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平台链接
依申请公开
政府公报
政务公开公开年报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2-12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未来三天将出现严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4年2月13日0时至2月1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工业企业限排污染物20%以上,关停1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
2、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30%;
3、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施工,落实围挡、覆盖、洒水等措施;
4、路街采用湿式清扫,并实施喷水、喷雾降尘措施;
5、建议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