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发布时间: 2011-11-16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15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十二五" 时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力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推进 "十二五" 规划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转发〈邢台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参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讨论稿),结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十二五" 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的工作主线,按照全面落实 "法治邢台" 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法治理念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为不断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人员的法治理念,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增强广大公务员、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劳动者等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在推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形成上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 "十二五" 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二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对象需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际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强化职能,形成合力。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普法格局,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业务机构的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促进业务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使开展业务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四是联系实际,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特点,确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观念,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生机和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爱国意识和保障民生意识。要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引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定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法治化的信念和信心,依法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要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中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同时,深入开展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要面向全系统、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以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更好实施;深入学习《社会保险法》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经办等方面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制定的《邢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邢台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深入学习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引进国外市外智力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实施、推进建设创新型城市;深入学习《公务员法》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转业军官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 "法律六进" 活动) ,丰富 "法律六进" 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积极利用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
(二)努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继续围绕中心工作,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创立品牌,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要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渠道,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功能,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查询服务;要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力度,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下载服务;要坚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展览等,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开发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生动性的普法宣传品,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
(三)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延伸普法对象,重点培训县乡和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重点对劳动者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的法律宣传与培训。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各地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本地、本单位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以加强联系,总结交流经验。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围绕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机构依法办事、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六五" 规划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共分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 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六五" 规划,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 "六五" 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以及本部门制定的 "六五" 普法实施方案报我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根据本规划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五" 普法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五" 普法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 "六五" 普法期间,市局将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六五" 普法工作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下半年。市局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六五" 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 "六五"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根据检查验收结果,我局将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六五" 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从中挑选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荐2011--2015年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人选。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 "六五"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取得新成效。
(一)建立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整合普法资源,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机构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县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由部门领导为组长、有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研究本部门 "六五" 普法重大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普法机构承担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业务机构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按照 "谁执法、谁普法" 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将开展法制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活动。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局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承担局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总牵头等日常事务工作;同时负责牵头定期举办全市各类单位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牵头做好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各类法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会同人事科建立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并将此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好市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领取行政执法证的培训、考试和领证、年检等组织工作;不定期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指导各地做好普法规划的落实、总结、验收工作。局办公室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局网站等阵地与形式向各类普法群体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人事科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学法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直属单位党委负责拟定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各自业务具体做好对各类普法群体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培训和宣传。
(二)加强普法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要注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培训普法骨干,努力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选择把握最佳宣传教育时机,善于发现和培养好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把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 "六五" 普法考核验收内容。
(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五" 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对 "六五" 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阶段性考核。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报告普法工作情况。对在 "六五" 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