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 2008-04-15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21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邢台市 "十一五" 环境保护规划
未来五年,将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也将更加突出,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关键的五年。实事求是地分析我市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 "十一五" 环境保护规划,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 十五" 期间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五" 期间,全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改善环境质量列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公众参与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齐抓共管机制。全市环保工作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 的工作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环保 "十五" 计划,实施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深化水、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全市环保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十五" 环保计划制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完成。
(一)工业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基本控制
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防治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老污染企业治理步伐加快。邢钢实现了焦化废水全闭路循环利用,炼钢、轧钢、炼铁等分厂的废水采用单元治理措施;重点督促了兴泰发电、邢钢、德龙钢铁公司等7家污染物排放大户进行治理,大大减轻了市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认真抓好造纸行业废水治理。采取关小上大与疏堵相结合的措施,促使企业由粗放型生产向节约型生产转变。造纸业集中的柏乡县筹建造纸工业小区,实施废水集中治理,建成后可实现年造纸产量增加2.5万吨,废水排放量减少270万吨。二是查处环保违法行为力度加大。连续三年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解决了一大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三是严防了新污染源产生。以环境监管作为主要手段,深入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环保准入制度和审批程序,认真落实 "环保第一审批权" 和 "环保一票否决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 "三同时" 执行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较好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十五" 期间,全市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基本控制。2005年,全市的烟尘、工业粉尘、氨氮分别比2000年降低了15.2%、33.2%、5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比2000年降低1.2%,基本完成 "十五" 计划指标。只是由于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量大幅度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12.7%。
(二)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十五" 期间,我市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大力改善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在市城区强化燃煤锅炉监管,先后拆除了1000余台燃煤锅炉;建立实施煤炭管理机制,基本杜绝了高硫煤燃用;在市区取缔露天烧烤、治理饮食大灶油烟污染、控制建筑工地二次扬尘、强制淘汰尾气超标的 "面的" 出租车等;研究制定了《邢台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方案》,提出了分阶段目标任务;加强城区周边环境污染治理,重点抓了邢东板材市场、西部丘陵区小建材和沙河小玻璃的综合治理。通过一系列综合措施的实施,邢台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改善,2005年,市城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为265天,占全年的72.6%。二是切实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对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加强监管,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确保了稳定达标。三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加快,建成和在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2.4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2.79%。
(三)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
"十五" 期间,我市深入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步伐,全市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水库水质有所好转,全市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连年保持100%,辖区内河流的COD浓度出市口均低于入市口。一是加大西部山区综合治理力度,对水库上游不能稳定达标的选矿厂实施了关停,西部山区水环境污染加重趋势得到了遏制;二是加强子牙河水系沿线117家水污染企业调度和监管,有效改善了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三是对市区牛尾河沿岸排污口逐个进行检查、限期整改,牛尾河水质得到改善;四是加强新建项目水污染防治。停止审批不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造纸、印染、酿造、制革、矿业等新建扩建项目。
(四)深入开展环境优美村和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迈出新步伐。
"十五" 期间,我市深入开展了环境优美村和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隆尧县莲子镇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清河县城、宁晋县城获得了省级环境优美城镇称号,全市有95个环境优美村通过了市级达标验收。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巨鹿县和邢台县经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全部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26项验收指标,正在申请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
农村面源污染逐步纳入环境治理重要内容,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调研,狠抓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严格执法,有效地控制了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问题,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5%以上。
(五)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逐渐提高
全市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出台了《邢台市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市环保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邢台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了环境监察二级标准验收,14个县(市)的环境监察机构通过环境监察二级标准验收,在重点污染企业安装了19台(套)在线监测设备。
"十五" 期间,全市大力开展了创建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饭店活动,中小学普遍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和环境教育课外活动。环境信息公开取得重要进展,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实行了有奖举报制度,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舆论监督日益活跃,公众环境意识逐渐提高。
二、 "十一五" 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
(一)、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十五" 期间,全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突出成绩,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在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还应看到我市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新的环境问题还在不断出现,全市环境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严峻的环境形势与我市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目标还不相适应。
