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4-01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129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2023年以来,邢台市统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各项部署,围绕我市法制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推进我局法制建设工作,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系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邢台市局党组、邢台市局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举措,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建设要点》,研究统计专项执法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到统计业务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深入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加强统计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和研究统计工作9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研究推进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学习全省“依法依规统计 防治统计造假”专题报告会精神等

(二)全面深化统计法治意识。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及支部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听取和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5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统计违法案件文件精神。今年以来,局党组已经开展学法8次,均扩大至局内科室负责人。
  强力部署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推进会议,先后制定《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治理目标、存在问题、治理措施,推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四)深入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积极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必修课要求今年以来邀请省统计局领导来邢授课辅导作依法统计报告2次,受众达3000余人18个县(市、区)(开发区、邢东新区无党校)实现统计法党校,开发区、邢东新区也在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二、深入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工作部署邢台市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执法检查工作,研究部署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入退库专项执法检查、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协调组织市、县两级执法骨干人员参加国家、省执法检查;全力配合国家局对我市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重点抽查检查,省局对我市的统计督察整改专项督导检查。

强化部署推动。市统计局制定下发了《邢台市统计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围绕重点指标、重点专业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及时检查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情况各级统计机构认真制定本地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确保消除执法空白县,按时保质完成全年执法任务数量。2023年,邢台市、县统计部门共执法检查634家统计调查单位,其中,市局执法检查101家,县(市、区)执法检查533家,市、县两级实现了“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共立案12起。

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执法文书。2023年初,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流程标准,下发至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并制备了执法规范用语参照,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二是落实“三项制度”。设立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及时跟进,案件事实认定是否准确、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等进行法制审核。公开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执法过程严格遵守亮证执法,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监督。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在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上传到信用信息平台,并在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是强化培训。多次抽调县(市、区)持证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在每次专项执法开展前,均联合相关专业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流程、数据认定等培训。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采取“现场检查+培训”方式,通过执法实务现场教学,解决部分执法人员统计业务知识不足、缺少执法实战经验问题。

开展调研指导6月份,邢台市局深入临西县、清河县调研指导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实地查看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对县(市、区)执法检查资料进行规范,对执法卷宗制作进行指导,围绕切实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展开交流探讨,并广泛征集意见建议。9月-11月期间,我局开展了“零立案”问题专项整改调研,自2017年以来,全市部分有执法权的县(市、区)仍然存在着“零办案”的突出现象,通过现场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问题原因,,根据发现的共性问题立行立改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制定《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机制》,加强对县级统计局的执法案件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23年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重点执法检查423个,其中立案处罚12家企业。11月23日市统计局对全市20个县(市、区)分管法治工作副局长,法治机构负责人,执法证持证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通报统计违法案件、执法流程专业培训,通过法治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效能。截至目前,全市较2022年新增4个县退出执法立案空白县,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全力做好统计立法普法宣传

)全力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相关文件的出台。一是强化部门协作。为推动统计监督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与纪检部门贯通协作,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同发力,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部门贯通协作的工作办法(试行)》《市统计局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统计部门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走在了全省统计系统前列,得到了国家、省统计局好评,其他地市统计部门纷纷致电学习二是夯实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持续督促各县(市、区)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文件。目前,全市及20个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文件均已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做到全覆盖。市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也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强化统计系统法治意识教育。以全体职工会议、支部会议等形式学习10余次,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开展警示教育

(三)加强和创新统计法治宣传。一是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公园建设。南和区统计局积极探索统计普法新形式,精心打造了全省首个“统计法治公园”和“统计普法长廊”,被河北省统计局作为统计法治宣传先进典型上报国家统计局,并在全省进行推广。9月21日,邢台市统计局在南和区举办现场观摩活动。截至目前,南和区、内丘县、市经开区、广宗县、新河县等13个县(区)已完成统计法治公园建设,其余7个县(市、区)正在进行建设和规划设计;二是广泛开展统计法律培训。7月31日,开展五经普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题,紧紧围绕“依法普查,真实准确”工作核心,宣讲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诀策部署,阐明经济普查相关法律依据,指明普查法律法规底线,明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并结合统计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先后到市高新区、任泽区、新河县、威县、信都区为领导干部作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结合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指明统计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的履职要求,明确领导干部应该坚守的统计法律底线,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9月20日,市统计局以“统计开放日”为契机,结合“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的统计开放日主题,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市统计局各专业坚持“专业培训必讲统计法”,今年以来已开展专业培训90余次,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三是编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目前简报已编发42期。

开展“进企业”活动。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积极对接企业,向企业大力宣传《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全力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邢台市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的中的第13条明确要求:“出台各行业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杜绝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行为,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新模式,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严格执行27个市直单位337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以解决统计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开张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质效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局领导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并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邢台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质效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邢台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质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同时相关方案已第一时间下发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求各级统计局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均已完成统计执法中“五类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新模式。市统计局与税务局紧密合作通过将入库单位资料与税务平台数据比对,不进企业现场即精准定位违法企业。

(三)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我局已针对全市统计在库单位出台了《邢台市统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进一步维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未来,邢台市统计局将继续《邢台市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相关要求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保障市场主体稳定运行,为邢台市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五、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

坚持从严从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强化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一是强力部署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推进会议,先后制定《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治理目标、存在问题、治理措施,推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作方案,下发数据质量核查通知,深入县(市、区)实地核查建立自查进度日报告制度,下发提示函,就进一步加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作出提示,要求再重视、再加力、再落实。按照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对基期不实数据进行改正,并常态化做实当期数据。三是重点执法检查。建立统计与税务联合监管机制,2018年以来存在企业税务资料与税务系统申报数据不一致问题的8个县18个单位逐一核实,并对13个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个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将相关责任人平乡县原发改局副局长(负责商务工作)黄雪栋移交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到位。四是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定期邀请统计业务专家到市委党校授课,进一步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着力夯实源头数据基础,确保统计数据“不重不漏、颗粒归仓”。

六、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邢台市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担任组长,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信用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明确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统计信用建设日常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制定2023年度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和相关举措梳理本单位统计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统计信用信息共享,依法将统计信用信息推送到信用邢台平台,做好执法检查信息、统计失信企业认定等公示公开,及时对失信企业进行修复认定

落实统计信用承诺。每年组织报表单位在年定报期间签订统计数据真实准承诺书;展县市区领导干部和统计部门主要领导统计求真求实求准承诺;制定投资项目入库真实性承诺制度,每月新增入库投资项目需要由县(市、区)主管县领导和统计局长签字。

抓好统计信用宣传教育。组织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诚信统计宣传教育活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树牢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营造良好的政务诚信氛围。利用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诚信统计进社区、进街道宣传活动寓宣传于执法,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实地核实指导等,开展送法宣传“进企业”活动,积极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氛围。

 、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明年工作安排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统计法治宣传还不够广,普法形式还比较单调,依法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全社会氛围还未有效形成,仍存在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依法统计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现象。二是基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不足,且部分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水平仍需提高。三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业务能力亟需提高由于统计工作专业性强,且专业划分多,基层统计人员流动频繁,对调查单位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不

明年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学习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理论武装学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落地生根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政府统计人员参加执法培训考试,强化统计执法队伍人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素质能力

是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将依法统计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使统计法治精神真正融会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把调查对象的知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积极性

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统计执法监督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统计违法线索举报和实地核实核查机制,畅通统计违法线索举报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违法行为,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联系,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不断改进检查方式,全面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提升统计执法监督实效,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对于查实的统计违法案件,严格依法予以惩处。



邢台市统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