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监控抓拍点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4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关于启用监控抓拍点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启用电警抓拍点位:

泉南大街与豫让桥路交叉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泉北大街与襄都路交叉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启用卡口抓拍点位:

泉北大街与襄都路交叉口

抓拍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三、启用测速抓拍点位

新南环迓祜村段龙门架

抓拍违法行为:超速

四、启用限时停车抓拍点位

邢台东高铁站站北路,起始位置为站前广场北侧T型杆、结束位置为站前广场南侧T型杆,采取限时5分钟通行管理措施。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