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邢台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9-03-14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95     字体:[  ]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 "牢记使命、争创一流" 为目标,以 "十抓十提升" 为工作抓手,全面推进 "1+4" (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工作布局,着重解决当前面临的最突出瓶颈和最现实问题,提升能力、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努力锻造司法行政 "政治机关"  "纪律部队"  "法治精兵" ,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

1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组班子全面建设,始终坚持政治站位,树牢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党建考核标准,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述党建活动;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全系统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三年规划;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

3强化政治能力提升。坚持 "政治引领、党建先行" ,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规范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决策运行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组(委)领导核心作用。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谋划开展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 "五好党支部" 创建、 "党员先锋岗" 创建、党员承诺践诺、岗位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律所基层党组织规范提升工作,符合建立党支部的律所全部按要求设立党支部,没有党员的律所全部派驻党建指导员。

二、抓好统筹谋划,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提质增效

6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机构建设。按照我市机构改革进度安排,结合省司法厅相关要求,积极筹备组建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及时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讲话精神,争取省司法厅支持与指导,研究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有关重要文件等。

7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统筹谋划。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紧密结合服务和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从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好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的协调、督导、检查、推动工作。

8实施 "法治护航行动" 。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民心工程等重点领域专题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和措施;发挥各级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专家库建设,积极推动法律资源共享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9做好 "三深化、三提升" 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推动形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优质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为 "三深化、三提升" 活动提供更加优质法律服务。

10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建设,积极拓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途径;培树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促发展;研究制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好督察工作;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创新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11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市、县、区)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依法治市(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按要求完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制定各级全面依法治市(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重点任务等文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三、完善制度体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

12扎实推进2019年度政府立法计划有效实施。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确保我市三部地方性法规《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邢台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13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水平。认真做好政府重大决策、以及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市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14切实履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职责。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好职责,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报备,做到有件必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衔接性。组织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开展全市范围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服务保障全市机构改革深入推进。

四、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

15开展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先锋行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司法厅相关部署,制定我市深化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方案;加强制度建设,适时修订我市的 "三个办法" ;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抓好典型示范现场会和培训会,打造我市成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省级标准版" ,当好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排头兵" 。

16持续推进 "放管服" 改革。推行 "减证便民" 行动、 "最多跑一次" 等改革措施,优化流程和服务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督促执法机关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创新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以及执法证件的回收、换发、注销等工作。

18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完善复议工作制度机制;按照省司法厅统一要求,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档案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方式,进一步促使行政机关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五、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9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年度专项斗争重点任务,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强化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的接收、深挖、改造 "三同步" ;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戒毒等人员和场所优势,加大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力度,深入开展 "一案三查" ;落实律师参与涉黑涉恶辩护代理备案审查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题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营造强大社会氛围。

20开展 "建国七十周年安全保卫百日会战" 按照省司法厅相关部署,全力做好建国7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和研判,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确保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21加强戒毒场所规范化管理。紧紧围绕 "六无" 安全指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防范重点,树牢安全底线思维,不变通、不走样地落实好各项制度,做好所、队、科各级安全排查工作,夯实场所安全稳定底线,确保持续安全稳定。

22不断提升戒毒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全省戒毒系统 "9+5"  "点+面" 的总体布局和思路,深化四区五中心建设,不断优化中心人员配置,细化工作标准,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专业中心的支撑作用,有序推进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

23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保障能力。按照省司法厅《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开展专项培训,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延伸用警试点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增强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水平

24持续抓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相关意见,持续开展民营企业 "法治体检" 活动,市级开展法治体检不少于10家,各县(市、区)不少于5家;建立完善民营企业 "法治体检" 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服务流程,严格市场管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执法监督,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优质法律服务。

25持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律师队伍规模,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进入律师队伍,积极发展公职律师;实施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各个专业领域律师人才库。

26拓展深化公证服务领域。推动公证机构进一步做好公证服务民营企业、服务乡村振兴及民生类公证工作;推进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推行 "简证便民"  "最多跑一次" 等改革措施,优化公证流程和服务环境。

27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加大非诉讼(公证、司法鉴定、调解)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及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一步扩大通知辩护刑事法律援助覆盖人群;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打造一批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点;开辟 "绿色通道" ,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

28抓好司法鉴定规范、提高工作。推进我市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工作;建立市、县两级司法鉴定矛盾纠纷调解平台,推动县域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完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管理人员和鉴定人的业务培训,加大投诉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促进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稳步提升。

29严密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严格落实 "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 工作总要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和保障实施工作。研究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考务管理和服务考生工作水平。

七、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基

30. 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深化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活动。围绕 "三深化三提升" 、扫黑除恶、服务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推动 "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落实;抓好新媒体普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征文活动,提高青少年宪法法律意识;组织协调好 "4•8" 司法日、 "4•15" 国家安全日、 "12•4" 国家宪法周、 "三下乡" 等集中宣传活动。

31. 坚持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邢台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名册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

32. 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对照《河北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努力协调解决人财物等方面问题。深入督导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33.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检查、考核、监管职责,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业监管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作用,制定和规范行业协会各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分工,加强对行业协会组织建设指导。

34. 推进乡村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主动服务村(社区)完善自治制度;组织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35. 加快 "数字法治、智慧司法" 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应用系统,按照省厅信息化工作部署,加快推动 "智慧戒毒"  "智慧矫正" 信息化,以及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全系统做好信息数据收集、上报工作,做好上下级部门数据对接工作;探索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办公效能;大力发展电子公证、法律服务智能保障等业务模式,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八、锻造过硬队伍,展现司法行政机关良好风貌

36. 开展能力素质提升活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各类法律业务知识为重点,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戒毒人民警察、法律服务人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培训;开展干部选学培训、实战轮训、法律服务专项培训班等,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37. 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改进推荐、考察工作,逐步优化队伍结构;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38. 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纪党规有关规定,持续开展纠正 "四风" 和基层 "微腐败" 整治,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深化运用 "两谈一会" 形式,加大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定期对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分析研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9. 开展先进典型培树。进一步发挖掘和培树基层先进典型,加强人物宣传,讲好 "邢台好故事" ,唱响 "邢台好声音" 。

40. 实施职业文化培育工程。建立职业荣誉制度,推动文化品牌培育,鼓励各单位打造符合地方特色、行业特点、职业特征的品牌文化;探索建立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完善保护和救济机制,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

41. 补齐短板实现创新发展。按照省厅部署,深入开展 "短板大调研" 活动,找出本单位在服务大局、法治为民、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改进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列出短板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42. 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办法,加强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导,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形成全系统抓信息工作的合力;充分利用传统新闻媒体、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及其他各种形式,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