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02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26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审推荐的“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1月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邢台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邢台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319-3288059 

受理邮箱:xtghk@126.com 

附件: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名单(邢台市)

邢台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名单(邢台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