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

发布时间: 2011-12-29      发布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159     字体:[  ]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第八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原则,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在生产领域推行循环式生产。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在钢铁、电力、化工等领域,加快循环经济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推广工业固体废弃物、矿山尾矿等综合利用技术,促进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间的有效生态链接。重点抓好旭阳工业园、邢钢等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在重点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典型,重点培育3-5家国家级和10-15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试点企业,培育1-2个示范县(市),每年滚动实施10个示范项目,形成资源优化组合、产品互补互供、产业链条延伸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
  在消费领域推行循环式利用。积极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观念,开展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创建活动。鼓励宾馆、酒店、餐饮、洗浴企业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和消费;遏制过度包装、奢侈消费等浪费资源的行为,引导采用可再生、能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废弃物。
  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设废塑料、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金属等回收利用基地,引导再生资源利用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二、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为重点,促进经济发展向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转型。
  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建立能耗总量控制制度,对超限定指标用能的,及时下达预警通知并采取区域限产、限批等惩戒措施;分类下达各县(市、区)差别化节能目标,强化对目标措施的刚性约束和行政问责。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每年实施40个节能技改项目,形成节能能力60万吨标准煤。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模式,加快中小企业节能技改步伐。加强能耗大户用能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使100家能耗大户降低能耗150万吨标准煤。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形成以行业节能为特征的节能工作新格局。引导和形成新的节能消费模式,加大节能灯、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推广力度,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坚定有序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市场。
  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规范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实行责任考核;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工业聚集区(园区)倾斜,提高土地产出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积极探索统筹城乡用地的有效途径。节约利用水资源,重点抓好农业节水,大力实施节水灌溉、土壤墒情监测、土壤养分监测等高效旱作节水农业新技术,旱作节水农业实施覆盖面达到50%以上;继续强化工业节水,限制高耗水服务业发展,严格控制超采地下水,大力发展中水回用、劣质水源多级利用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到 "十二五" 末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20%。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统一集中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禁乱采滥挖、采厚弃薄、采易弃难等浪费矿产资源的采选方式,关闭浪费资源的小铁矿、小煤矿等。整合矿区资源,促进经营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利用程度。加大地质勘察力度,增加探明储量。
  三、加强治污减排和生态建设
  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抓好污染减排和工业污染全防全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污染治理,改进水环境质量。加大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继续开展河流断面考核和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l00%。加强大气综合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抓好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治理,积极推进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污染综合治理,确保市区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稳定在330天以上。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的综合防治。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实现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督监控。加强辐射安全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扩大 "百乡千村" 整治范围,推进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控制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全方位评估土壤污染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提出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
  加强生态保护。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主要资源开发区为重点,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生物安全、物种资源利用、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构建生态监测网络,优化生态建设的资源配置,定期评价和公布生态状况,切实提高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质量。加强邢台县前南峪、临城蝎子沟国家级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 "数量型" 向 "质量型" 、由 "面积型" 向 "功能型" 转变。针对限制开发区域实施 "减轻压力、休养生息" 的方针,引导产业生态转型。大力实施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退耕还林、公益林建设、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5大生态建设工程,打造邢台绿洲。
  四、增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信息管理,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提高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地震台网建设,改进预报技术和方法,提高地震预报水平。加强城乡抗震设防,提高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开展极端气候变化研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加强满足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的气象观测网络系统建设,以公共气象服务需求为牵引,完善监测预报手段,提高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气象防灾减灾效益。加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完善重点流域和区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可持续发展重点工程
 
  循环经济:旭阳工业园、建滔工业园、平乡自行车工业聚集区、临西轴承工业聚集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邢钢、迎新、奎山、大光明、富品、华骏环保等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节能减排:锅(窑)炉节能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和能源梯级利用工程,电机节电系统改造、绿色照明改造、电除尘器节电改造、无功补偿谐波治理、 "双蓄" 工程、热泵技术等能效电厂工程,烧结机、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改造、现有发电机组脱氮工程、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厂建设与提升改造工程,有毒有害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环境监测及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生态建设:太行山绿化工程,平原绿化工程,黄河故道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绿色通道建设,城市周边浅山区绿化,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建设,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防灾减灾: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服务工程、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及评估和服务工程、朱庄水库上游人工增雨示范工程、农林产业基地防雹系统建设工程、邢台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工程、农村中小学防雷示范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和预警系统工程、邢台市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项目、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改善工程,测震台网加密建设、 "114" 前兆台网建设、烈度速报台网和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邢台市生命线工程震害预测项目、编制地震小区划项目、邢台市地震安全社区创建项目、防震减灾示范县建设项目。
 
