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教育现代化2035》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2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22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邢发〔2019〕14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邢台教育现代化203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邢台市委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6日
邢台教育现代化2035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为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更好地支撑服务我市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依据《河北教育现代化2035》,结合邢台实际,制定本文件。
一、总体要求
(一)战略背景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教育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在许多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全市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邢台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处于重要的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把党的十九大描绘的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变为现实,最为根本的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引,在新时代创造新辉煌。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要抢抓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战略实施带来的巨大势能,把历史机遇转化为邢台加快发展的丰硕成果。要下大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加快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完成去产能、调结构、治污染的艰巨任务,真正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全社会的科学素养和文明程度,促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加快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教育,赋予了教育更重大的责任、更艰巨的任务、更光荣的使命。构建国际一流的现代化教育体系,是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形成可持续竞争力的基础和关键,必须以更加高远的站位、更加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系统的思维,加强总体设计和谋划,做好邢台教育现代化这篇大文章,以教育现代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优化调整教育结构,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2.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培养社会发展、知识积累、文化传承、国家存续、制度运行所要求的人。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把教育摆在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战略地位,健全优先发展教育的体制机制,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将改革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破除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弊端,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和提升人力资源素质,把教育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基本理念和战略目标
1.基本理念
注重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育人和育才相统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
注重全面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全面提升学生品质意志、思维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提高身心健康发展水平。
注重面向人人。坚持有教无类,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努力提供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使教育选择更多样、成长道路更宽广。
注重终身学习。努力为每个人在人生不同时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开放优质的学习资源、灵活便捷的学习方式、绿色友好的学习环境。
注重因材施教。面向学习者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要,努力为每个学习者提供适合的高质量教育服务,促进学习者主动学习、释放潜能,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
注重知行合一。坚持能力为重,将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学以致用,着力培养学习者适应未来发展的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
注重融合发展。推动教育向社会开放,向产业开放,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军民融合,推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
注重共建共享。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多元参与,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共同分享成果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2.战略目标
到2035年,教育总体水平位居全省先进行列,形成面向人人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需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建成体现终身学习理念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互融合,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良性互动。建成学习型社会,满足全民终身学习需求,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普惠性和办学质量,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体系,建立科学的保教体系,使每一个适龄幼儿都能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健康快乐成长,为接受初等教育做好身心准备。
——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完成水平和学生学业质量进入全省前列。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和完成率达到全省前列,形成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效满足高中阶段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的需求,显著增强学生自主发展能力,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坚实的知识和能力储备。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一批邢台特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质量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形成与社会需求相适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丰富多样的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所有劳动者在成长和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都有机会获得必要的技术技能,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一支强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
——高等教育竞争力显著提升。建立层次合理、定位准确、特色突出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升,内涵发展、分类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专业特色更加显著,产生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国际化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培养一大批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残疾儿童少年获得适合的教育。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让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有质量的教育,获得自我发展的能力。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全市教育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有效,教育决策、管理、监督、评价和保障等基础性制度更加成熟,政府依法行政、引领教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和决策施政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政府、学校、社会依法共同参与教育治理的制度保障,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指标
(单位:%)
指 标 | 2018 | 2020 | 2022 | 2035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88.65 | 90 | 91 | >96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6 | ≥97.5 | 98 | >98 |
义务教育均衡县(市、区)的比例 | 84.2 (基本均衡) | 100 (基本均衡) | 20 (优质均衡) | 100 (优质均衡)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3.45 | 93.47 | 93.5 | ≥97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47.5 | ≥52 | 53 | >65 |
学前教育教师接受专业 教育比例 | 54.7 | ≥65 | ≥70 | >95 |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 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65.33 | ≥76 | ≥80 | >96 |
新增劳动力中受过高中 阶段及以上教育比例 | 88 | ≥90 | ≥91 | ≥95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 教育年限(年) | 10.4 | ≥11.1 | ≥11.2 | ≥12.4 |
二、战略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牢把握邢台教育现代化方向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做好新时代教育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穿教育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教育系统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邢台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骨干教师专题培训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办好教育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培训班、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高等学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等,形成多层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培训体系。坚持系统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和教师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学用结合,将学习贯彻工作与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相结合,与解决本地本部门本学校的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新期待相结合,深化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认识,切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和管理体系,实现“三进”工作全覆盖,使之系统权威进教材,深入生动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头脑。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的政工队伍,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公共选修课。优化课程设置,强化课程育人功能,让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教育和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不断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以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为重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中小学教育。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和主题团课党课。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丰富中小学教学形式,通过课上课下、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让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感认同,从小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规范,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整合人才优势和学科优势,深入开展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依托高等学校建设一批专门研究机构,确定重大研究选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支持高等学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等一级学科中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方向和研究生培养方向,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置党的建设二级学科。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校、不同学习者特点,打造一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示范课堂,推出一批精品网络公开课。组建哲学社会科学知名专家库,多渠道、多形式宣讲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成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发展高水平优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统一”要求,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完善邢台德育共同体建设,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深化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全面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我市深厚的红色文化资源,持续实施邢襄红色文化弘扬工程,深入开展以“抗大精神”为代表的革命文化教育。加强品德修养,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增长知识见识,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良好学习习惯,激励学生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自觉促进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培养奋斗精神,教育引导树立高远志向,历练敢于担当、不懈奋斗的精神。
