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09-02-26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22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一、工作思路

2009年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城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这条主线,以 "作风建设年" 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 "五个一" 工程,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全面激活房地产市场,为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是: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5000户,筹集实物廉租住房1100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1700户,其中市区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方式补贴1000户,县(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保障700套;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拆迁15万平方米;改善4个旧住宅小区,20.1万平方米,投资542万元;中兴东大街项目建设完成改造范围内剩余的75230平方米拆迁任务,开工建设28栋楼;做好王庄地块开发、园林四期及18个遗留项目的开工建设;新建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省、市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杜绝越级集体上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达标。

三、主要工作

根据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八类27项重点工作:

(一)继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1、继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的各项政策,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允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自主选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投资、有限产权、自主认购的廉价房保障新方式。全市廉租住房计划保障5000户,筹集实物廉租住房1100套。

2、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力度。2009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1700户。其中市区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方式保障1000户,县(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保障700户。各县(市)要认真谋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至2010年底,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要达到本县(市)城区当年住宅竣工面积的10%以上。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

3、继续强化中兴东大街项目建设。全力完成开元寺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任务,并以临街建筑为拆迁重点,为三年大变样任务增亮点、添光彩。2009年预计完成改造范围内剩余75230平方米拆迁任务,开工建设28栋楼。

4、继续做好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投资542万元对棉纺厂生活区、团结小区、中华北小区、电厂西生活区4个旧住宅小区的道路、便道、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治理改善,总改善面积20.1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500户,受益人口6300人。

5、加大住房建设项目工作力度。王庄地块开发项目完成一期工程主体封顶;园林四期1#、2#楼主体施工;18个遗留项目完成工程进度的35%。

(三)进一步规范房产管理

6、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和房产政策研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邢台市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邢台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邢台市房屋登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根据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修改《邢台市物业管理办法》。

7、大力强化公有房屋管理。围绕保值、增值、增收目标,加强剩余直管公房资产管理、行政办公用房、周转住房、商业及其它公有用房管理力度,切实解决直管公房历史遗留问题,对私下转租、违章搭建和恶意欠租等问题进行依法查办。

8、认真履行房屋安全鉴定职能。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加大违规装修和私拆乱改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装饰装修和危险房屋防治的管理工作。

(四)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

9、进一步规范实行商品房联机备案制度。切实提高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10、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认真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规定,针对毓秀苑小区开发商违规预售、携款潜逃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执行即将出台的《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切实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做到既能有效实施监管、又不增加企业负担、还能确保达到交易资金安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目的。

11、继续开展并规范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根据《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的意见》及以往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经验,完善服务措施,方便当事人,有效地避免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及矛盾,防范存量房交易风险,从根本上解决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问题。

12、落实房屋登记制度。认真贯彻《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落实房屋登记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并出台《关于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13、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资质准入退出制度,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积极引导良性消费

14、开展住房状况普查活动。对不同收入人群不同需求的情况,做一次全面的住房状况调查,为房地产市场供需分析提供科学依据。

15、继续完善房产超市服务功能,精心打造房地产交易分中心品牌。继续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购房、租房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继续推行 "周末无休" 、 "贴心上门" 等一系列房产交易、办证便民、便企等服务措施,实现房地产交易办证 "立等可取" 。

16、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防预警机制。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市场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发布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加大房地产企业经营监控力度,有效化解市场风险。

17、进一步理顺市区房地产市场统一管理体制。继续抓好市政府已经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20条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成立房地产市场管理办公室,调整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能,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闭合式的管理体系,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继续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18、加强物业管理政策体系建设。健全物业管理市场化机制,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推行物业管理。积极推行前期物业管理,从源头妥善解决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脱节问题。

19、加大物业管理招投标力度。积极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20、创服务品牌,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机制新、效益好、信誉佳、规模大、水平高的品牌企业。同时,强化对样板小区的培育及规范样板小区的管理,建立示范引导机制,带动全市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21、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加大收缴力度,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提高缴存、使用和监管效率。

(七)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22、加强党建工作力度。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工、青、妇、团等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建国60周年合唱大赛,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和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逐步集聚和壮大人才队伍。

24、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力度。推行文明办公、优质服务,通过开展比技能、比质量、比效率、比满意率等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和窗口服务形象,不断促进行业风气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及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对我局重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收集民声、反映民意、监督得力的重要作用。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切实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八)深入开展 "作风建设年" 活动,大力实施 "五个一" 工程

26、大力开展 "作风建设年" 活动。按照市委提出的 "五个贯彻始终" 要求,拟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整个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和整改,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以一个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的到来。

27、大力实施 "五个一" 工程。根据 "五个一" 的要求(即:明确一个 "夯基础、抓特色、迈大步" 的工作思路;培树一种 "马上办,办好" 的工作作风;坚持一项 "稳中快进,进中保稳" 的基本原则和工作尺度;树立一种 "誓争一流" 的创新理念;强化一种 "为民服务" 的责任意识。),切实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摆正心态,提高觉悟,一心一意搞服务。要自我加压,严格要求,不断丰富服务内涵,努力提高服务层次,强化 "准确、高效、温馨、周到" 的服务标准,在现有条件下,一次到位,切实做到 "极效" 服务,以全身心的付出赢得群众的好口碑,树立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的新形象。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