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邢台县人民政府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0-11-09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根据河北省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冀绿字[2010]1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规定,邢台市绿化委员会拟推荐邢台县人民政府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为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意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公示电话:2228777
监督电话:2222662
附件:1、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邢台县人民政府主要先进事迹
邢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切实执行国家有关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勤政廉政,作风民主,群众满意率高,班子成员无刑事案件及违法违纪情况。
3、积极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认真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4、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绿化工作,本地(部门、单位)造林绿化有思路、有规划、有保障,建立领导干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国土绿化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人员配备齐全,市、县绿化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范、业绩突出。
5、所辖区域圆满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成活率、保存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6、依法保护造林绿化成果,近五年内无重大破坏林地、绿地、草地和古树名木现象,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无明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
7、重视造林绿化宣传教育和科研成果应用,社会群众绿化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强。
附件2:邢台县人民政府主要先进事迹
邢台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太行山南端东麓,地势西高东低,依次构成中山、低山、丘陵、平原四种地形,自然形成 "四川三河" 的地理景观。全县辖18个乡镇,1个办事处,581个行政村,40.8万人口,总面积292.2万亩,其中山区面积262.2万亩,山场面积188.2万亩,耕地面积56.2万亩,河川、水域、村庄、道路等占地面积51.4万亩,是一个 "七山一滩二分田" 的山区大县、林业大县。
一、造林绿化概况
多年来,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国土绿化、治山造林、兴林致富做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农村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几十年如一日,发扬革命老区的优良传统,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走出了一条 "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幅渔协调发展,顶坡沟谷滩立体开发" 的林业发展之路,实行飞封造管多措并举,把兴林与富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使我县的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三效并举,同步提高。
截止目前,全县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基本绿化,累计造林保存面积135万亩,有林地面积达12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4.7%,植被覆盖率达87%,活立木蓄积达255万立方米,全县干鲜果品基地面积达到56万亩、2507万株,年总产量突破1.
邢台县林业建设的突出成就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赞誉,先后获得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单位、全国义务植树先进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太行山绿化先进单位,全国板栗之乡,省无森林火灾县级先进单位,省文明执法先进单位,省无公害果品生产先进单位、省绿化先进单位、省容器苗造林先进单位、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省十五期间林业技术推广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誉为 "太行山最绿的地方" 。
二、2004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我县的造林绿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我县浅山丘陵区,由于土层瘠薄,干旱少雨,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成本高,且只能栽植生态树种,该区群众发展林业、治山造林积极性不高,绿化速度与深山区相比相对滞后,至今仍有近60万亩荒山亟待绿化,形成了北起北北小庄、皇寺,南至龙泉寺、羊范长约50余公里的 "绿化断带" ,已成为我县林业发展的 "瓶颈" ,严重影响了我县的生态建设和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
为解决这一难题,200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进行了造林绿化工作重点由深山区向浅山丘陵区的战略转移,根据市委、市政府 "一带两沿三环" 的绿化框架,以林业工程项目为载体,积极探索专业队、公司承包、公开招投标等多种造林机制,推广营养钵、地膜覆盖、树盘覆草、苗木沾浆等抗旱造林技术,不断加大林业投资力度,使我县的林业建设事业跨上了新的台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完成了邢左、邢和、邢昔三条省道和皇羊路绿色通道工程,绿色通道工程完成绿化长度
二是完成太行山绿化人工造林4.1万亩,其中:中央预算内新增太行山绿化人工造林工程1.5万亩,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完成封山育林新封面积35万亩,人工促进更新造林6410亩;完成飞播造林4.17万亩。我县的太行山绿化工程经国家和省林业局验收,均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在朱庄水库上游生态脆弱区,完成生态防护林国债工程1.5万亩,栽植各种树木80万株,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对减少库区淤积,延长水库使用年限,为下游人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用水,保护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是在羊范镇伍仲村南,大沙河北岸建成市、县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1.7万亩,栽植速生杨130余万株。全县每年完成义务植树110万株,采用 "绿委负责栽树,村、镇负责管护" 的造林机制,创建 "军民共建林" 、 "青年林" 、 "公仆林" 等义务植树基地,并进行挂牌建档,使全县的义务植树工作扎实推进。
五是2004年至今,全县共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6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8万亩,荒山荒地匹配造林8.7万亩,封山育林5.5万亩。同时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补植补造1万亩,补植树木60余万株;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及时兑付粮食补助,消除了信访隐患,保证了退耕还林工程 "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 。
六是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抚育3万余亩,建立了乡、村两级护林队伍,签订管护合同1000余份,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界定县级公益林15万亩,县政府每年投资90万元。