1、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
在过去几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和我省兄弟地市比仍有较大差距。2005年,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二级和优于二级天数在全省11个地级市排名第10,综合污染指数4.11,在全省排名最末。市城区大气污染较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污染负荷远远超过城市环境承载能力。近年来市城区人口数量和密度增长较快,能源消耗量大幅度增加,而与之配套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发展相对滞后,历史欠帐多,造成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二是市区工业布局不合理。我市是一个以煤炭、电力、冶金、建材为主的重型工业城市,市区被兴泰发电、邢东热电、邢西热电、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德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旭阳焦化、邢东板材工业区等大气重污染企业所包围。虽经近几年治理改造,这些企业已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但由于其工业废气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占了全市的79%和85%以上,污染物排放量大,直接影响了市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三是城市集中供热率还较低。2005年,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为70%,目前,市区分散式取暖锅炉还有468台,进入取暖期,烟尘低空排放,已成为冬季污染物大幅升高的主要原因。四是二次扬尘污染较重。近年来,为了弥补基础设施历史欠帐多的问题,城区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房屋拆迁、道路施工和建筑工地施工造成二次扬尘问题突出。另外,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低,人工清扫也造成了二次扬尘污染。五是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日趋突出。城市机动车辆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目前,汽车尾气污染也成为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之一。
2、水环境污染仍较严重
一是水资源严重不足,全市人均水资源为193立方米,相当于全国的9%,而这非常有限的水资源,正在受到乱开滥采的严重威胁,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我市已形成以邢台发电厂为中心和以威县、临西为中心的两个地下漏斗区。二是河流污染严重。全市24个河流监测断面,除个别断面常年干涸无水外,有水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均为V类或劣V类,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耗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有机型污染严重。三是工业废水污染问题突出。造纸、化工、印染等行业废水污染较为严重,全市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企业有110多家,其中造纸行业年排放废水2329万吨,化学耗氧量约1.82万吨,分别占全市工业废水和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的36%和78.4%,污染负荷居高不下。四是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生活污水在我市水污染中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约占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一半左右,目前,邢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仍未满负荷运行,县市中没有一家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3、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一是西部山区自然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我市自然资源丰富,由于一些地方重开发利用,轻生态保护,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谋求一时之利,造成植被生态的破坏和水土流失。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石灰、石子等建材加工企业造成的污染直接影响了西部山区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二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多。我市农业生产方式仍比较落后,污灌以及不合理的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土壤污染和部分粮食作物、蔬菜瓜果内有害物质残留超标。三是农村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农村环境保护目前还相当薄弱,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加大,不少污染企业从城市转移到郊区或农村。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二)、环保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十一五" 期间,我市经济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处于向工业化中期迈进阶段,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而造成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加剧,土地、矿产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生态破坏压力加大,环境形势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和压缩型的特点。 "十一五" 期间将是我市环保工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
"十一五" 期间是我市经济高速发展的五年,冶金、电力、钢铁、化工、水泥等传统行业在我市仍占主导地位,重工业化趋势更加明显,污染物排放量也将随之有所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超过环境承载力,污染物削减任务极大,污染防治面临削减任务更加艰巨。
2、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能源之间的矛盾。
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矿藏、耕地、水资源、能源、原材料需求进一步加大,资源、能源瓶颈制约日益突出,尤其对于目前邢台市偏重的产业结构,这种制约将更加突出和严峻,保持快速发展的难度也加大。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饮用水、食品安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问题将更为复杂,城市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局面将更加突出。
3、环境质量亟待改善与环保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
2004年,我市用于城市基础建设环保投入和污染治理投资为5.3572亿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0.85%,2005年末仅达到0.99%,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由于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造成全市污染负荷长期处于一个较高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环境保护已经进入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时期和突发性环境事件高发事件,环境风险不断增大。目前我市环境监测、监察能力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
(三)环境保护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尽管 "十一五" 期间我市面临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挑战和压力巨大,但同时面临许多机遇。首先,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党中央提出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第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环境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成为社会共识,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全面升级、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开辟了重要途径。第三,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和环保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有利于明确环境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防治污染的积极性,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资金投入的加大,环境保护 "四大体系" 的建设,必将为提高环境保护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指导思想与环境保护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 期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促进区域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倡导生态文明,以推进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生态市建设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全市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努力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
