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发布时间: 2018-12-06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41     字体:[  ]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8〕37号)有关要求,在完成第一阶段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省实际,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健康扶贫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和县中医院,下同)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1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有关要求,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提升县级医院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1.强化依法执业。县级医院对本医院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依法执业管理,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检查和整改,并向属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2018年版)》《河北省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运用管理工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3.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健全医疗风险防范机制。落实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分析医疗安全风险点,建立临床科室医疗安全上报、反馈、改进机制。推行医疗安全责任制,细化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责任,落实患者安全目标。
4.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河北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有关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改进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增强群众获得感,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廉洁行医。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县医院。
(1)完善诊疗科目设置。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开设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病学、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等二级诊疗科目。
(2)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①补齐薄弱专科。根据县域居民诊疗需求、近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并重点加强儿科、精神科、老年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传染性疾病科等专科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补齐薄弱专科能力短板。加强急诊科建设,并与院前急救体系有效衔接,提升急危患者抢救与转运能力。
②夯实支撑专科。重点加强病理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等专业组)、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CT诊断、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等临床支撑专科建设,提升疑难、急危重症疾病诊断、治疗能力。加强手术室建设,配置相应设备设施,开展适宜手术操作技术项目,提升手术操作技术能力。
③强化核心专科。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一级诊疗科目为核心,重点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地方病诊疗能力。加强血液净化中心建设,提高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等服务能力,强化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长期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麻醉科建设,不断扩大麻醉医疗服务领域,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加强术后监护与镇痛,促进患者术后康复。同时,积极开展手术室外麻醉与镇痛,不断满足群众舒适诊疗新需求。进一步加强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提升呼吸、循环等重要生命系统支持能力,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提供有力支撑。
④打造优势专科。进一步加强现有实力较强的临床专科建设,结合区域内重点疾病谱特点及变化趋势,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提升微创技术水平和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治能力,中西医结合,不断满足患者不同层次就医需求。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构建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医院选派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储备高层次临床专科人才。加强在岗全员针对性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县级临床骨干医师培训,开展儿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和产科医师、助产士培训,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解决薄弱专科人才短缺问题。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教学和培训优势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加大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技术人才引进力度。
(4)推广适宜技术项目。结合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因地制宜地开展医疗服务,加强与上级医院技术合作,引进推广适宜技术项目。重点提升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逐步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不断提高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
2.县中医院。
(1)进一步健全临床和医技科室。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康复科、急诊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临床和医技科室,在内科基础上逐步开设独立的肺病科、脾胃病科、脑病科、心血管科、肾病科、内分泌科、肿瘤科等临床科室。
(2)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①补齐薄弱专科。根据县域居民中医诊疗需求、近年县域外转诊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县中医医院薄弱专科,并重点加强外科、儿科、康复科、传染性疾病科等专科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补齐薄弱专科能力短板。加强急诊科建设,并与院前急救体系有效衔接,提升对急危患者抢救与转运能力。
②夯实支撑专科(同县医院)。
③打造中医特色专科。加强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妇科、儿科、肛肠科、肿瘤科等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建设,引进应用中医医疗技术,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
④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医院外科手术能力、医院感染控制水平、重症医学科能力、血液透析水平、麻醉医疗能力和急诊急救水平,推广适宜的微创诊疗技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构建有序就医格局
1.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城乡纽带和县域龙头作用。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教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供健康指导。加强辖区内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做好慢性病信息报送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死亡病例死因医学诊断和报告。
2.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构建分级诊疗模式。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医学影像诊断、检查检验、病理诊断等中心,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3.加强医联体建设。在县域内加强医共体建设,探索县乡一体化管理,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和分工协作机制。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
(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1.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县级医药卫生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业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继续推进医院信息化流程再造,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逐步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开展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强化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护患者隐私。
2.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县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示教等多种形式,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3.稳步推进 "互联网+" 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互联网+医疗健康" 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互联网+医疗健康" 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182号)有关要求,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效率。
(五)认真落实健康扶贫要求
1.强化贫困县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要充分借鉴援疆援藏经验,深入推进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明确对口支援目标,签订对口支援协议,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目标管理。上级支援医院要在县级医院院长、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重点专科带头人等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派和培养方面给予支持,重点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和专科能力,推动一批有基础的贫困县县级医院达到 "三级医院" 能力要求,重点帮扶、加速达标。
2.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重点提升大病救治能力,按照 "定临床路径,定定点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管理" 的 "四定两加强" 要求,推进 "一站式" 结算和 "先诊疗、后付费" ,切实降低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六)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有效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医疗费用控制和分级诊疗等政策。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事薪酬和编制制度改革等,推动落实政府财政投入和补偿政策。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8年12月)
1.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实施方案。
2.遴选确定项目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结合各地诊疗实际和各单位申报意愿,遴选推荐一定数量具备有较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县级医院和具有一定能力基础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各省推荐基础上,分别确定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作为项目单位。
3.各项目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与支援医院达成协作意向。
(二)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020年12月)
1.签订责任书和对口支援协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县政府、支援医院、县级医院签订五方责任书(模板见附件),确定各年度和3年总体目标,明确各方责任与权利,细化任务措施。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的双方医院、职能部门、临床科室间签订对口支援协议。
2.县级医院和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县级医院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快提升综合能力。支援医院有计划、分步骤落实对口支援工作。
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与评估,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每年9月向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4.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不定期召开工作及培训会议,按照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要求,对全省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并按年度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三)评估考核
1.基线调查(2018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对500家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综合能力基础情况进行基线调查,摸清区域医疗服务需求。
2.年度考核(每年度10-11月):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按年度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评估,掌握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
3.中期评估(2019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中期评估,掌握工作进展,完善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4.总结评估(2020年10-12月):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标,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召开总结会议,推广有益经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有力举措,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配套措施,发挥政策叠加作用。有条件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启动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着力提升县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地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与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对口支援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务求实效。
(三)加强督查评估。各地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各地有序推进工作。要建立综合能力提升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贯和典型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