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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10-16 发布机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13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面对照检查,从严从实从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下属事业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专职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和督导落实。先后召开6次局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多次专题调度会,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严格实行整改问题清单管理和台账制度,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质量标准,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主题教育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召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新文件精神;二是研究制定了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新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同时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2024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等内容列入学习计划,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领学领读、个人自学、观看视频等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丰富了学习方式;四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围绕学习内容,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截至7月底共开展研讨7次,促进了学用结合、推动工作。
(2)针对“学习方式方法不够灵活”问题。一是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及时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专栏课程,及时转发邢台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好的文章,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工作改进提升;二是6月7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化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效果;三是5月31日,邀请中国人民解放军英模报告团成员、对越防御作战一等功臣、全国劳动模范赵文河同志走进机关开展专题宣讲,局机关、直属各单位4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
(3)针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程度不深”问题。一是主题教育期间已补齐相关书籍并发放到领导手中,保证了每名处级领导干部每人一套主题教育安排的10本必读书籍,确保了领导干部自学效果;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提前将学习资料发放到每名领导手中,做到每人一套学习资料,保证领导干部自学效果;三是在局二楼小会议室设置了2个专门图书柜,用于存放上级下发的图书、文件等学习资料,确保组织学习时能做到资料齐全。
2.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上有差距”问题
(4)针对“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视不够”问题。一是3月29日上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事制度、议事流程等要求,提高了规范化水平;二是3月29日上午召开党组会,每名党组成员针对《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及主题教育未研究部署的问题进行深入反思,与会同志纷纷表示,今后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列入党组会议题进行学习研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3月17日,按照省市委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15日,按照党中央、省市委要求,召开党组会对党纪学习教育安排部署。
(5)针对“融入‘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城市品牌推介主动性不强”问题。一是在3月29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体学习“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工作思路向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靠拢的自觉性;二是经与市交通局、邢台交运集团沟通,于2024年1月底开通“冀南红色旅游”专线,并在专线主要站牌上和专线运营的全部公交车身上印制“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城市品牌Logo,公交专线现在运营正常。
3.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部门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问题
(6)针对“法律法规意识不强”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学习,认真执行宣传工作流程。一是对已印制的内部资料进行封存,停止对外发放,作为工作人员内部学习资料使用;二是对现有讲解词进行史实查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向邢台市有关专家征求意见,报党史部门审核;三是对内部资料印制和使用进行了细致安排,确需出版印刷的,严格按照出版品相关规定执行。
4.关于“履职尽责有弱项,争先创优意识不强”问题
(7)针对“保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严格落实保密制度,持续做好保密工作。一是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安全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严格按保密规定落实好日常保密检查工作;二是利用春节、清明、五一放假之机组织开展3次安全保密教育,组织局机关及服务中心全体人员观看由保密局借阅的保密教育光盘;三是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登记,同时根据国家保密局建议,重新印制文件收发登记本;四是对不符合机密级文件存放环境科室的机密级文件,统一由办公室集中保管;五是对计算机保密提示语张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3处陈旧提示语进行了现场整改,确保人人随时被提醒;六是军休一所、二所按规定配备保密柜,选定保密人员做好涉密文件管理工作;七是局主管领导对存在问题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4月11日下午,经市委国家保密局对我单位保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认保密工作各项整改措施具体可行。
(8)针对“培树典型途径不多、典型事例不突出”问题。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宣传培树工作。一是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积极落实邢台市退役军人创业风采展活动方案,深入挖掘本地区优秀退役军人事迹,总结本地退役军人工作先进经验,积极向市局做好稿件推送工作,由市局统一把关后各媒体做好推送工作;二是加大对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的推送力度,积极向“四型机关”办公室和各类主流媒体推送。今年以来,已在部官网、省厅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市局公众号和河北日报、河北日报客户端刊发我市80多篇信息和退役军人创业事迹;三是对刊发的退役军人创业典型事迹向“四型机关”办公室和各类主流媒体推送。
(9)针对“扶持就业创业力度不够大”问题。一是3月份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资金支付2023年招聘活动经费;二是积极对接人力资源部门,2024年3月30日召开春季招聘会,5月25日组织大型现场招聘会,指导各县(市、区)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共开展17场招聘活动;三是招聘会设立宣传站,邀请孵化基地一同参加,共同向退役军人宣传入驻政策,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地创业,目前邢台市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入驻退役军人企业23家,邢台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退役军人企业34家;四是4月份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1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权负责2024年市本级退役军人招聘会工作。