2、坚持污染者负担、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原则,推进环境保护政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3、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
4、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完善适应新形势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5、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全民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增强环境保护的合力。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 期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致力于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环境保护工作按两个阶段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第一阶段,到2007年环保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确保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市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重点流域水污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第二阶段,到2010年建立起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城市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使我市初步达到国家级环保模范城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得到明显加强;
--城市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到2010年,市区的水、大气和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市区内河流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占全年的比例大于85%,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小于2.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县级市和重点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重点流域水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城市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市区围寨河水质基本还清,牛尾河水质达到Ⅴ类或好于Ⅴ类;过境河流水质得到改善。
--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6.7%;化学耗氧量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18%。
--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市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5%;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95%;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在90%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大于7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100%,放射性废物收贮率达到100%。
--生态健康保障体系得到加强。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开始得到保护,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与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得到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标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有所减缓,建成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县,创建一批环境优美小城镇。
--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按照 "四大体系" --环境保护污染监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资金投入体系和公众参与体系的建设要求,建立现代化和高效率的环境污染监控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多元化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体系和全面、公开、有效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环境科研条件与监测手段明显改善,环境信息统一发布与宣传教育得到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与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
(四)规划指标
包括环境质量、总量控制、防治措施、环保投资四大类,22项。
"十一五" 是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目标的关键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重点实施 "1334" 工程,(即 "一城" 、 "三区" 、 "三镇" 、 "四水" );着力抓好七项重点任务(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环保创建活动、 "四大体系" 建设)。
"一城" --抓好邢台市城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使市城区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有较大的好转。到2007年,将市城区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到2010年初步达到国家级环保模范城标准。
"三区" --抓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以邢台县、巨鹿县两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为带动,加快我市其他县生态建设,再建设三个生态示范区。
"三镇" --加快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工作, 建成三个国家级或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
"四水" --一是加强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保证饮用水安全;二是加强备用水源地的水库水质保护;三是加强海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四是加强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以确保饮水安全为中心,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006年底前,取缔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影响饮水安全的工业排污口。加强朱庄水库及水源涵养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对已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认真组织生态重建与恢复,基本遏制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生态功能区生态恶化趋势。
--集中力量解决海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沿线等重点流域水环境问题。落实《邢台市海河流域 "十一五" 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改善围寨河、牛尾河、南浬河的水环境质量,到2010年,围寨河、牛尾河、南浬河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在南水北调中线沿线地区优先实施重点城镇、工业园区和企业的水污染治理工程。
--深化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对造纸、医药、纺织、印染、化工、钢铁、食品、酿造、皮革、电镀等10个重污染行业,开展废水深化处理再提高工程。因污染防治设施老化或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稳定达标的,限期治理,对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停产治理,重点水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测。
(二)以创建国家和省环保模范城为主线,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要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区域和产业结构布局。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明确功能分区。对市区内不符合功能定位的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工程,到2010年基本完成搬迁改造任务。二要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工程。 "十一五" 期间,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削减市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三要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推进低硫煤、天然气、电力等民用,清洁能源在末端消费中的比例达到55%以上,取缔城市建成区内分散式燃煤采暖锅炉。到2010年市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四要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的扬尘。五要严格机动车排气的标准限制, "十一五" 期间,市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实行欧洲二号标准。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六要加大城市生态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
