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林业十三五规划措施
发布时间: 2015-12-24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5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一)总体思路: "十三五" 期间,全市林业建设要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建设 "三个邢台" 的总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坚持全面部署、重点推动,统一指导、分县实施的原则,着力推进 "18436" 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总目标( "增资源、改环境,提效益、促增收),着力实施八大造林工程 (经济沟造林、容器苗造林、飞封育林、果树基地、农田林网、地下水超采造林、国家储备林基地、村庄绿化),打造四大富民产业 ( 果品产业、林下产业、林木产业、苗木花卉产业),完善三大保护体系 (森林防火体系、病虫害防控体系、林业执法体系),强化六大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政策保障、项目保障、科技保障、考核保障、宣传保障),全面推进我市林业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实现山更绿、水更清、民更富的目标、打造 "三个邢台" 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多主体筹集林业建设资金,营造林业建设氛围。
2、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相统一。将林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林果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
3、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可持续利用森林资源。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保护造林绿化成果和林业资源安全。
4、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不断活化林业发展机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增强林业良性发展动力和活力。生态体系建设突出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产业体系建设主要依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5、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统筹兼顾。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相结合,因地制宜确定造林模式。正确处理整体推进与重点区域突破的关系,促进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坚持科教兴林,确保林业建设高效优质。依靠科学技术,全面提高林业建设整体水平,提高林业产业市场竞争能力。
(三)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56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林木蓄积达到900万立方米以上,果品产量达到18亿公斤,林果总产值达到70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90%以上。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林业产业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 "十三五" 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八大造林工程增绿量。充分挖掘林业扩规模的潜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进一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重点实施八项造林工程:
1、山区生态经济沟造林工程。坚持山水林电路综合治理,全面启动生态经济沟建设工程。规划 "十三五" 期间完成经济沟造林46.33万亩,其中经济林35.33万亩,生态林11万亩,涉及邢台县、沙河市、临城县、内丘县4个山区县市。
2、容器苗生态造林工程。在浅山丘陵区土层较薄、立地条件相对较差的荒山荒岗,利用雨季降水较多的有利时机,推广 "郝景香造林法" ,营造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为主的生态林。树种以侧柏容器苗为主。涉及邢台县、沙河市、临城县、内丘县4个山区县市。规划到2020年完成容器苗造林等生态林10万亩。
3、飞播封山绿化工程。在西部山区坡度较大、地势较陡的地块,实施飞机播种造林,树种选择生态功能较强的臭椿、侧柏、油松、刺槐等,混播造林。同时对营造的生态林和飞播造林以及偏远山场等生态脆弱区,通过建立固定碑牌、设置围栏和明显界桩以及加强看护等措施,实施封山育林,加快植被恢复进程。涉及邢台县、沙河市、临城县、内丘县4个山区县市。规划到2020年实施飞播造林20万亩(以市政府投资为准),封山育林40万亩。
4、优质果树基地建设工程。在西部山区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荒山荒地,结合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以核桃、苹果种植为主的经济林。在平原区推广威县发展梨产业带的经验,通过搞好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办法,大力发展梨、桃、苹果等优质特色经济林基地。到2020年规划经济林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
5、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在平原区,以乡村道路、田间路以及河渠为框架,按照一路两沟四行树,林网网格面积不大于400亩(国家规定225-450亩),大力推进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树种采用国槐、椿树、杨树、竹柳等生态效益好的乔木树种。规划每年新增农田林网控制面积40万亩以上,到2020年道路、河渠绿化率达到80%以上,林网控制率达到75%以上。
6、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造林工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地下水超采严重且无地表水替代的小麦种植区,采用低密度的造林模式,改种榆树、椿树、白蜡、国槐、柳树、枣树、核桃等生态树种。规划到2020年力争完成造林面积4万亩(以省下达任务为准)。涉及巨鹿、新河、隆尧、广宗、平乡、南和、任县、威县、临西、清河、柏乡、南宫等12个县市。
7、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程。积极谋划和推进国家和省储备林基地建设,初步规划 "十三五" 期间培育建设储备林73.2万亩(以省下达计划为准),其中新造林25.7万亩,现有林培育47.5万亩。树种为杨树、槐树、栓皮栎、椿树、白蜡、银杏、泡桐、榆树、落叶松、柏树等。涉及邢台县、沙河、临城、内丘、广宗、任县、临西、巨鹿、隆尧、柏乡、新河、平乡、威县、清河等14个县市的131个乡镇和国营长信林场、沙河老爷山林场、沙河林场及隆尧国营林场4个林场。
8、美丽乡村绿化工程。以街道绿化、庭院绿化、进村路绿化和环村林建设为重点,努力多栽树、栽好树,基本实现 "村内有绿地、院内有花果、路渠有绿荫、四旁有树木" 的村庄绿化格局,努力打造村在林中、人在绿中,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生态良好的新农村。在树种选择上提倡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既要有经济林,也要有国槐、竹柳、椿树等生态环保树种,还要有丁香、海棠、碧桃等美化树种。按照省、市下达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村庄绿化任务。
