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河北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对我市转移支付资金奖补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17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302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依据《邢台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河北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对我市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意见》及《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骨干电商主体奖励项目的通知》(邢商[2023]93号)、《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奖励资金的通知》(邢商[2023]151号)文件精神,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奖励主体予以奖励。经各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符合条件的奖励主体进入公示考察阶段。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邢台市商务局。受理单位:邢台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至21日,联系电话:0319—2625969。

             邢台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符合条件的奖励主体名单

 

 

 

 

附件:

符合条件的奖励主体名单

符合申报骨干电商主体奖励资金的企业(5家),分别是:河北启明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河北聚存商贸有限公司、邢台华顺宠物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临西县语桐商贸有限公司、新河县安和家电经销处;符合申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的(8家),分别是:邢台市华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邢台无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北德润会挑贸易有限公司、邢台金糖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联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北快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富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宁晋县柒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符合申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奖励资金的(1家),为平乡县航大慧聪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平乡县省电商基地运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