(10)针对“‘三定方案’执行不严”问题。一是由权益维护科派人到就业创业科学习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发放政策及程序,逐步过渡移交相关工作,从3月份起由思想政治和权益科负责解困资金呈报和发放;二是完成“退役军人流动党员走访联络活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由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流动党员,动态掌握其工作生活状况,全市共有流动党员2560人,其中流入党员396人,流出党员2164人。为拓宽我市“兵支书”的眼界,积极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8月4日至8月10日组织全市优秀“兵支书”代表18人赴成都市村政学院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兵支书”们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三是研究部署全市“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实践活动,利用中小学开学、学雷锋纪念日、新兵入伍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的宣讲活动,截至7月底,全市共组织老兵宣讲活动16场次。联合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2024年度邢台市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宣传活动。待省厅安排部署“百名好老兵”“百名优秀志愿者”选树宣传活动后,及时按照省厅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四是我市2024年表彰项目“全市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未获市人社局批准,因此无法开展此项表彰活动;五是2月份就业创业科拟制并下发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工作方案,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有关待遇保障工作待国家、省级部门明确相关要求后开展工作。
5.关于“‘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抓的不实”问题
(11)针对“上级文件精神向基层传达不到位”问题。军休一所、二所针对此项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进一步从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意识、增强服务水平、强化督导评价方面进行了全面提升。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军休干部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现场将文件政策解读传达到每位军休干部,明确了军休干部退休后应遵守的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军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周五学习制度,定期进行考核,通过常态化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二是排查了近三年军休干部出入境情况,目前两所军休干部中有7人持有护照,军休机构将其护照信息登记造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军休干部出国(境)工作,今后每半年摸排一次军休干部持有护照情况,并更新台账信息,建立管理长效机制,要求直接服务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军休人员职级、伤残、家庭等基本情况,做到熟悉服务对象,精准服务管理;三是严格按照标准制作《定期联系、走访情况登记表》并按时填写,进一步完善了包联制度,按照包联制度每月详细填写登记,做到每位军休干部都有人联络,每月月底进行梳理,开展一站式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军休干部各项权益;四是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对定期联系军休干部、走访慰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军休系统开展全面自查行动,定期抽查了部分军休机构台账建设,加大政策指导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1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持续做好文件制发的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错情发生。一是在3月22日,办公室组织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条例》,开展公文拟办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公文拟办水平;二是修改完善《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文处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由科室组织人员进行学习,掌握公文起草格式、办文流程;三是对外、对上行文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严把公文格式、质量关,有效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被上级退文现象。
(13)针对“工作拖沓、顽疾不治”问题。一是经过与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积极沟通,军休一所于2024年1月完成法人证变更,2024年2月完成零余额账户和基本存款户分设;二是成立调查小组,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军休一所、军休二所院内居民均承担了部分物业服务费用,军休二所新冠疫情期间承担了南北两处门岗的费用,疫情结束后已及时撤销北门岗;三是国家房改政策全面实施后,两个军休所办公区和军休干部家属院连在一起,与家属院内住户共用道路、院落以及其他公用设施,院内住宅楼所有权为个人所有,住房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仍属于军休所,军休所可以在办公区实行物业管理,维护好办公院落和其他公用设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分别与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签定协议,进一步明确权责划分。
(14)针对“对军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加强对现有各项部队移交器材的日常保养维护,使其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作用。一是已联系专业团队进行实地查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爱国主义教育器材维护保养计划,逐步对器材开始维护保养,现已对坦克安装了护栏,正在对飞机安装护栏、坦克喷漆翻新、大炮零件上油;二是对陵园内现有各类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制定管护措施,确保保存完好;三是建立了巡检制度,各类设施、器材等分包到人,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6.关于“在执行党的规章制度上不到位”问题
(15)针对“党组会议研究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工作少”问题。一是制定了《2024年党组会议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二是将研究党建工作列入《2024年党组会议计划》,每季度研究一次;三是3月29日、6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
(16)针对“落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3月29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深化了对党风廉政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具体要求,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列入《2024年党组会议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三是3月22日召开了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四是6月28日召开了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研究《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7)针对“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一是3月29日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明确了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二是结合年度例行工作安排,制定了《2024年党组会议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7月底已召开12次党组会议。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7.关于“抓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各党支部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日常工作细化到月,及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二是局机关党委定期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是4月21日,各党支部开展“周五大讲堂”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