--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到2010年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十一五" 期间,加快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沙河市、南宫市、宁晋县、清河县、隆尧县、内邱县、威县、临西县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6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并完善配套管网建设,逐步实现污水处理厂智能化设计和智能化远程自控运行。努力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在城市居住小区全面推行中水回用工程,新建3万平米以上住宅工程要配套中水回用工程,鼓励已建成的10万平米以上的居民小区建设中水回用工程。 "十一五" 期间,新增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21.2万吨/日,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
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提高集中供热率,到2010年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5%以上。建设邢台市垃圾处理厂,到2010年,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和回收网络系统,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2006年底前完成医疗垃圾处理厂建设,全市规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100%实现统一收集、集中安全处置;到2007年将市区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到2010年市区初步达到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标准。
--加强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建立全市放射源动态管理系统,开展电磁辐射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动态电磁环境污染源管理系统及其动态管理档案和数据库。重点加强对移动通信基站、广播电视发射设施、高压输变电设施等电磁辐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设辐射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全面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严格监督执法,确保环境和公众安全。
(三)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循环经济。 "十一五" 期间,在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和各类工业园区中推进清洁生产审计。从主导行业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资源节约型示范企业和环境友好型示范企业入手,以点带面,培育发展一批有影响和带动作用的清洁生产企业,全面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重点行业的能耗和用水定额标准,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准产品认证。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适用技术普及率达到30%,全部重点污染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率要达到80%以上,使全市主要行业的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省内先进水平。2010年,万元GDP用水量和综合能耗分别降低到208立方米和1.73吨标准煤。
--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规,新建项目必须体现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思想,其资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指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产品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高于省平均值;建立地方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准入标准,在工业项目审批上,不搞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盲目扩张,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厂矿,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污染治理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削减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引导地方和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逐步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相应缩小资源依赖型产业的比重,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全市结构性污染问题的解决。
--实现重点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对本辖区污染负荷前10位的企业进行重点控制,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2010年,全市污染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实行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电力、冶金、化工、建材和造纸等行业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自动在线监测。加强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的妥善管理与处置。到2010年,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100%,环保 "三同时" 执行率达到100%,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
--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
电力行业: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为重点。禁止在城市市区和近郊新建扩建燃煤电厂(热电联铲除外),控制在二氧化硫控制区内新建燃煤电厂。鼓励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适当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建燃煤电厂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同步建设脱硫设施;老电厂分阶段建设脱硫设施。2004年底前投运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在2010年底前安装脱硫设施。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限期改造或者关停。2010年电力行业平均供电煤耗比2005年降低15-20克/千瓦时,废水回用率达到60%,已满灰场全部复垦。
冶金行业:结合钢铁结构和总量调整,取缔落后工艺和装置,积极采用冶金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2010年,吨钢综合能耗降到0.8吨标准煤以下,吨钢耗新水量降到16立方米以下,烟尘、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10%。
建材行业:鼓励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大型水泥项目。发展浮法玻璃生产技术。大力开展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型建材。
造纸行业:从调整原料结构入手,积极利用废纸浆,降低非木浆比重。在行业推行碱法/硫酸盐法制浆黑液碱回收清洁生产技术和以纸机白水净化封闭循环为主要内容的造纸节水清洁生产工艺。
化工行业:以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为中心,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重点加强西部山区的生态保护和恢复。强化西部山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实施矿山生态恢复工程,依法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和开采区。大力培育发展 "无废料" 、 "无尾矿" 、 "无公害" 循环经济型采选企业,搞好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开展矿山限期治理试点和生态恢复治理示范工程;突出抓好浅山区、丘陵区生态改善,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十一五" 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0平方公里,到2010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15%以内,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加强旅游业的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及各类旅游景点水、大气、垃圾和噪声污染防治,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合理控制旅游规模,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将内邱县杏峪原始次生林市级自然保护区和邢台县太行奇峡群建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邱县柳林乡打造为绿色生态农业观光点,邢台县前南峪村申报全球生态500佳。
