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2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621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

岗位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做好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47号)要求,在全市开展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全市设置538个临时公益性岗位。各县(市、区)岗位设置数量参考《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1)。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三、岗位征集

各县(市、区)要按照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抓紧时间征集确定临时公益性岗位,于8月23前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统一发布,同时将《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2)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四、招聘上岗

    各县(市、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在确定招聘人员时,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结合高校毕业生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8月31日前完成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招聘工作,910日前确定岗位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920日前组织上岗。

五、日常管理

    各县(市、区)要指导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临时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临时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对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后续帮扶

    各县(市、区)要完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期满退出帮扶办法,做好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通过引导参加基层项目、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深造、推荐到企业就业等方式帮助期满人员有序退岗。对距服务期满不足半年人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切实加强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要大力宣传临时公益性岗位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多种途径方式,持续不断加强宣传,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附件:1.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表

          2.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需求统计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8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表

序号

 

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

1

全市合计

538

2

信都区

49

3

襄都区

20

4

任泽区

20

5

南和区

36

6

沙河市

36

7

内丘县

30

8

临城县

26

9

隆尧县

28

10

柏乡县

22

11

宁晋县

36

12

巨鹿县

26

13

平乡县

39

14

新河县

15

15

广宗县

39

16

南宫市

15

17

 

30

18

临西县

30

19

清河县

25

20

市经开

16


附件2









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需求统计表

单位名称(签章):







序号

用人单位

设置岗位类型

需求人数

补贴标准

项目负责人

单位详细地址、邮箱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

1









2









...









合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上报时间:               

备注:1.项目负责人指本单位专门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负责人;设置岗位类型分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公共管理、基层社会服务三类。
2.上报时间截止:2024年8月22日前。
3.上报地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3690139;传真:3690139;邮箱:srsjjyk@data.xingt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