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邢台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4-22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00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5月5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林业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提升站位强化整改、靶向聚焦精准整改的工作思路,促进问题见底清零。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跟踪督办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收,照单全收;统筹谋划协调,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自身,剖析问题根源,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林业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理论学习特别是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重视不够、理解不透彻”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并结合工作进行交流研讨,修订完善《邢台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政策理论知识,修订完善《邢台市林业局“三会一课”制度》。三是领导干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深入研读二十大原文、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等。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纳入学习内容,结合主题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除干部领学外,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多次研讨交流,结合主题教育,举办处级干部读书班,深入进行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三是除书本学习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观看视频进行深入的理论学习,赴其他先进地区和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做法。

(3)针对“争先创优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围绕浅山丘陵区绿化、村庄绿化、河渠绿化等绿化重点,科学推进造林绿化,打造信都区“七彩太行”、万亩酸枣基地以及平原区村庄绿化精品村等一批成规模、高标准、有特色的绿化亮点工程。二是督促在保护地管理评估中存在失分的各自然保护地出台改进方案,各参评自然保护地按期形成整改进展报告,并组织工作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核实,督促各自然保护地完善基础保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保护成效。三是对信都区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防火专业能力和素质。

(4)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薄弱”问题。一是在局官网首页长期加挂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链接,微信公众号“邢台林业”开辟“学‘习’专区”“新华关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合集,持续更新。二是利用“林草科技服务”公众号、林业局网站等媒体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三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根据实际,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

2.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和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

(5)针对“森林覆盖率偏低”问题。围绕浅山丘陵区绿化、村庄绿化、河渠绿化等绿化重点,科学推进造林绿化,2023年超额完成省、市下达营造林任务。

(6)针对“林长制工作宣传教育不足”问题。一是通过邢台日报、林业局公众号和网站、林长制公示牌及悬挂条幅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林草资源保护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开展全市林长制工作培训班,从林长制工作规范、林长履职及巡林档案管理、简报撰写要求、网格化管理进行培训,并现场观摩开发区“智慧林业”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人员的素质。

(7)针对“森林防火管理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完善森林防火值守制度,统一制作值班表,按值班表值班值守。二是“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已圆满结束。三是成立处级干部带队的督查组,在重要节假日及火险等级高、火灾隐患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一线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

(8)针对“大陆泽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推进迟缓”问题。一是就大陆泽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推进迟缓问题,派驻专员进行长期盯办。二是配合任泽区政府加快项目办理进度,目前已完成财政评审、立项公示、招标公示等招投标程序。三是因水利部门正在进行项目施工,与湿地公园项目地块冲突,须待水利项目完毕后开展水生植物栽植工作。

(9)针对“组建‘市、县、乡、村、林草经营单位、护林员’六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层级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此项工作已完成并按要求于6月7日报送省局,同时对科室分工进行调整,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今后将认真吸取教训,不出现类似问题。

(10)针对“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一是面向各县(市、区)林业执法机构开展共执法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二是印制《种子法》、《森林法》、《林草典型案件评析》、《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学习材料共4500余册,供执法人员学习参考。三是督导相关县(市、区)对涉嫌违法的问题图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四是协调执法联络员,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调研,各县(市、区)均配备1-2名执法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家风家教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局党组会研究通过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听取2023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结合实际制定林业局党组及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12)针对“不重视开展警示教育”问题。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将身边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中心,进行沉浸式学习,开展以案释疑,以案明纪,以案醒人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决性。

4.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3)针对“对实验苗圃存在职工拖欠土地租金以及个人长期借用公款未还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召开实验苗圃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推进会议,查清原苗圃职工拖欠和借用公款的形成原因及具体情况,明确具体解决办法,目前已经整改完成。

(14)针对“对林业局机关有考勤制度而没有执行问题,派驻纪检组没有做到靠前把脉,及时治疗”问题。一是局办公室、机关党委联合加强对机关考勤制度的检查工作,明确要求局属各单位按出勤制度要求月初报上月出勤情况。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对林业局机关出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5)针对“三年来没有办理过自己发现的案件,日常监督形式较少”问题。一是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对公车、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展专项检查。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对林业局机关出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切实做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5.关于“‘四型’机关建设有差距”问题

(16)针对“对新进年轻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足,致使其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较慢”问题。一是组织全市林业政策法规培训会,全面提升林业系统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储备和综合素质。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组织全体在职人员学习《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7)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和完善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重新设计考勤表,由局党组审定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并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科室按时填报考勤表,办公室汇总并及时核实掌握情况。三是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由办公室、机关党委联合随机抽查了解各科(室、站)在岗在位情况,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8)针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一是组织各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二是局党组对全局科(室、站)长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各科(室、站)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19)针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局党组对全局科(室、站)长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各科(室、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20)针对“未将2021年结转资金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2022年预算”问题。一是组织各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和各科室交流沟通。二是科学编制预算,2023年预算批复文件已经将所有相关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2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组织各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人员今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足额录入固定资产,按程序处置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

