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11-13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89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按照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双随机”抽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监督管理。抽查事项为:是否执行散装水泥设计建设;不得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有关规定。

二、抽查范围和抽查方式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生产企业、预拌砂浆企业、市区建成区建筑工地。本次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方式实施。

 三、抽查依据

1.《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有关部门2024年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四、抽查内容和抽查比例

(一)抽查内容

1.水泥生产企业。设计散装水泥发放能力;水泥生产线散装水泥设施设备规格型号,散装水泥实际发放能力是否≥90%。

2.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设立及环境条件情况;使用散装水泥情况;生产控制及质量管理情况。

3.建筑工地。市区建成区内的建设项目(市信都区、市襄都区、市高新区)执行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情况。

(二)抽查比例

从邢台市水泥生产企业数据库、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数据库和2024年市区在建建筑工地数据库内,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监管对象。

五、企业需准备材料

(一)水泥生产企业

1.设计水泥生产能力及设计水泥散装发放能力相关资料。

2.散装水泥发放仓规格型号及数量,散装机规格型号及数量;散装水泥运输车规格及数量。

3.核定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

(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1.使用水泥的采购资料(台账、税票)等。

2.质量管理手册或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3.试验室组织框图、试验室人员明细;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

(三)建筑工地

1.工程基本情况。

2.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商基本资料。

3.混凝土和砂浆现场施工(使用)记录。

六、组织实施

“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3个检查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双随机抽取

在市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录入水泥生产企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市区建成区在建建筑工地名单以及检查组人员名单,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分配至检查组。

(二)现场检查

11月30日前,各检查组按照监管平台抽取结果,完成对企业的现场检查。

(三)检查结果

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记录检查结果并复核,汇总并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将检查结果上传到邢台市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各县(市、区)发改局负责指导辖区内抽检单位的现场检查和相关资料准备工作,配合检查组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联系人:李玉涛  3288859  15075933311  白志江  3288289  15175953000

附件:“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

 

附件抽取结果(水泥)(1)(1)_1731920350874.xlsx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