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日用化学厂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07-12-18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公 告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邢台市日用化学厂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整体产权在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出(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07年 12月14日至2008年 1月 11日17:00时。
报名地点: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319-3861290
联 系 人: 陈 岩
网 址: www.xtcqw.cn
邢台市日用化学厂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一、基本情况
邢台市日用化学厂(以下简称"日化厂")是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市政府国资委"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注册资金113万元。日化厂的前身为邢台市肥皂厂,始建于1969年,原隶属于邢台市一轻公司。1986年4月更名为邢台市日用化学厂,1990年4月又重新进行了注册登记,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秦海平,位于邢台市中兴西大街696号。企业现有职工59人,离退休人员63人,主营肥皂、香皂、浴液、香波、AESM等;兼营粗甘油、精甘油、清洗剂、洗衣膏、润滑剂、隔离剂、餐具洗消液等。截止2007年3月31日评估前日化厂帐面资产总额为211.78万元,负债为1030.06万元,所有者权益净额为-732.16万元。
日化厂近三年经营和效益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营业收入 | 1385.16 | 0 | 0 |
净 利 润 | -17091.57 | -7604514.54 | -295046.08 |
二、改制行为批准情况
2005年12月25日市政府国资委以邢国资企改 [2005]328号文件批准日化厂进行改制。
2006年3月9日日化厂《邢台市日化厂改制预案》和《邢台市日化厂职工安置方案》经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2006年3月28日日化厂《邢台市日化厂职工安置方案》经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邢市劳办[2006]51号)。
2007年6月28日市政府国资委以邢国资产权[2007]84号文件核准了日化厂资产评估报告。
2007年9月25日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备案日化厂土地估价报告
三、资产评估情况
在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基础上,邢台市顺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日化厂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3月31日,经市政府国资委核准后的评估结果(不含土地使用权)为:资产总额76.38万元,负债1029.31万元,所有者权益-952.93万元。
日化厂占有国有划拨工业用途土地1宗,位于邢台市中兴西大街696号,面积为9367.19平方米。邢台市诚信华夏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日化厂土地进行了评估、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的评估总地价为404.76万元,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报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日化厂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50年,公开出让地价为420万元。
日化厂资产总额76.38万元,加上政府确定的地价420万元后,可转让的资产总额为:496.38万元,负债总额为:1029.31万元,净资产为:-532.93万元,扣除计入企业负债的职工安置费用和拖欠职工费用172.51万元后,净资产为-360.42万元。
四、 国有产权转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价格及交款方式
(一)出(转)让形式
转让方式为公开出(转)让,即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受让方。
(二)出(转)让价格
综合考虑资产评估结果、应缴土地出让金用于安置职工和弥补企业净负债、企业商誉等因素,确定日化厂国有产权转让底价为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起价420万元,合计500万元。
(三)交款方式
土地出让金全额通过国土部门上缴财政。
五、受让条件
l、法人应是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然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交易款项;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一次性交纳保证金400万元;
4、按照日化厂职工大会通过的日化厂《职工安置方案》及本方案中安置职工的内容妥善安置原有职工,安置职工人数不少于在职职工的60%;本次产权受让人与留用的人员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并为留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5、应保证职工队伍稳定,保证受让后职工收入和各项福利待遇不降低;
6、受让人要具有合法、可靠的资金来源和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能够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7、受让人同意接受邢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不合格的自动取消受让资格;
8、从改制预批的2005年12月25日起至改制结束期间的所有费用由受让人全部负担;
9、承接邢台市日化厂全部债权债务。
六、特别事项说明
日化厂厂区被邢台市有关部门列为邢侯墓地重点保护区,受让人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环保和文物部门的要求。
七、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1、受让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2、《产权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
4、企业简介,包括:
(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5、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6、企业同意受让该企业国有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7、企业认同受让条件的承诺书。
8、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