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08]10、11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摘要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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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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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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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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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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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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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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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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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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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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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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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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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学院北校区用地,位于黄河二路东侧、健康街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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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7.12
(23.01亩,其中公共绿地1.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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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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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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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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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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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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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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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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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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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学院南校区用地,位于塔林路与新兴大街交叉口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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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2
(29.62亩, 其中公共绿地3.8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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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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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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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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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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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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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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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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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2008]10号、[2008]11号地块由技师学院在2009年11月30日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并签订交地协议。各地块竞得人均需无偿退让公共绿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4日17时30分前到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需在2008年9月24日17时30分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17时3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挂牌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9时至2008年9月26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三)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四)各地块规划指标以邢台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规划 局,电话:0319-2261019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北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钢铁北路1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319)2627191 2627190
联 系 人:方春生 王清群
九、相关网址
河北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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