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2026年二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进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30      发布机构: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64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现将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2026年二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进行公示。


高新区合格公示表79批-河北奇诺(第二季度).xls

高新区不合格公示表1批-河北奇诺(第二季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