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2-12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未来三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42130时至215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1、工业企业限排污染物20%以上,关停1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
2、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30%
3、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施工,落实围挡、覆盖、洒水等措施
4、路街采用湿式清扫,并实施喷水、喷雾降尘措施
5、建议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