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监控抓拍点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5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42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关于启用监控抓拍点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启用电警抓拍点位:

新南环与滨江路交叉口、新南环与襄湖岛交叉口、新南环与潘庄村交叉口、新北环与321省道人字口、百泉大道与智慧路交叉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启用卡口抓拍点位:

新南环与留客村交叉口、新南环与东户村交叉口、新南环与东前留村交叉口、新南环与滨江路交叉口、新南环与襄湖岛交叉口、新南环与潘庄村交叉口、新北环与321省道人字口、百泉大道与智慧路交叉口

抓拍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