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关于拟注销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呼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17      发布机构:邢台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4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依据《业余无线电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7号)第二十条:“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更换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现经核实,编号为BD3OZZ149个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呼号),已超过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BD3OZZ149个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及呼号(详见附件1)。

如需继续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官网(网址:http://www.hbzwfw.gov.cn/)重新申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9-2268803

 

河北省邢台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2025617


附件1: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呼号)注销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