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方面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5-12-09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0%,湿地保护率达到48%。
二、突出建设重点任务
1.加速绿色产业规模化。加快发展优质高效林果产业,围绕核桃、苹果、板栗、梨、红枣、葡萄、杏、山楂等优势果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进一步发展壮大基地规模。同时大力发展林下产业和苗木花卉业。到2020年全市果树面积达到301万亩,产量达到18亿公斤,其中八大果品基地总规模达到285.9万亩;林下产业规模达到66万亩;苗木培育面积达到8万亩,花卉面积达到12.51万亩。全市林果产值达到70亿元以上。
2、实施绿色邢台攻坚工程。依托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等重点项目,以创建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工作。在西部山区围绕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以核桃带、容器苗造林为重点,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加快荒山绿化进程,构建西部太行山生态涵养区。在东部平原区突出抓好优质果品基地建设以及农田林网、村庄绿化、荒沙荒地造林绿化等,构建平原区宜居宜业生态环境。到2020年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56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林木蓄积达到900万立方米以上,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3.实施湖泊湿地保护工程。采取引黄入冀补淀、控制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监管和淀内居民外迁等措施,对白洋淀进行综合治理;采取湖区治理、除涝河道治理、周边河道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截污等措施,保护和治理衡水湖;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快京津保生态过渡带湿地恢复。到2020年,白洋淀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水湖水质达到Ⅲ类标准,7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
三、健全制度体系
(二)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快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域和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除生态功能重要的外,可推动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适度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明晰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全面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分质使用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简化自上而下的用地指标控制体系,将开发强度指标分解到各县(市),作为约束性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农户采取多种形式自主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管制,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制度。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区域用水总量指标为红线,按照 "可以持续、留有余量,生活优先、注重生态,市场配置、有偿使用" 的原则,合理分配水资源使用权并确权登记。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高耗水工业企业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在严重缺水地区建立用水定额准入门槛。建设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健全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引导和规范林地使用权流转。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能,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机制。
(六)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结合管护成本、森林经营效益与工资物价水平,研究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逐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开展国家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开展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逐步扩展到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生态公园。加快建立滦河流域、张承地区官厅水库与密云水库上下游地区之间基于市场定价的水资源补偿机制。建立水生生物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积极推进北京、天津市支持我省生态建设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制度化建设,建立北京、天津市与我省相关地区生态环境效益共享、建设保护成本共担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四、保障措施
(四)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建立森林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成立森林、湿地、沙化土地、水土保持等监测机构,开展年度监测,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生态红线评估遥感监测和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影响评价监测三大系统,实现生态监测全天候、自动化和天地一体化。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数,定期对各地能源、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资源承载能力和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进行评估,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化水平,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快国家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张家口、承德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与北京延庆县、怀柔区联合共建京北生态屏障,抓好廊坊北三县、天津蓟县、北京平谷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共建工作,支持秦皇岛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抓好曹妃甸工业区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三国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合作样板。推进迁安 "海绵" 城市建设,逐步在省内其他有条件城市推广。在雾灵山、大海陀、野三坡等地推动建设国家公园,在塞罕坝、千松坝等地提升和建设国家森林公园,在闪电河、北戴河等地提升和建设国家示范湿地公园,在衡水湖、白洋淀、泥河湾、小五台等地提升和建设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模式,加快在全省普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