七是村镇绿化成效显著,人均新增绿地
八是干鲜果品带面积不断增长,两年间,栽植各种果树6万余亩,330万余株;实施果品提质增效工程2万余亩,果品质量不断提高,推广无公害果品生产20万亩,年增产值1500多万元。
九是林木保护工程不断完善,建立了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开展了多次 "专项治理活动" ,清理石板加工厂和板岩开发矿点100多处,实现了连续十七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化工作,把国土绿化、植树造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党政联席会,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春季召开造林绿化动员大会,对全年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全县推行了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各种形式的绿化责任书,开展了党政主要领导建绿化示范点活动,组织实施了 "123" 工程(每个乡镇营造一个10000以上,两个5000亩以上,三个3000亩以上成方连片工程)和书记林、镇长林、主管副职林建设工程。全县共兴建县级领导和乡镇领导绿化点120多个,面积10万余亩,形成了规模效应,起到了巨大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了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强大氛围,有力推动了全县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组织健全
邢台县绿化委员会自1981年成立以来,一直组织健全,历届县长任绿化委员会主任,三名县级领导任副主任,成员10名,有专职副主任一名,县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林业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配备有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使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确保了全县绿化工作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科学规划
邢台县委、县政府根据不同时期都制定了相应造林绿化规划,先后出台了《邢台县1992-1996年绿色小康规划》、《邢台县1998-2000年平原农田林网工程建设总体规划》、《邢台县2001-2003年山区建设总体规划》、《邢台县2003-2007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纲要》、《邢台县林业跨越式发展规划》、《邢台县林业 "十一五" 发展规划》、《邢台县林业 "十二五" 发展规划》、《邢台县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总体规划》和《邢台县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邢台县推进山区建设和生态保护30条优惠政策》。保证了绿化规划的连续性,并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创新机制、科学造林、推广实用造林技术,激励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确保了造林绿化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广泛宣传
县绿委每年都采取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集市、庙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及《森林法》等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据统计,全县平均每年出动宣传车15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张贴刷写标语2000余条,建立永久固定宣传牌200余块,县电视台常年进行 "植树造林,造福子孙" 、 "义务植树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等公益广告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了全民植树造林、绿化国土、护林爱林意识,全民绿化意识达90%以上。
(五)造管并重
"三分造、七分管" ,邢台县在抓好造林的同时,非常重视林木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实现造管并重,确保绿化成果。一是制定颁布地方林业法规。几年来,县政府先后颁了《邢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森林资源、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的通告》、《邢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森林资源、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的通告》、《邢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禁止牛羊上山放养、实行舍饲养殖的通告》、《禁伐令》等地方法规,使各项林业法律法规更具操作性;二是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占用林地活动。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占用林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印发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通告》,张贴到村,大造舆论氛围,使集中整治非法占用林地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集中整治活动共清理查封无证采矿点121个,无证选矿厂67家,清理乱挖山体建煤场摊点191家,制止陡坡开荒299户,清理滥采板岩207户,规范板岩加工厂点100余家恢复林地3700亩,查处牛羊上山40起,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单位责任制,以及学生家长、老师负责制、痴呆人员监护制,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片包乡责任制。建永久宣传牌60块,望火楼13座,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一处,配备防火车11辆。成立了30人的县级专业扑火队和28支120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领导班子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创立了 "十户联防" 防火机制。全县形成了 "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的防火体系,实现了连续十七年无森林火灾。四是强化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及检疫工作。组建了国家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站,购置车载喷雾器1台,完成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及时发布病虫信息、发放防治通知书,有效遏制了各种危险性病虫害的发生、蔓延,实现全县无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应检疫病虫的传播。五是依法管理,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根据 "采育结合,永续利用" 的原则和县政府《禁伐令》要求,严格采伐审批手续,连续9年无发生乱砍滥伐案件,同时依法对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木材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林木资源合理有序利用。六是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为认真做到 "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真正实现 "政府要绿,群众要利" 的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加快林业发展。自2007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编制了全县林地利用规划,明晰产权115.3207万亩,完成集体林地产权申请登记108.433万亩,完成林权证发放36.45万亩。
今后,我们要以这次全国绿化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作为加快造林步伐、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务实创新,扎实工作,为再造邢台秀美山川、构筑文明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