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10-30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宗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宗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真正把落实问题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坚定立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过程,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整改落实。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副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上下联动、统筹推进。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单位实际,集体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三是统筹标本兼顾,注重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四型市直机关建设”相结合,相互协作、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四是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在思想、政治、能力、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持续调度跟踪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民宗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细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问题
(1)针对“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方面的讲话次数少、不深不透”问题。进一步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力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必学议题,每月组织开展集中研讨,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
2.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民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不够有力,在‘上情’与‘下情’紧密结合方面思考不深、重视不够”问题
(2)针对“在落实市委推进‘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头等大事中,主动性和能动性发挥不充分。人员力量薄、服务单一,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已向省民委申请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进一步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实地走访向企业宣传民族政策,指导隆尧、宁晋加快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二是将民族政策法规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分批次举办民族政策法规培训,提升基层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能力素养。三是以“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活动为抓手,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提高年轻干部工作能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民族科负责人,同时加大人才引进,申请招录年轻干部。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问题
(3)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缺乏系统学习”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完善《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细则》,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全体会等首要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二是制定了《中共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和学习资料管理。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完善,安排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和学习资料管理,按时报送学习开展情况。三是成立了市局信息工作专班,强化信息宣传力量,组织信息员参加全省民委系统意识形态培训,提升信息员素质能力。四是明确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主管领导,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五是通过开展保密协议签订“回头看”,及时与2名未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方面存在短板”问题
(4)针对“局党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少、效果弱、方法单一、形式单一,指导基层党支部学习存在漏洞”问题。一是按要求于2月21日指导机关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选配了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机关党支部委员,反馈问题整改期间,指导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活动6次,局党组成员严格履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活动。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组织记录人员学习如何规范记录党支部手册,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留存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文字、影像等资料。三是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开展再读书、再学习活动,认真完善学习笔记,结合自身职责职能撰写读书心得。
(二)履职尽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聚焦职能不充分,履行职责有短板”问题
(5)针对“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转化为部门具体行动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贯彻落实举措,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河北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贯彻落实举措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我局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科室、主管领导和完成时间,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二是将依法打击网络非法宗教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打击网络非法宗教活动工作,研究制定处置涉民族宗教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将舆情处置作为每月业务大比武重要内容进行晾晒,切实加强对网络非法宗教活动的监管。三是今年以来,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网络非法宗教活动,配合网信部门成立涉网办案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与网信部门开展联合办案,不断加大对网络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四是切实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分教别分批次对全市民宗系统、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切实提高民宗干部、宗教教职人员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和省民委、市直工委公众号宣传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成效。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民族宗教决策部署行动不快、措施不实”问题
(6)针对“在学习贯彻落实上行动少、重形式、轻时效”问题。一是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到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开展学习交流,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以“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活动为抓手,对上级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加大落实力度,制定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亮点清单,每周晾晒,每月比拼,推动各项工作末端落实。二是对2023年研究培训工作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对未能落实的培训做出说明,严格按照议定事项落实培训工作,目前已开展民宗信息舆情培训、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财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市宗教领域依法行政、宗教工作重点村下沉工作队、宗教团体政策法规等各类培训6次,累计参加培训达1000余人次。
3.关于“推进‘四型市直机关建设”动力不足、落实不细’问题
(7)针对“开展活动单一,在具体落实落细上存在差距,在具体学习理解上存在偏差”问题。一是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列为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2024年“四型市直机关建设”重点任务谋划,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将民族政策法规也纳入培训重点内容,制定培训计划。目前已开展民宗信息舆情培训、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财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市宗教领域依法行政、宗教工作重点村下沉工作队、宗教团体政策法规等各类培训6次,累计参加培训达1000余人次。二是结合“四型市直机关业务大讲堂”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挖掘宗教工作中可以宣传的亮点工作,将推荐邢台现代职业学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单位、争取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为亮点工作报市直工委。三是丰富“周一夜学”内容,将“周一夜学”与“业务大讲堂”相结合,制定业务大讲堂课表,由局领导带头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授课,讲解民族宗教知识,累计开展各类学习25次。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8)针对“局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不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上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统战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大会,指导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组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各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挥发监督作用,督促局党组对4名受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党员进行通报,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加强重点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督,严格按要求履行相关备案手续。二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调整,对其他岗位进行梳理,进一步优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推动了局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明确支部成员分工和职责,收集整理党务工作资料,及时查收落实上级党组织通知,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及时收缴党费,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9)针对“局党组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固定资产开展全面盘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进一步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局资产管理。二是根据财务管理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具有会计学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会计,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到财务管理规范的单位进行学习,积极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培训,切实提高了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按要求对使用现金发放补助经费进行了情况说明,严格按要求规范现金支出业务。四是对以非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下账、超范围支出使用专项经费、挤占公用经费的问题,由相关人员对照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进一步规范会计记账,完善内审制度,认真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加强合同、资金支出和会计记账审核。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不实方面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不实”问题
