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27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38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邢自然告字[2025]11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9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拍卖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邢自然[2025]13

邢州大道以南200米、永安北路以东390米处

7302.1平方米(10.95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390.55万元

2390.55万元

邢自然[2025]14

邢州大道以南460米、永安北路以东170米处

8966.75平方米(13.45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695万元

2695万元

邢自然[2025]15

邢州大道以南390米、永安北路以东390米处

12447.15平方米(18.67亩)

商务金融用地

1.0

50%

20%

40年

3981.86万元

3981.86万元

邢自然[2025]16

邢州大道以南390米、永安北路以东480米处

17401.05平方米(26.10亩)

商务金融用地

1.0

50%

20%

40年

5719.31万元

5719.31万元

邢自然[2025]17

邢州大道以南490米、永安北路以东850米处

64663.51平方米(97.00亩)

商业用地

0.33

16%

/

40年

43670.02万元

43670.02万元

商业用地

1.0

50%

20%

40年

邢自然[2025]18

邢州大道以南700米、东华路以西200米处

21097.04平方米(31.65亩)

商业用地

1.0

50%

20%

40年

6360万元

6360万元

邢自然[2025]19

邢州大道以南820米、永安北路以东480米处

6837.21平方米(10.26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055万元

2055万元

邢自然[2025]20

泉北大街以北580米、永安北路以东330米处

10055.49平方米(15.08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3245.22万元

3245.22万元

邢自然[2025]21

泉北大街以北400米、永安北路以东190米处

6427.65平方米(9.64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1932万元

1932万元

邢自然[2025]22

泉北大街以北330米、永安北路以东390米处

8240.65平方米(12.36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745.88万元

2745.88万元

邢自然[2025]23

泉北大街以北310米、永安北路以东550米处

31262.57平方米(46.89亩)

商务金融用地

0.21

13%

/

40年

14749.09万元

14749.09万元

邢自然[2025]24

泉北大街以北80米、永安北路以东140米处

28341.55平方米(42.51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8543万元

8543万元

邢自然[2025]25

邢州大道以南360米、永安北路以东260米处

7276.18平方米(10.91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362.4万元

2362.4万元

邢自然[2025]26

邢州大道以南550米、永安北路以东230米处

7807.73平方米(11.71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479.95万元

2479.95万元

邢自然[2025]27

邢州大道以南590米、永安北路以东380米处

7897.7平方米(11.85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374万元

2374万元

邢自然[2025]28

邢州大道以南680米、永安北路以东290米处

7743.05平方米(11.61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475.54万元

2475.54万元

邢自然[2025]29

邢州大道以南920米、永安北路以东220米处

4806.3平方米(7.21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1445万元

1445万元

邢自然[2025]30

泉北大街以北710米、永安北路以东280米处

7672.48平方米(11.51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306万元

2306万元

邢自然[2025]31

泉北大街以北340米、永安北路以东220米处

7594.28平方米(11.39亩)

商务金融用地

0.6

50%

20%

40年

2283万元

2283万元

备注

1.部分宗地带建筑物出让,拍卖起始价为土地价格加地上建筑物价格,如有溢价为土地溢价,其中:邢自然[2025]13地块拍卖起始价2390.55万元为土地价格2195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195.55万元;邢自然[2025]15地块拍卖起始价3981.86万元为土地价格3750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231.86万元;邢自然[2025]16地块拍卖起始价5719.31万元为土地价格5243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476.31万元;邢自然[2025]17地块拍卖起始价43670.02万元为土地价格19491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24179.02万元;邢自然[2025]20地块拍卖起始价3245.22万元为土地价格3030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215.22万元;邢自然[2025]22地块拍卖起始价2745.88万元为土地价格2477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268.88万元;邢自然[2025]23地块拍卖起始价14749.09万元为土地价格9491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5258.09万元;邢自然[2025]25地块拍卖起始价2362.4万元为土地价格2187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175.4万元;邢自然[2025]26地块拍卖起始价2479.95万元为土地价格2347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132.95万元;邢自然[2025]28地块拍卖起始价2475.54万元为土地价格2327万元加地上建筑物价格148.54万元。

2.宗地成交后由出让人、受让人、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以上规划指标要求未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黑名单(黑标)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市场监管、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网上拍卖的方式进行,按照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251127日至20251216通过惠招标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平台”查阅或下载。

五、申请人应于20251127日至2025121615时30分前通过平台网上以上传扫描件的方式提交申请(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而无法提交),提交的申请文件为单张图片的直接上传,多张图片须添加到一个PDF文件后上传,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6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1216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完成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即可登录惠招标平台进行报价。

本次拍卖出让的19宗土地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守敬支行

   号:0406308009300022071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惠招标平台网上举行,拍卖时间为20251217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网上拍卖采用自由报价+限时竞价的方式进行,自由报价时长5分钟,限时竞价时长3分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周期内报价后,系统将重新倒计时,循环往复直至无新的报价。最高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底价)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本项目拍卖成交后,出让活动结束。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网络平台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价、竞价。

(二)本次拍卖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拍卖,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竞买人登录平台可获取出让文件,进行网上提交申请、报价等操作。具体操作详见《竞买人操作手册》。客服电话:400-780-9998

(四)邢自然[2025]13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390.55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14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695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15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3981.86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16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5719.31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邢自然[2025]17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43670.02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邢自然[2025]18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636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邢自然[2025]19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055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20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3245.22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21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1932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22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745.88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23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14749.09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邢自然[2025]24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8543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邢自然[2025]25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362.4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26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479.95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27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374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28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475.54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29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1445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30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306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邢自然[2025]31号地块拍卖起始价为2283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六)本次出让地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绿色建筑、党群服务中心的设计、管控、建设、移交等内容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建法改〔2019〕9号)、《河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若干措施》《邢台市市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4〕6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6)、《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邢台市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城建﹝2020﹞6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21〕23号)、《邢台市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邢政办字﹝2021﹞51号)、《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深化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邢组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车位配建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电话:0319-3880714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得人实际进场后,拒不签署《交地确认书》的,将被列入市场信用体系“黑名单”。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方式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319-2627191

惠招标平台(www.hbidding.com),联系电话:400-780-9998

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可直接与网络技术人员联系。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