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2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62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
岗位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做好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47号)要求,在全市开展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全市设置538个临时公益性岗位。各县(市、区)岗位设置数量参考《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1)。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三、岗位征集
各县(市、区)要按照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抓紧时间征集确定临时公益性岗位,于8月23日前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统一发布,同时将《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2)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四、招聘上岗
各县(市、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在确定招聘人员时,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结合高校毕业生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8月31日前完成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招聘工作,9月10日前确定岗位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9月20日前组织上岗。
五、日常管理
各县(市、区)要指导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临时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临时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对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后续帮扶
各县(市、区)要完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期满退出帮扶办法,做好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通过引导参加基层项目、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深造、推荐到企业就业等方式帮助期满人员有序退岗。对距服务期满不足半年人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切实加强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要大力宣传临时公益性岗位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多种途径方式,持续不断加强宣传,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附件:1.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表
2.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需求统计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
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表 | ||
序号 | 单 位 | 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 |
1 | 全市合计 | 538 |
2 | 信都区 | 49 |
3 | 襄都区 | 20 |
4 | 任泽区 | 20 |
5 | 南和区 | 36 |
6 | 沙河市 | 36 |
7 | 内丘县 | 30 |
8 | 临城县 | 26 |
9 | 隆尧县 | 28 |
10 | 柏乡县 | 22 |
11 | 宁晋县 | 36 |
12 | 巨鹿县 | 26 |
13 | 平乡县 | 39 |
14 | 新河县 | 15 |
15 | 广宗县 | 39 |
16 | 南宫市 | 15 |
17 | 威 县 | 30 |
18 | 临西县 | 30 |
19 | 清河县 | 25 |
20 | 市经开区 | 16 |
附件2 | |||||||||
2024年临时公益性岗位需求统计表 | |||||||||
单位名称(签章):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设置岗位类型 | 需求人数 | 补贴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单位详细地址、邮箱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 | |||||||
1 | |||||||||
2 | |||||||||
... | |||||||||
合计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备注:1.项目负责人指本单位专门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负责人;设置岗位类型分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公共管理、基层社会服务三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