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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供销合作社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 2014-04-08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浏览次数:13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为贯彻市委活动办提出的 "双提双诺" 方案要求,市供销社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出如下承诺:
一、涉及市供销社行政审批事项一项,即食盐零售许可。按照授权委托书的要求,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供销社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办结,不搞体外循环。
二、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并加强入驻中心人员政治、业务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供销社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公开承诺办理食盐零售许可时限为1个工作日。对咨询业务办理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对手续齐全的做到即来即办。
四、供销社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定期到中心窗口督导检查工作,研究解决窗口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开展。
五、供销社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心各项制度及工作纪律,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授权的行政审批工作。
六、供销社窗口全面践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邢台市供销合作社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