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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民政局关于向“邢台市融资性担保协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3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8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邢台市民政局
关于向“邢台市融资性担保协会”送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邢台市融资性担保协会:
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3年、2024年年度检查,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行政违法行为。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和《河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3违法情形“连续2次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518号
联系人:武学军 联系电话:2135266
邢台市民政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