(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实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与水质改善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调查与治理示范工程,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程、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到标准。
--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污染,保证农产品安全。加快农村生态示范区建设,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积极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2010年,内邱县岗底建成有机食品基地,威县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开展典型地区农村面源污染调查,积极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现农业、乡镇企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控制规模化畜禽渔养殖业的污染,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加大规模化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力度,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治理原则,到2010年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区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开展秸秆禁烧,促进综合利用。禁止焚烧秸秆,大力推广秸秆还田、过腹还田、秸秆气化和其他综合利用措施,开辟工业利用秸秆新途径。发展沼气、节能灶等新能源和新型节能技术,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
--保护小城镇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和实施,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建立乡镇工业园区,实行乡镇工业污染的集中控制。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活动。
(六)以环保 "五个创建" 为契机,树立区域协调发展典型
全面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环保先进企业和绿色单位系列创建活动,建立良性循环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复合系统。 "十一五" 期间,在抓好邢台市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的同时,要抓好县级市的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到2010年底,清河、宁晋、内邱、隆尧、沙河市5个县(市)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标准。
实施绿色创建工程, "十一五" 期间创建3个国家级或省级环境优美城镇;创建一批生态示范区、环保先进企业和绿色单位。到2010年,宁晋县、沙河市、威县达到生态示范区建设标准;完成一家国家级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工作;督促引导企业及单位积极参加到环保先进企业和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等绿色单位的创建活动中, "十一五" 期间确保新增80家绿色单位。
(七)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为核心,加快环保 "四大体系" 建设
--加强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到2010年,全市17个环境监察机构全部实现标准化建设,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100%,环保 "三同时" 执行合格率达到100%,基层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基本得到纠正,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强化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2006年6月底前,邢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二级站)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监测设备、应急设备和技术力量等方面的建设,建立应急监测体系。积极开拓监测工作新领域,开展有机污染物、土壤和生态监测。到2010年,全市各县(市)级环境监测站(三级站)形成监测能力,其中,沙河市、南宫市、邢台县、清河县、宁晋县、隆尧县、内邱县环境监测站重点加强监测设备、采样设备和车辆、通讯设备、人员培训等四个方面建设,具备较强的常规监测能力,其他监测站能够规范采集运送合格样品,具备一般监测能力。
--构建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完善河流、饮用水源地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及联网建设。在我市牛尾河跨市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为保障我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安全,在朱庄水库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城镇污水处理厂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排污单位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控。对造纸、印染等10个行业日排废水100吨及日排化学需氧量 30公斤以上企业和单台容量≥14MW(20吨/小时)工业和采暖锅炉,安装污染源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逐步实现对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的实时化监控。完善市区原有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项目;沙河市、南宫市、宁晋县、清河县达到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能力;市区周边的内邱县、任县、隆尧县、南和县逐步形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地表饮用水源地污染物监测种类增加到80项;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建立全市生态监测系统。
--建立环境管理指挥系统。建立全市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交通、公安、国土资源、农业、水利、卫生和林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高效务实的应急响应体系和全市统一的环境保护指挥中心,发挥调度、反馈、认定和指挥功能。完善各级环保部门局域网络,建立环保系统信息应用平台,积极实施 "电子政务" 工程。
--推进辐射环境监控能力建设。按照《国家辐射环境监督站建设标准》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市级辐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辐射环境监测仪器和防护设备。
五、政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
继续实行环境保护 "一把手" 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深化环保目标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等绿色政绩考核制度,把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量化并分解到经济综合管理、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 "市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统一监督,相关部门配合" 的环保监督管理机制。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对于经济建设发展计划和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规划和流域区域开发规划编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提高综合决策的科学性。
(二)建立环境准入制度,提升主导行业环境保护水平
大力延伸煤炭、钢铁、建材、纺织等主导行业产业链条,加大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力度的机遇,在冶金、建材、医药和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建立地方环境保护准入制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控制重污染行业新、扩、改建项目的建设,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淘汰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能力过剩、污染严重的项目,提升这些重点行业的环境保护能力。
完善排污申报登记管理, "十一五" 期间,我市重点行业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到2010年,排污申报登记和年检率达到100%。完善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以排污许可和《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和禁止建设项目名录》未基础,实施污染物区域总量控制,对限期治理逾期为完成的和违反排污许可擅自排污的予以严惩。
(三)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的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全面推进