第九章 深化改革 扩大开放
 
  围绕提高经济动力、社会合力、政府效率、企业活力等,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全面提高开放水平。
  一、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创新发展机制
  坚持探索推动经济社会转型的体制与机制,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为目标,着眼于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以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为原则,抓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采取政策支持,全面整合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组建国有集团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和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带动力和控制力。到 "十二五" 末,力争国有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800亿元、资产总量达到1000亿元、利税达到100亿元。
  加快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乡镇财政机构管理体制,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能。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推行绩效问责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监管,提高投资效益。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农村集体用地以使用权入股、联营、转包、租赁、互换等形式,适度扩大规模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受益权,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推进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职工收入增长不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和物价上涨速度。通过多种手段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探索把农村土地作为农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的实现途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控制预算外财政收入,促进财政收入增长向主要依靠税收的方式转轨。
  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阶梯性价格改革,建立切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及污染损失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改革环保收费制度,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医疗废物处理收费制度。
  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全民创业
  把发展民营经济放在活跃经济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档升级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提高政府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增多做强市场主体,营造全民创业、致富增收、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到 "十二五" 末,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上缴税金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5%以上。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交通、水利、电力、天然气、电信、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服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行业和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引导民间投资。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租赁融资、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的直接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拍卖等融资服务机构。帮助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加大投入,增强发展后劲。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一切有利于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增收富民的创业活动,对符合规定的经营活动均平等享受税收、贴息、担保、贷款、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抓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做大市级融资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直接担保和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到2015年市融资担保管理中心资本金达到10亿元。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主体组建市级再担保机构,构建全市再担保体系,资本金达到5亿元。做实县级担保机构,各县级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到2015年,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30家,资本金总量达到10亿元以上,形成50亿元的融资担保能力。抓好创业服务支持。采取政府引导、多方投资等方式,利用各类产业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和各类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到201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2个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全市达到40个以上。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创新。推进民营经济组织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形式多样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特别是加强民营企业家培训。到2015年,全市建成10个市级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轮训。
  促进民营企业集聚发展。实施产业集群示范工程,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按照 "分级抓重点、对口抓帮扶" 的原则,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统筹兼顾大、中、小企业发展,形成大型企业为支撑、中小企业为簇拥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到2015年,每个县(市、区)培育形成1个以上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每一个产业集群培育1个以上销售收入超百亿、超50亿的领军企业,力争市场主体数量赶上或接近发达地区的水平;全市争取培育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15个,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5个。
  三、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
  继续营造招商氛围,加大招商力度,探索招商办法,采取灵活方式,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利用外资与吸引内资并重,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扩大对外开放水平。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继续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五年内力争有5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和10家以上中国500强企业落户邢台,每年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引进总投资10亿元项目1个以上,每年引进利用外资1亿美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五年引进利用外资10亿美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积极引导和有效利用外来投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及高附加值产品制造、研发和设计领域。推进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发挥外商投资大企业的集聚效应,吸引境内外的上下游配套企业在我市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条和生产体系。组织实施招商引资 "三百" 工程,即 "十二五" 期间,每年谋划100个利用外资千万美元以上重点招商项目,积极推介100家重点企业,密切联系100名重点客户,力争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5%以上,引进市外国内资金年均增长20%以上。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从数量、价格竞争向质量品牌竞争转变,提高外贸综合效益。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植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技术和营销为重点,指导企业按国际惯例的贸易、环境、技术标准组织生产,提高出口产品综合竞争力。制定全市出口品牌发展规划,支持企业培育出口名牌,扩大自主品牌出口。加快光伏产业、羊绒、纺织服装、自行车、玻璃等出口产业和基地的培育和建设,全市争取打造1个国家级出口基地、4个省级出口基地和至少10家省级以上出口基地企业,增强对外贸出口的带动作用。
  积极稳妥推进 "走出去" 战略。把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境外合作开发作为对外经济合作的战略重点,通过长期贸易协议与参股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合作,逐步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境外资源供应渠道。引导企业通过投资开拓国际市场,逐步实现优势产业的 "原产地多元化" 。支持企业通过新建、收购、兼并、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获取资源开发权、国际知名品牌、先进技术和营销网络,逐步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到国外特别是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开展境外加工贸易。
  深化区域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环渤海和中原经济区两个经济圈活动,深化与其他成员市的合作关系。特别做好与京津的对接,承接京津企业外迁和产业转移,每年引进与央企合作或扩大已合作项目5个以上。加强与京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科技交流,组建一批产学研联合体,对重大科研项目进行联合攻关,每年与京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项目1个以上。有计划地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京津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研修,提高我市科技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