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征收土地评价工作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3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2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2026年度征收土地评价工作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征收土地评价工作。

2、采购人: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预算:23.3472万元(最高限价23.3472万元)。

4、完成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遇政策调整等变化,服务期限顺延或另行协商)

5、质量标准:合格。

二、项目采购内容

征地评价工作实行一卷一评,分为季度日常检查和年度集中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季度日常检查

评价对象包括2026年度土地征收过程中已形成、已批准、已实施的征地卷宗和相关佐证资料,主要是对征地合法性、程序规范性、现状的真实性、材料准确性等情况进行评价,主要评价内容:符合公共利益及程序履行情况、征收土地预公告情况、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公告情况、听证情况、征地补偿登记情况、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情况、征收土地公告情况、补偿安置费用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征地信息公开情况、立卷归档情况。从各县(市、区)2025年-2026年每季度上报的卷宗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为10%,每季度一次。

2、年度集中评价

评价对象包括土地征收过程中已形成、已批准、已实施的征地卷宗和相关佐证资料,主要是对征地合法性、程序规范性、现状的真实性、材料准确性等情况进行评价,主要评价内容:符合公共利益及程序履行情况、征收土地预公告情况、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公告情况、听证情况、征地补偿登记情况、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情况、征收土地公告情况、补偿安置费用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征地信息公开情况、立卷归档情况。对2025年-2026年度批准卷宗进行评价,抽评卷宗数量不少于50%。

3、检查结果整理及汇总统计等

对打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形成征收土地评价情况统计表。

4、指导各县(市、区)对有问题的卷宗做好整改工作

根据卷宗评价结果,及时向各县(市、区)反馈评价结果,并指导各县(市、区)梳理问题、督促整改,要求县(市、区)将整改情况梳理形成整改情况统计表,并提交整改报告。各县(市、区)整改完成并经市局复核通过后,汇总形成市级征收土地评价整改情况统计表,撰写市级征收土地评价情况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本项目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有效测绘资质证书。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价: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红   

 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769号

 话:0319-2589718

凡有意参加比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07171700分前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业绩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提交至采购人。

后附:2026年度征收土地评价工作报价单

 

 


2026年度土地征收评价工作报价单

 

项目构成

项目内容

报价金额(元)

一、季度日常检查

主要评价符合公共利益及程序履行情况、征收土地预公告情况、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公告情况、听证情况、征地补偿登记情况、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情况、征收土地公告情况、补偿安置费用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征地信息公开情况、立卷归档情况。从各县(市、区)2025年-2026年每季度上报的卷宗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为10%,每季度一次。


二、年度集中评价

主要评价符合公共利益及程序履行情况、征收土地预公告情况、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公告情况、听证情况、征地补偿登记情况、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情况、征收土地公告情况、补偿安置费用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征地信息公开情况、立卷归档情况。对2025年-2026年度批准卷宗进行评价,抽评卷宗数量不少于50%。


三、检查结果整理及汇总统计等

对打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形成征收土地评价情况统计表。


四、指导各县(市、区)完成问题卷宗整改工作

 

根据卷宗评价结果,及时向各县(市、区)反馈评价结果,并指导各县(市、区)梳理问题、督促整改,要求县(市、区)将整改情况梳理形成整改情况统计表,并提交整改报告。各县(市、区)整改完成并经市局复核通过后,汇总形成市级征收土地评价整改情况统计表,撰写市级征收土地评价情况报告。


总计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报价单位: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