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冠霖矿泉水有限公司青龙泉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8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77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验收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邢台市开发复垦站组织专家对《河北华冠霖矿泉水有限公司青龙泉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邢台市土地开发复垦站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1888号邢台市土地开发复垦站

邮政编码:054000

联系电话:0319-2589732

电子邮箱:xtstdkffkz@163.com

2025年12月18日          

河北华冠霖矿泉水有限公司青龙泉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评审意见书和专家名单.pdf

河北华冠霖矿泉水有限公司青龙泉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