(二)打造四大富民产业促增收。围绕林业提效、林农增收,着力培育四项林果富民产业:
1、果品产业。重点抓好果树基地扩规模、果品深加工和实施保名牌、创品牌等措施,提高果品产业经济效益。一是扩基地。围绕核桃、苹果、板栗、梨、红枣、葡萄、杏、山楂等优势果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进一步发展壮大基地规模。到2020年果树面积达到301万亩,产量达到18亿公斤,其中八大果品基地总规模达到285.9万亩。二是提效益。以提高果品产量、质量和效益为目的,通过推广标准化管理技术、实施提质增效、引进优良品种、提高经营者科技素质等手段,实现果树生产的优质、高效。通过科学经营管理,全市良种使用率达到98%以上,果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5%以上,优质果率达到85%以上。同时完善质量安全标准,建立果品标准生产规范,搞好无公害果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做好有机果品生产示范,努力为社会提供安全果品、放心果品。三是育龙头。依托优势果品生产基地,突出发展市场需求量大、附加值高的果品加工业,加快贮藏、营销、加工龙头企业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围绕更新改造、延伸链条、开发新品,谋划建设一批投资亿元以上的大项目。抓住大企业竞相扩张的有利时机,加强战略合作,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到2020年,以临城县的核桃、内丘和邢台县的苹果、邢台和沙河的板栗、宁晋县的梨、清河县的山楂、柏乡和威县的葡萄基地为重点,全市年产值超亿元的省级果品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四是创品牌。引导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树立品牌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增加科技投入,积极争创知名品牌。加大无公害果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三品一标" 的开发和推进力度,促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高果品质量,增强市场公信力。加强品牌宣传,扩大市场知名度,提高品牌贡献能力。五是促流通。健全果品市场流通体系,在主产区大力发展果品专业合作社,推进规模种植,拓宽市场销售,搞好技术服务和物资供应,提高果农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市、县特色果品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市场谈判、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现有果品专业批发市场功能,在集中产区新扩建一批专业批发市场。加强经纪人队伍建设,促进果品流通。大力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等新型果品营销方式,构建辐射国内外市场的果品营销网络。探索建立果品产销联盟,实现产销有效衔接。
2、林下产业。我市林地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发展林下经济,有利于增加林业附加值,实现林农增收,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我市林业资源和自然条件,重点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三大类林下经济。力争到2020年全市林业产业规模达到66万亩,综合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着力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较大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其中培育1000亩以上的生产基地30个以上;积极培育和引进30-50家上规模、有潜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林木产业。每年发展和改造用材林5万亩以上,到2020年基地规模稳定在110万亩,年产木材100万立方米,逐步形成以培育造纸材、纤维板、胶合板材以及家具建材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缓解木材供需矛盾。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效益、低污染的大型板材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全市林木产业优质高效发展。
4、苗木花卉产业 。结合城乡绿化任务和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实施,通过调整树种结构,引进名优品种、扩大基地规模、完善销售体系等措施,发展壮大苗木花卉产业。到2020年全市苗木培育面积达到8万亩,产苗量16000万株;花卉面积达到12.51万亩。
(三) 完善三大保护体系夯基础。主要是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林业执法三大保护体系。
1、森林防火保护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二十条要求,注重长效管理,强化体系建设,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提供长期保障。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一是落实防火责任。明确各县(市)、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凡发生森林火灾,要严格按照《邢台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二是保证财政投入。各县(市)必须把防火经费按照每亩林地3-5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长。所列经费一要保证专业扑火队和护林员的工资。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要成立县级专业扑火队伍,不得少于100人,集中食宿,配齐装备。山区33个有防火任务的乡(镇、办)都要建立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队员工资待遇由乡(镇、办)自行解决。重点村也要建立不少于20人的群众扑火队。按照每千亩林地不低于1人的标准,配齐配足专职护林员。四是做好 "五清" 工作。各县(市)每年冬季,都要利用1个月的时间,由县、乡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集中开展 "五清" 活动,彻底清除坟边、路边、地边、林边及隔离带内的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隔离带建设。五是加强基础建设。认真抓好森林防火三期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防扑火水平。同时搞好通信建设,由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牵头,在具备供电、地质结构允许等通信建设条件的地域,增加通信基站,实现林区通信全覆盖。六是强化培训演练。各县(市)每年至少要集中组织2-3次防火业务培训和演练。七是严格考核奖惩。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年度防火任务、要求和进展,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考核办法。实行倒逼机制,对各县(市)和全市33个山区乡(镇)防火工作逐项打分,分别评比排名,好的给予表彰,在全市排名最后一名的县(市)及后三名的乡(镇)要通报全市。发生大火,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