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政策显成效

发布时间: 2024-04-11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87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因城施策有关要求,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促进邢台市经济社会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4月10日,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取消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邢台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灵活缴存人除外),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地限制,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取消户籍限制以来,共为107户异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4116.5万元,有效解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难的痛点堵点,更好满足来邢新市民、青年人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