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对资源和能源开发项目中的生态破坏问题和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中小企业污染反弹问题,每年进行定期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惩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的水平,落实和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升环境执法监察部门硬件水平和人员素质,环境执法监察人员的设置辐射到乡镇和街道,环境案件查处做到规范化、应急化和信息化。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加强廉政建设。
加强对环境质量差、环境污染重、自然资源开发强度大的重点地区的监管力度,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核算调整产业布局,限期整治重污染行业和企业,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和污染反弹严重的地区,停止审批和核准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调动多元化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建设
按照 "不欠新帐,多还旧帐" 的原则,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环保投入机制,增加环保投入。市政府把环保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正常支出科目,并逐年有所增加,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 "十一五" 期间保持在1.9%以上, "十一五" 末达到2.5%。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集中卫生处理、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通过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调动社会多元化资金投入,建立有益于污染治理市场发育的价格体系,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收费标准,保证 "保本微利" 运营。制定环境保护公益性社会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规范市场秩序,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在排污申报登记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基础上,在电力、冶金、化工、建材和造纸行业开展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交易试点,利用市场机制使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削减。
(五)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宏观组织,推进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
加强环保科技基础研究设施和研究条件的投入,大力扶持重点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环境技术科研机构,为环境保护事业提供技术支持。环保、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制定有关鼓励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环境科技进步。落实人才战略加强环境科技人才的培养。聚拢环境科技研究工程管理及各类技术人才,建立科技人才库,建立环境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吸引和凝聚科技人才,结合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环保产业做大做强,。
加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区域问题的研究,重点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农业、节能降耗和可持续消费等领域的先进技术,提高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持能力。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提高环境治理水平。每年各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环境科技基础建设和技术研究的比例不得少于5%,并确保逐年有所增加。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在全社会培养生态文化,倡导环境文明,加强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做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普及全民环保知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展览、书籍等多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警示教育力度,将循环经济、生态文明与环境文化思想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渗透到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消费行为之中。
进一步实行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增强环境管理透明度,环保部门建立和实施定期发布城市空气、水体水质、饮用水源水质和城市噪声等环境质量信息、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标准以及环境功能区划信息的制度,便利公众查询,推动公众参与对环境执法的监督。
(七)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加快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保证环保工作实现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强化市政府对地区环境事务的调控能力,按照分别投资、分级管理、资源和信息共享的原则,加快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尽快扭转环境管理手段落后的局面。
按照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和完善市区和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主要建设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网络重点站和基础站,区域生态观测网络系统,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及重点监测站和基础站,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系统等。
加快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生态的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完成地级市的环境信息中心建设,并增强其辐射功能,实现辖区内环境信息的统一收集、加工与发布。
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的基础能力建设,建设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和重点实验室,改善环境保护研究所的基础条件,壮大环境规划与评价队伍。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改善环境宣传教育设备,提高宣传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强环境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逐步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数字化、网络化。
六、重点工程与投资
根据国家 "十一五" 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为了保证我市环境保护 "十一五" 规划的有效实施,顺利完成规划目标,组织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六大类重点项目。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投资18亿元建设包括商品林建设工程、防护林建设工程、一退双还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矿山生态恢复工程、生态农业工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在内的共计23个生态保护项目。
(二)水污染防治工程
全市2010年规划水污染控制总投资为3.19亿元,建设1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其中包括点源废水控制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城镇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等。削减污染物COD8500t/a,氨氮1000t/a。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建设16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投资14.89亿元,实现削减SO215139.2t/a,烟尘3713t/a,粉尘1000t/a。
(四)固体废物处置工程
为了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在 "十一五" 期间投资0.97亿元建设8个固体废物处置工程。
(五)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投资1.8亿元进行我市的环境执法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宣教、环境科研及辐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六)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投资3.89亿元建设4个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清洁生产改造项目、生态工业示范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