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0-18 发布机构: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13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改革创新,贯彻落实《邢台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邢政办字〔2022〕3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邢台市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分别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项目逾期未验收及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5.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2项,其中作为项目主持人(第一名)最多1项。承担在研项目主持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6.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7.申报的医疗卫生项目,其主持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参加过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发表过论文(在申报书附件中上传证明);样本数应当足够大;实验设计和实验数据必须符合统计学要求。
8.优先支持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市级审核未立项的项目。
9.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邢台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可在邢台市科技局网站“信息公开”栏自行下载)和各专项申报指南,避免盲目申报,保证申报项目质量。
10.各归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单位积极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逐级推荐。
网上申报登陆“邢台市科技局网站(kjj.xingtai.gov.cn)—邢台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1.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首次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均需在“邢台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单位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邢台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入口点击“项目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邢台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登录入口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单位将申请书审核通过后请及时联系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提交。
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如需修改,请在申报期内查看项目审核状态,项目提交到哪级管理部门,联系管理部门退回。申报期内退回的项目直接退回给申请人修改。申请人修改后再次提交,单位、归口部门再次逐级审核。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登录“邢台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科技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归口用户管理”栏目新建审批用户,并分配管理权限。
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审核、提交市科技局。
直报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
5.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暂不报送纸质申请书,待确认立项后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要求
1.申请人线上提交截止时间:11月10日18:00;
2.项目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1月13日18:00;
3.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11月17日18:00。
四、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科 0319-3288312
农村科技科 0319-3288319
规划与监督科 0319-328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