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 2024-11-26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58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1.落实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安排,巩固提升钢铁行业去产能成效,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严控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负责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3.负责组织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4.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保障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5.负责组织拟订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6.落实省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健全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收费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7.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