(10)针对“存在退休干部兼任下属事业单位报销费用问题”问题。一是在巡察期间,按要求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监督相关人员按要求及时退还了报销费用,同时加强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指导,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财务报销审核职责。二是责成相关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按要求对相关会计凭证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完善了报销审核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审核水平。
(六)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解决不力方面
关于“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解决不力”问题
(11)针对“局党组未对长期出现的突出矛盾点进行集中解决”问题。一是印发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的通知,结合宗教领域常态化督查,建立督导台账,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提升了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在南和召开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现场交流会,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开展现场观摩。二是对各县(市、区)民宗干部、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组织各县(市、区)指导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七)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存在差距方面
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存在差距”问题
(12)针对“相关文书档案丢失,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一直没有缴纳”问题。一是安排了专人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往年相关档案文书开展了整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开展了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档案管理水平。二是已责成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职工工伤保险和事业保险缴纳,同时加强开展业务指导,积极拓展服务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经济收入。
(八)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弱,落实‘三重一大’不规范”方面
(13)针对“对重大的分工调整等会议记录无表决意见,未执行回避制度和逐人表决,无党组成员讨论意见”问题。一是对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制度各项要求进行分析和解读,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认识,切实提升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对我局“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细化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切实提升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对研究结果进行逐人表决和末位表决,对符合回避要求的会议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三是已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建立了党组会议记录审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组会议记录要求详细记录表决意见,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审核校对,确保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4)针对“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章有关规定,反馈问题整改期间,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活动6次,局党组成员严格履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活动。二是以机关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广大党员为对象,研究制定谈心谈话制度规定,党组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推动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6次。
3.关于“内部管理不科学”问题
(15)针对“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指导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大讲堂和业务大比拼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建立完善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档案工作业务培训,由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在巡察期间完成了2017-2019年档案文书的整理工作。三是开展了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工作,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归档工作。
(九)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有漏洞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16)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并到市委统战部学习经验,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要求记录会议内容,建立党组会议记录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准确、完整、规范。二是按照“凡提四必”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将推荐考察工作整体情况和“凡提四必”相关要求作为研究干部调整的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党组选人用人规则。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党组议事规则以及“凡提四必”相关制度政策要求,并分别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17)针对“干部任职公示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加强对人事制度和相关要求的培训学习,并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规范干部任职公示,组织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公示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提高了人事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评定,补充完善了相关档案材料。三是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全部科级干部档案进行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充相关文书资料,并召开党组会进行认定。明确专人负责人事档案整理归档。四是按要求对相关档案文书资料补充完善,安排专人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规范审档流程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开展了专题学习。五是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按照人事档案专审“回头看”要求及时将相关文书材料整理归档,同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的学习,切实提高人事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人事制度和相关要求的培训学习。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问题
(18)针对“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更新不及时”问题。安排专人更新因私出国(境)登记表,将登记表中相关人员的职务进行调整,每年对干部布控情况进行更新。
(十)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方面
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问题
(19)针对“局机关党支部5年未换届”问题。一是经上级党组织批准,2月21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机关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已按要求报告上级党组织。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党员活动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共计8次,党支部书记修金勇讲党课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各1次,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流程,强化评议结果运用。明确了各党小组负责人,每月初及时收缴党费。规范发展党员流程,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对预备党员转正记录姓名混填现象进行了更正。
(十一)工会管理形同虚设问题
关于“工会管理形同虚设”问题
(20)针对“工会未发挥实际作用”问题。今年以来认真履行工会职责,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工会活动,先后组织参加了妇女节健步走活动、植树节植树活动等工会活动。
(十二)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缺失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实”问题
(21)针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针对整改问题的会议,未在党组会议记录本、党支部手册上体现”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举措、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认真研究党建工作整改举措,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整改措施操作性不强”问题
(22)针对“整改措施不实、操作性不强,整改措施内容空泛,不能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问题。一是对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并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制度各项要求进行分析和解读,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认识,切实提升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对我局“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细化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切实提升“三重一大”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度。三是对经责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了整改举措和整改台账。
(十三)整改实效和成果运用不理想方面
关于“整改实效和成果运用不理想”问题
(23)针对“整改成效不突出,对上轮巡察发现的整改问题根源认识不足,举一反三力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够,导致重复出现此类问题”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党组成员认真查摆个人整改问题,建立个人整改问题台账。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成立局督考领导小组,每周晾晒工作进度,每月开展业务大比武,督促制度落实工作。三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排定课表,由局领导带头开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四是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参照巡察整改评定细则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自评工作,及时查漏补缺,避免相同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市委巡察工作相关要求,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扎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筑牢防线,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提升干职工执行力、履职能力。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抓常抓长,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抓牢、抓实巡察整改目标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已有成效;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定期督办,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巡察整改期间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落实,坚决杜绝新问题滋生、老问题反弹,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效果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三)提升能力,全面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以深入开展“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活动为抓手,全面增强全局干职工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着力在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上下功夫,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强化涉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监测,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和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3288299;电子邮箱:xtmz01@data.xingtai.gov.cn。
中共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