(19)针对“局机关党委会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4月7日,组织机关党委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更加准确地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指定了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留存工作。
(20)针对“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把关不严”问题。一是4月11日,按照市直工委意见,机关党委对军休一所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军休二所党总支副书记进行重新任命;二是4月21日,组织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三是机关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加强指导,对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严格审核把关。
(21)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军休一所党支部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按照市直工委意见,4月18日,军休一所第三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重新进行表决;三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由局机关纪委对时任军休一所第三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四是4月26日,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集中培训,提高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增强党务工作的规范性,防止今后类似问题的出现。
8.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混编混岗长期存在”问题
(22)针对“长期借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问题。一是局成立调查组,通过查看医院记录、上门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军休二所一人长期请病假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调查,该同志自2023年4月以来因病治疗连续请假,军休二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邢台市军休二所考勤制度》审批该同志请假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市军休二所制定了《邢台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在发放2023年度考核奖时,将年度考核奖分为三个档次,对请病假较多的该同志年度考核奖按最低档次发放;二是3月29日上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三是经与市人社局沟通,我局公益岗名额已满无法再申请,7月17日向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了见习岗申请材料,以补充机关各科室工作力量;四是截至3月22日,已将局机关借调人员全部清退回原单位,机关党委起草了《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跟班学习人员管理暂行办法》,6月13日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后开始试行;五是结合单位实际,经8月9日局党组会议研究,试行财务、人事集中办公。
(23)针对“混岗混编现象突出”问题。一是3月29日召开党组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相关人员职务;二是截至3月22日,借调到局机关分别负责办公室文字和机关党建工作的两名军休所专职副书记已返回原单位;三是4月15日组织机关党委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四是局机关党委针对混编混岗问题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混编混岗问题。今后局党组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落实组织人事制度,推进干部人事管理规范化。
(24)针对“干部任免档案要件缺失”问题。一是经与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沟通协调,对涉及到的干部调整文书卷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印,已完成2人的复印存档;二是对局机关负责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档案管理人员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心,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格按要求做好干部任免档案等文书的归档留存;三是局机关、各下属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开展业务学习培训,4月11日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参加档案法业务考试。4月23日参加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题培训会,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9.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成效不高”问题
(25)针对“‘混岗’现象依然存在”问题。一是3月29日召开党组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相关人员职务;二是截至3月22日,借调到局机关分别负责办公室文字和机关党建工作的两名军休所专职副书记已返回原单位;三是4月15日组织机关党委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干部今后局党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落实组织人事制度,推进干部人事管理规范化。
(26)针对“整改措施不实”问题。3月29日研究出台《邢台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具体措施》;4月9日市局下发了《关于征集市级退役军人“四类基地”的通知》,对全市四类基地进行全面摸底,收集相关材料;4月18日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清理优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级党委和政府不再设立“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项目,已有项目予以撤销。我市对现有的退役军人“四类基地”项目全部予以撤销,不再建立;从4月20日起,市局对出台的《邢台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具体措施》和《关于征集市级退役军人“四类基地”的通知》立即停止执行。
(27)针对“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在保值和募捐资金上存在不足”问题。一是3月11日,将市基金会200万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存款利息较高,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3-5月份,基金会理事长带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走访部分理事单位,经与理事单位工商银行邢台分行沟通,工商银行邢台分行向市基金会捐赠2万元,目前捐赠资金已到账;三是5月11日,理事长组织基金秘书处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总结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募集任务分解表,研究资金募集工作,强化责任担当。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靶心,持续用力,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政治上看待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紧扣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改到位 。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不懈推进巡察整改,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按照整改方案推进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整改过程中探索积累的有效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制度刚性、提升整改实效,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做好结合文章,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工作理念,牢牢把握退役军人工作职责任务,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有机结合,将巡察整改激发的干部活力和工作干劲,运用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四型市直机关建设”、塑造推广“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城市品牌等重点工作上来,为实现邢台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131160;邮政信箱: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518号;电子邮箱:xttyjgdw@163.com。
中共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