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1-02-11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27     字体:[  ]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  "条、块" 双争先为目标,全力搞好  "三大服务" ,强化  "三项管理" ,发挥 "三种作用" ,抓好  "三个建设" ,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着力搞好 "三大服务" ,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上实现新突破

(一)着力搞好优化发展环境的法律服务。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开展 "法律服务园区行" 活动,组建由律师、公证员专家组成的 "优化发展环境法律服务团" 深入全市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免费开展 "法律体检" 和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排查调处各类涉企纠纷,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加强与发改、商务部门合作,探索和推行重大项目建设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实行一条龙法律服务;认真分析,及时总结企业 "法律体检" 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当好法律参谋。

(二)着力搞好促进 "三农" 建设的法律服务。积极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开展 "公证服务进村(社区)" 活动,为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流转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推行 "一村一法律顾问" 法律服务工程,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三)着力搞好惠顾民生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惠及面,在加强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农民工聚集地,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打造 "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不断深化 "法律援助惠民生" 主题活动,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就业、劳保、就医等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降低法援门槛,做到应援尽援,使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及时得到援助,扩大法律服务工作的影响。进一步落实公证工作 "三化一建设" 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需求。进一步加强培训督导,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确保各类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机制,做到管理有效、服务到位。

二、全面加强 "三项管理" , 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一)全力抓好劳教工作管理,确保场所安全稳定。认真贯彻 "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年" 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第一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础管理,提高监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全面实现 "四无" 目标;落实首要标准,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充分运用教育、管理、劳动三大教育改造基本手段,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完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劳教工作质量。

(二)不断深化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确保社区矫正规范有序。积极构建规范化的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电子管理系统为抓手,大力提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水平,上半年各县(市、区)要全面完成管理平台建设任务,实现市、县联网管理;积极探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评估工作,按照 "严管、普管、宽管" 的要求,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推进建立集 "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 于一体的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教育矫治工作力度,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保障建设,按照 "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 的要求,切实抓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专职工作者、社会志愿者 "三位一体" 的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额保障制度,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三)全面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化管理,不断提高安置帮教水平。认真落实中办发[2010]5号文件,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化大帮扶体系,落实衔接措施,确保无缝对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各县(市、区)年内至少建立一个过渡性安置基地;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优惠政策,促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三、充分发挥 "三种作用" ,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实现新突破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 "第一道防线" 作用。以 "构建大维稳、服务十二五" 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完善 "三位一体" 大调解体系,在全市实施 "融冰维稳" 工程,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分析、专业调解等工作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焦点领域、群体性纠纷和久调不决、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各类纠纷;加快推进县、乡两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将中心打造成融社情民意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调解协调管理于一体的一线实战单位,并于上半年推出2-3个调解工作先进典型;继续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上半年各县市区要全部建立完善交通道路事故、医疗事故、劳动争议 "三大调解中心" 。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 "减压阀" 作用。加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尽力做好社会矛盾的 "减压阀"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援、法宣、司鉴等司法行政工作资源,组织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推广临城县的经验,在市、县两级信访部门普遍建立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 "非诉调解" 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三)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 "催化剂" 作用。做好 "五五" 普法总结表彰和 "六五" 普法规划的启动工作,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学习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 "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优秀机关" 示范创建工程,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法制化水平;深入推进 "法律八进" ,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不断深化 "三个建设" ,在推进司法行政自身发展、落实公正廉洁执法上实现新突破

(一)全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两办" 《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建立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健全和完善基层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积极引导司法所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落实《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全力推进县(市、区)局业务用房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开工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

(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突出 "五个能力" 的培养;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劳教干警队伍等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的专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依法诚信执业能力;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健全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大练兵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执业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司法行政 "三支队伍" 执法执业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 "学习张云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 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 "创先争优" 活动,促进各项工作提效、提质,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群众观点再教育;切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征文、文艺汇演、书画展等方式,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在6月份的 "政法文化月" 展现精彩;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人事、财务、公证、法援、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律师事务所等重要执法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进一步深化行风评议工作,积极开展 "开门评议" 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各项法律服务承诺,促进本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