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月,市区优良天数83天

发布时间: 2024-05-27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66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4月及1至4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情况。1至4月,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3,市区优良天数83天,同比增加17天。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锚定目标,细化管控,进一步完善建成区重点区域管控机制,每周一调度,每日一督查,共交办整改问题1086个。此外,严控企业排放,帮扶指导重点企业严格执行排放总量与排放浓度“双控”要求,逐企业、逐工艺、逐环节深度挖潜,制定精准减排措施,日控日管,最大程度减少污染,持续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4月,全市202家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下降14.4%。

我市狠抓臭氧治理,做好臭氧污染应对工作,谋划完成348个VOCs治理项目;坚持全域控尘,持续开展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对市区可作业道路实施全路面湿扫保洁,对背街小巷实行低尘保洁,共清扫主次干道3.4万余公里,冲洗广场游园5100余个,擦拭公共设施13.3万余件;严防机动车污染,全市212家重点用车企业全部安装门禁视频系统并联网,共抽查柴油货车1558辆,列入“黑名单”7辆,并积极推广新能源货车,新增新能源货车148辆,全市保有量达到95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