(22)针对“预算编制不规范、绩效目标制定不合理、资产账实不符”问题。一是认真学习《邢台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保证年度绩效目标连同部门预算经党组研究后,报送市财政局。二是按照规定设置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并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严格资产系统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局党组对全局科(室、站)长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学习《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邢台市林业局物资采购及管理暂行办法》。

(23)针对“实验苗圃存在职工拖欠土地租金以及个人长期借用公款”问题。一是已将调离职工占用的土地收回。二是原文化局青年影院职工欠苗圃款除一人因过追诉期无法追回外,其他职工欠款现已追回。

(24)针对“实验苗圃违规发放宅基地”问题。一是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苗圃占地事宜,实验苗圃积极落实,已收回5户人员宅基地。二是苗圃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其土地出租收益全部用于苗圃职工保险等费用。

7.关于“发挥林业在农民增收致富中的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25)针对“林果业存在果品生产大陆货多、名优精品少、果农科技水平不高经营效益低等”问题。一是大力发展经济林产业,培育优质经济林,扩大优质干果种植面积。二是全面加快干果产业发展,积极推广和引进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名优新特干果新品种、新树种,打造一批特色种植基地,促进连片发展,规模经营,打造精品酸枣基地。三是开展各种形式技术培训和指导,既服务林业生产,又进行技术传帮带。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6)针对“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修订完善《邢台市林业局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7)针对“局党组对发文工作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发文程序,对会议日期、参会人员、会议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二是专人负责党组会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党组会流程和党组成员发言情况如实记录,并进行留存。

(28)针对“党组研究重要事项,发扬民主不够充分”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今后相关事项及时报局党组研究。二是对今年招录的高层次人才经党组成员充分沟通并经党组会研究后,调配生态保护修复科使用。三是对项目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物品采购等会前提前与党组成员沟通,并召开党组会充分征求党组成员意见。

9.关于“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存在抄袭现象”问题

(29)针对“民主生活会个别领导干部剖析材料与网上有关内容大篇幅相同”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邢台市林业局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处级干部进行了深入学习,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剖析问题根源。三是各处级领导干部对照民主生活会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机关党委安排专人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查。

10.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

(30)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邢台市林业局党组会会议制度》《邢台市林业局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邢台市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局党组就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报告等文件进行研究审议。

(31)针对“党组讨论研究干部人事议题时不规范”问题。党组会讨论研究干部人事议题时,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各项规定,班子成员按照规范要求发言,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制度。

1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32)针对“重业务、轻党建,没有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问题。一是坚持党管一切,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将党建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抓。二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三是修订完善《邢台市林业局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四是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终述职报告中,深入总结全年党建工作。

(33)针对“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巡察整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二是机关党委对负责填写党支部手册的党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填写党支部手册,并定期对各支部手册进行检查。

(34)针对“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出现代签,第六支部党支部手册丢失”问题。一是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各党支部2023年党支部手册进行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补充完善。

(35)针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处于半瘫痪状态,无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问题。一是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从党的基本知识、党务工作要点、党支部日常工作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二是约谈第五党支部书记,并对该党支部的党建进行指导,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该支部党员的理论学习。三是督促第五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激发党员干部战斗力和凝聚力。

12.关于“干部选拔、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36)针对“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将《干部任用条例》纳入党组学习,严格落实干部任用各项规定。二是在以后的干部任用中,党组成员充分发表自身意见,规范记录,不以“大家无意见”“均无意见”等概括性表述代替。三是党组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专责记录,严格按照班子成员发言情况逐一记录。

(37)针对“没有体现个人回避”问题。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议题时,严格落实个人回避制度,被研究人员不得列席党组会。

(38)针对“未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问题。在以后的干部任用中严格履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四)关于“了解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3.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39)针对“2021年市审计反馈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2022年仍然存在”问题。组织各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3年预算批复文件已将所有相关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14.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40)针对“上轮巡察市林业局党组反馈问题仍然存在”问题。针对提出的问题,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制定多项整改措施,加强党建工作力度和水平,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由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纪检组多次对林业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局党组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全面推进林业事业提质增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抓好林业生态建设,不断提升林业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能力水平,推进邢台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2212510;邮政信箱: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188号,邮编:054000;电子邮箱:xtslyj123@126.com。


中共邢台市林业局党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