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统计局关于我市南和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9-18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377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2021年6月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对市南和区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转交案件要求开展了立案核查。发现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有关方面细化分解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并与统计数据报送挂钩,造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大面积失实;有关部门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违规提供具体项目统计数据,参与统计造假;邢台市及南和区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有关方面对21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厅局级3人,县处级3人,乡科级及以下15人;省统计局对28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14家企业处以罚款,14家企业(单位)处以警告、责令改正。

我市南和区统计违法案件的发生,反映出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统计法治观念淡薄,对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缺乏充分认识,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引以为戒。

县(市、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市安排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采取有力举措,坚决遏制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要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从市南和区统计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要严守纪律规矩,夯实工作责任,筑牢统计基层基础,维护统计数据质量。要强化执法监督,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邢台市统计局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欢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向邢台市统计局举报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