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邢台市国土资源局、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清算组和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同委托,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含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在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整体捆绑出(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09年1月21日至2009年 2月20日17:00时。
报名地点: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中兴东大街220号)
联系电话: 0319-3861290
联 系 人: 陈 岩
网 址: www.xtcqw.cn www.landchina.com
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含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整体捆绑出(转)让公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1、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基本情况:
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于2004年6月26日进入破产程序,该厂东临邢台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南临红星东街,西、北均临规划加密路(邢台市丝绸路8号),职工总数546人,其中在职职工121人、退休96人、进失业329人。占地按城市规划退红线后剩有6亩土地。
2、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原参股企业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情况:
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该厂北侧相连,是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占10%股份与惠州市业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90%股份)组成的合资企业。2005年12月23日该厂清算组以 580万元收购惠州市业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0%股权即全部财产及出让土地16.3亩,该厂清算组享有处置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部产权和出让土地权利。
3、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含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资产和土地变现情况:
按照2005年12月15日邢台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议定的整体出售和转让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资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精神,2005年12月19日该厂清算组与邯郸收购方签订以1100万元的价格将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资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财产)实行捆绑出售,转让给邯郸收购方。作为前提条件,邯郸收购方需落实投资,在邢台市开发区新建一家医用塑料器械企业。新厂区建设完成后,原厂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过户给邯郸收购方,由邯郸收购方用于房地产开发。到2006年12月邯郸收购方已新建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完成项目投资,具备开工生产条件。市医用塑料器械厂设备(破产资产)及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设备,已由邯郸收购方搬迁至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厂区。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包括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厂房建筑物大部分已拆除,只剩临街一栋小二层楼。
4、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情况:
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邯郸收购方2006年按照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委员会决议,投资在邢台市开发区建设的新的医疗器械企业,由自然人张岩出资设立的民营公司制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该厂位于市东二环路以西,开发区南园孔桥村,占地面积33.4亩;新建厂房、附属设施用房、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面积约5000㎡;机器设备有引进意大利生产线一条及其他配套设备等。目前全部完成了开工生产前的各种投资,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认证,具有一次性无菌注射器生产资质,项目建设全部完成,未开展经营。
二、出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1、邢台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委员会2005年12月15日会议纪要(〔2005〕2号);邢台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委员会2007年7月11日会议纪要(〔2007〕2号)
2、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邢台市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12月8日报经市政府批准的关于《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含河北业成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整体捆绑转让的请示》(邢国资呈[2008]133号)
3、市政府批准的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含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意见的请示》邢国土资〔2009〕4号。
三、出(转)让标的
(一)、标的范围
此次出(转)让标的为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含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整体捆绑转让。
(二)标的评估价值
1、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清算组选聘河北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对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资产进行了评估,其中设备89.16万元,厂房100.92万元,合计190.08万元。
2、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和出让土地价值,按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清算组2005年12月23日收购惠州市业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和资产及出让土地580万元收购价格计算,其中划分为出让土地424万元,设备厂房156万元。
3、市规划局对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和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两块相连土地新规划为住宅用地(沿加密路部分底商),扣除道路和绿地后土地为18.96亩(12638.55平方米),经邢台市华夏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和市国土资源局备案,评估价为1164.2万元。
4、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市国资委共同选聘河北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实物资产和商标权进行了评估,资产总额为1325.55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453.33万元,总合计1778.88万元。
(三)出(转)让标的底价确定
1、规划为住宅用地(沿加密路部分底商)的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包括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以评估价1164.2万元为土地使用权出让起价。
2、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1778.88万元,经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确认其中包含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资产(设备和已拆除的厂房建筑物)190.08万元,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包括设备和已拆除的厂房建筑物)156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
最后价格在综合考虑资产评估、规划后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安置职工所需的实际费用、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等因素,整体产权捆绑转让的价格为资产出(转)让底价为1778.8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起价1164.2万元,合计2943.08万元。
四、出(转)让方式
出(转)让方式为公开出(转)让,由市国土局、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清算组和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同委托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对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含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规划后的土地使用权,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含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和河北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设备和已拆除的建筑物)捆绑公开转让,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合格意向受让方为两个以上时,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合格意向受让方为一个时,资产为场内协议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为挂牌出让。
五、出(转)让收入的处置
捆绑转让收入中土地款转入市国土资源局,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款转入其出资人指定的帐户。
除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转让款外,捆绑转让收入上缴市财政的款项经申请用于下列支出:
1、支付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清算费用。
2、支付本次转让过程中有关的应支付的中介费用、交易费等。
3、支付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破产清算组预收原邯郸购买方预付的购买款700万元,扣除应付给破产清算组的设备厂房资产款346.08万元后的剩余款项及利息。
4、支付上述项目后的剩余资金,用于支付安置职工费用和拖欠职工的款项,再剩余资金转入市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
六、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下列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于受让后负责将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搬迁并继续生产,并提出对今后医疗器械生产的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该规划应符合邢台市 "工业突破" 的整体战略和发展生产、做大做强的原则。
2、意向受让方应是具备组织迁建新厂继续生产和土地开发建设能力的工商企业。联合受让的应递交联合受让协议书,按协议书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合法可靠的资金来源和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报名时须交纳8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到指定的专用账户。取得受让资格后,一次性支付受让价款。
4、意向受让方保证为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现有在职职工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5、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转让产权应缴纳的收费按有关规定予以减免,不能减免部分由受让方承担。
6、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出资人委托的法人企业(唯一)只能联合一家企业参与受让,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或其出资人委托同意的参与本次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受让的法人企业报名受让时,可不缴纳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的受让保证金。永安公司(原邯郸收购方)原已付给医用塑料器械厂清算组700万元预付款抵顶保证金,只需交纳超出700万元部分。
7、河北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发展,享受推委会议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1、受让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2、《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
4、企业简介,包括:
(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5、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6、企业同意受让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7、企业认同受让条件的承诺书。
8、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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