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邢台市委重要要求,照市委《邢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邢台建设规划(2021-2025年)》《邢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排部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林业建设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执政方面

1、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是党政一把手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邢台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邢台市林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定期召开会议,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023年,党组会议累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全面汇报4次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把依法决策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强化法治意识

2、按要求报送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报送《邢台市林业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考核的自评报告》《邢台市林业局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结报告》。

3、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按要求报送述法报告。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按要求将述法报告报送至依法治市办,按要求报送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并在局官网公开。按时报送各种工作总结类报告、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等。

二、依法行政方面

4、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情况。一是制定《邢台市林业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自学与培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干部法律素质。按要求聘请河北鑫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孟红燕作为常年律师顾问,并组织开展林业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4次,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开展全市林草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两期;12月20日,在局五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现场考试。二是制定《邢台市林业局“科站长讲业务、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方案》,开展“科站长讲业务、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营造人人讲业务、人人懂业务的学习氛围,营造守规矩、顾大局、重执行、敢担当的工作氛围,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做到政策熟、业务精。三是通过法治教育网组织全体在职员工参加《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课程》学习、通过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组织注册人员参加“2023年度邢台市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专题网班”学习。

5、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实施情况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我局制定了《邢台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有效进一步推进了全系统林业依法行政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我局2023年度至今,按照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4次,我局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通过法治教育网组织全体在职员工参加《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课程》学习,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学习《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河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以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6、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邢台市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印发《邢台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林业系统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邢林办字〔2023〕8号),对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滥用行政裁量权、不文明执法、执法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执法等“五类突出问题”。按时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8份,按时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年中考核材料。

7、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制定邢台市林业局涉林矛盾纠纷预警机制《邢台市林业局行政复议制度》《邢台市林业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制度》《邢台市林业局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程序》,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监督职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涉企复议渠道,优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2023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事项发生。

8、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效。一是按要求聘请河北鑫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孟红燕作为常年律师顾问,并组织开展林业法律知识培训;按要求报送依法行政日常材料和考核资料。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显著。2023年度开展林业法治宣传20余次,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制定《邢台市林业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邢台市林业局2023年度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双随机抽查4次,均未发现问题。三是组织局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3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邢台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骨干“助力开发区提档升级”》文件要求,编写林业执法教材。四是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野生动植物执法效能。今年以来,我市林业部门配合公安部门、检察院立案查处多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三、科学立法方面

9、科学立法。我局积极履行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开展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征集工作,按要求研究并反馈立法项目建议。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和参与立法调研、评估、论证等工作,按要求提出并反馈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公正司法方面

10、公正司法。我局高度支持配合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能、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工作。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动态调整注销行政执法人员2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7名,组织局20名行政执法人员(含新增)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我局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邢台市依法推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强化府院联动进一步强化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工作流程,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我局2023年无行政争议案件。

11、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我局支持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核实权,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查建议、意见及时回复采纳。按时向检察院八部报送1至12月份的涉生态环境资源类行政执法半月报、月报数据。12月14日,市林长办公室和市检察院在市林业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席会。与会双方相互介绍了在涉林行政执法和司法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会议强调,要加强司法检察监督和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对口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技术支持、保护修复等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联合行动督导督办、调研评估涉林领域的重大案件办理,并及时总结经验。要加强涉林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册,普及法律知识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为保护林草资源提供法治保障。

12、支持公安机关工作,为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印发《邢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站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指导各县(市、区)林业执法部门共出动人员2751人次,车辆831台次,受理查处11起涉林违法案件,行政处罚11个单位或个人,罚没21.5万元,恢复林地0.0783公顷,追责问责0人。二是印发《邢台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林区草原区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全市林业系统“全民禁毒月”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利用“全民禁毒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山区景区、公园、学校等人员流通性强的场所,通过现场发放禁毒铲毒宣传手册,悬挂禁毒条幅,张贴毒品识别画报,播放禁毒宣传短片,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推荐群众关注河北禁毒、中国禁毒官方微信和微博,不断扩大网络平台禁毒宣传的影响力。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共组织各类宣传151次,发放禁种铲毒宣传材料24370份,签订禁种责任书113份,出动人员3118人次,车辆1054台次,踏查地块52511亩,未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三是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履行“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审查主体责任,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2023年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5次,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无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清理0件。

五、法治社会

13、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局内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学习情况。4月24日,在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会;4月26日,在局四楼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培训会;6月6日,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6月19日,在局五楼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理解与适用培训会;11月27日,在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会;12月20日,在局五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现场考试。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与培训,切实有效提高了全体在职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水平,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在林业工作中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邢台市林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宣传培训情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基本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世界森林日”主题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爱鸟周宣传、民法典宣传月宣传、“世界防止荒漠化与干旱日”等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2023年至今累计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累计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达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教育效果,切实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爱护森林的意识。

14、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认真组织落实《邢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是通过宣传、现场答疑等形式提供林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50余次,增强了广大群众和企业对涉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有效预防不知情违法行为。通过林业执法,查处违法违规涉林案件,打击各种毁林占林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开展技术下乡服务情况。我们通过“专家服务”、“专家小分队”和“专题技术讲座”结合我局“三区”林业科技特派员帮扶活动,深入林场、果园、农户和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示范等活动,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截至目前,开展各类林果技术服务400余场次,培训林果农400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500余份。同时,我们还通过“邢林科技”公众号发布不同果树春季各项栽培管理技术措施、石硫合剂熬制方法、低温天气应对措施等技术文章21篇,利用“行风热线”及时解答林果农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低温天气防范工作通知》和《果树雨雪天气后管理措施》,帮助林果农减少因低温天气造成的损失,使生产管理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此外,我们还利用电视、邢台林业网、果树管理微信群、QQ群、电话等多种形式,发布不同时期果树管理技术,传播和解答果农技术咨询90余个,接听热线电话40余次,帮助果农解决技术问题100余个。

三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搞好种苗服务。为规范种苗市场秩序,推进良种使用率,增进林果农增收,深入基层企业广泛宣传种苗信用体系建设和良种补贴政策,2023进行种苗政策宣传20余次,发布供求信息300多条。在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严格管理的同时,当好种苗企业的“服务员”,及时发布种苗供求信息,充分利用林业网、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为种苗生产供需搞好服务。

 

                                                                                    2024年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