用、有效”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受威胁群众简易、方便的地质灾害避险演练。通过演练,让基层群众进一步强化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到灾情险情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手机等媒介和进学校、村庄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识灾、辨灾、防灾、避灾能力。加强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群测群防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各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基层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群测群防人员日常巡查监测、灾害前兆识别、紧急情况上报和组织避险撤离等业务水平,逐步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
(五)完善防灾制度
完成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临城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印发实施,落实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管理办法和汛期巡查驻守制度,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水平;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省有关制度,不断推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本级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应急管理、电力、铁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无缝隙、全覆盖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合力推进“十四五”规划组织实施。
(三)落实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发〔2021〕4号)的精神,根据“十四五”规划任务目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支持开展地质灾害核查、排查、巡查及汛期驻守、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排危除险,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防治技术装备建设、避险演练、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强化源头管控
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引导各项工程建设选址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地区。对于确需在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地区开展的城乡建设、铁路公路建设等,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提前采取避让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没有开展评估以及防灾措施不到位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等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引导村民自觉避免随意切(削)坡、开挖、堆土弃渣等不当行为,切实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政府在办理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申请手续时严格落实“三到场”规定和地质灾害防治要求,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宅基地,对不按规定建房的,不得通过验收,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注重舆论引导
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宣传地质灾害危害、防治知识及好的经验、做法,培育防灾文化,树立地质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理念,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表:
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表
任务 | 编号 | 分项任务 | 任务安排 | 预期成果 |
健全体制机制 | 1 |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建设 | 完成市、山区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规范、科学、有序地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市、山区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调查评价 | 1 |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 开展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临城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编制不同层级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图、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分类提出风险管控对策建议,为防灾减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 | 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临城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报告 |
2 | 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核查 | 每年汛前,山区各县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已有地质灾害隐患实地核查、隐患点认定核销及已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运营情况核查等工作,更新管理台账。 | 各山区县年度地质灾害核排查工作总结 | |
3 | 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 每年汛前,各山区县对辖区内人员聚集区、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加强敏感区域以及新建高速公路沿线、山区乡村道路两侧、山区农村切坡建房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 ||
监测预警 | 1 |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预报预警会商机制。进一步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在现有信息发布渠道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提高预警信息传播速度,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基层干部和受威胁的群众,夯实信息传送“最后一公里”。 | 汛期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 |
2 | 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 | 一是将核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落实群测群防人员;保障群测群防员工作条件,配备简易实用的监测和报警装备,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探索建立优秀群测群防员奖励机制; 二是每年汛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驻守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支撑地方开展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地质灾害变化趋势研判、险情调查处置等。实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包片驻守制度,组织专家汛期驻守4个山区县,指导协助做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巡查排查以及灾情险情调查监测、提出处置措施建议等工作; 三是在总结已有专业监测工作基础上,试点推广安装成本低、实用性强、安全性能好的普适型监测仪器,最大限度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提前预警预报,及时为避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 试点安装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仪器,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进一步完善 | |
3 | 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 进一步推进东部平原地下水监测站点等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建设,为全市地面沉降防控决策提供支撑。 | 监测点建设成果报告 | |
综合治理 | 1 | 排危除险 | 对调查发现的风险高、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简易工程治理措施,开展排危除险,及时彻底消除威胁隐患。 | 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总结报告 |
2 | 工程治理 | 对威胁村庄、居民,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稳定性较差、风险等级较高、不宜避险移民搬迁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工程治理。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总结 | |
防灾能力建设 | 1 | 专家队伍建设 | 依托河北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邢台分中心,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技术专家,充实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推动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事业的科学发展。 | 充实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 |
技术装备建设 | 依托河北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邢台分中心,升级改造现有调查监测预警设备、数据传输网络、技术保障系统,加强无人机航测系统等先进装备配置,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技术装备保障能力。 | 配置一批先进装备 | ||
2 | 避险演练 | 地质灾害重点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强化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到灾情险情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 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总结 | |
宣传培训 | 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手机等媒介和进学校、村庄、旅游景区、建设工地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群测群防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各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基层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群测群防人员日常巡查监测、灾害前兆识别、紧急情况上报和组织避险撤离等业务水平。 |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总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