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邢台市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15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47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关于选聘邢台市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律师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责

  邢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是邢台市人民政府审理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提供意见建议的专业咨询机构。委员为市人民政府管辖的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制定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文件、编写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例、开展行政复议监督等工作提供咨询意见,聘期3年,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以续聘。

  二、选聘对象

  熟悉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知识或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高等院校法学教师、执业律师;从事土地类、农业农村类、城乡建设类、卫生健康类、环境类、食品药品类等工作的技术性专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品质,公道正派,无刑事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三)经常居住地在邢台市内,有条件参与案件咨询或者其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四)具有五年以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专业技术领域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8日。

  报名方式:

  填写《邢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聘报名表》(附后),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符合选聘条件的印证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等。《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PDF格式)。请务必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xtsfysc2023@163.com(邮件名称为“单位+姓名选聘复议委员”)。

  资格审查

  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参加工作的便利性、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提出拟入选委员人员名单。

  公示期限

  公示通过市司法局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选用。

  (五)有关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联系人:石雅岚 刘力超 电话:2182588

  

  邢台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