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申请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29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申请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 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拟于20241231前,转入煤焦油(HW11,252-002-11)10000.0吨至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入申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0319-2023622(兼传真)        电子邮箱:hbj2023622@126.com

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实施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