增强综合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培养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打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攻坚战,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开齐开足体育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坚持以美育人,重视和加强美育,提高学生审美水平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养成崇尚劳动、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生活方式,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宪法教育,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2.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标准
落实国家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各类型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全面提升学生应具有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体质健康、审美素养。落实国家学校建设标准和教学设备基本配置标准,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保障。各高校按照省要求,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多样化、高质量人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属高校)
3.加强课程教材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国家教材使用要求,中小学校统一使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等国家统编教材,高等学校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和教材,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优化中小学课程结构,鼓励学校结合当地特色社会资源,建立校本课程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加强校本课程建设,构建适应课程改革、高考改革和育人方式改革需要的课程体系。完善产教结合、科教结合的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课程开发机制,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构建更为灵活开放的课程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和合作式等教学方式,促进学生主动把学习、观察、实践同思考紧密结合起来,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在中小学普遍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在职业院校全面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理实一体化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工匠精神,推动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全面推行科教融合、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探索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等信息化手段,重构教育教学流程与形态,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智能化服务,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健全社会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加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运动场、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设施建设力度,免费向学生开放。广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社会教育资源,加强青少年科学素质协同培养。重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注重家风建设,推进家庭学校共同育人。大力发展社会教育,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5.构建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
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推动我市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落实好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全市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平台,为高中录取提供科学参照。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健全学校内部质量控制机制。针对课堂教学、实习实践、考试评价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制定指导性规范,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质量反馈监控体系,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推动学校持续提高办学质量。推进科研诚信与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研究过程与效益监管,规范学术评价监督,切实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完善高等教育考试管理、学位论文抽检和学位授予制度,确保高等教育质量水准和学位声誉。
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坚持分类评估、动态监测原则,建立常态化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和动态监测机制,实现对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监测。建立质量监测结果反馈改进机制,加强监测信息公开和结果反馈,健全质量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逐步健全监测结果与资源投入挂钩机制,改进教育教学过程。充分发挥具有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为各级各类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依据。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推动各级教育高质量普及,提供更充分的教育供给
1.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健全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完善学前教师培养体系,健全教师进修培训制度,满足学前教育发展师资需求。
根据区域内适龄幼儿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制定完善管理实施办法,严格实施准入制度,规范办园基本条件和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注重保教结合,创设符合幼儿身心全面健康成长的保教形态。建立健全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指导,开展督导评估,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合理规划乡村学校布局,适度向中心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办学,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严格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制度。推行45人以下小班化教学,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建立健全校际帮扶制度,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关爱与精准帮扶责任制,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防止学生因学习障碍、经济困难、身体残疾、父母外出务工等原因而辍学。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健全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和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落实学校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就学需要,合理布局高中阶段学校。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增加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幅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学位充裕的高中段供给新格局。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
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持职普办学规模大体相当,拓宽融通渠道,探索举办附设职教班的综合高中,允许学生转读职业教育并按规定享受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加快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探索拓宽职业教育招生范围,丰富职业教育形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提升民族教育水平
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开足开好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在中小学秋季开学季上好“民族团结第一课”,增强青少年学生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感性认识。坚持开展好每年9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引导各族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国家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继续做好“八协”蒙语对等交换招生工作。大力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好内地西藏班,推进混班教学、混班住宿。做好对口援疆、援藏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宗局)
(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公平的教育
1.提升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
依据省基本办学标准,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建立健全办学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和定期更新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每一所学校的软件、硬件建设。完善督导检查机制,保障城乡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等方面普遍达标。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学校布局、资源配置、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督导评估等机制,保障城乡孩子享受同样质量的教育。建立政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能力评价机制。加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建立健全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加快推进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实现特殊群体帮扶精准化
健全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追踪机制,完善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实行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改进资助方式,提高资助水平和精准度,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健全随迁子女同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根据就近入学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平参加中、高考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3.办好特殊教育
探索并完善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零拒绝、全覆盖”。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优先让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对中重度和多重残疾学生通过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教育。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加强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教育,努力使每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教育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促进医教结合,建立教育、医疗等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配备和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相衔接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监测和监督制度,落实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确保每一个残疾人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获得自我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
(五)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1.搭建更加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
完善招生入学、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程、职业课程,探索开设大学先修课程,加强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衔接。逐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落实职教高考制度,逐步扩大高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拓展学习者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成长成才渠道。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转学转专业机制,允许学生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前提下灵活地转换专业;支持学生跨机构、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并承认学分;以高等学校为主体,以课程为基础,探索学校之间学分认定和转换;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方式。鼓励学校和社会力量不断创新形式,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为学习者提供更加便利的学历教育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建立全民终身学习的制度环境
落实国家资历框架,依据省级标准完善资历框架地方运行机制和专业化支持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设立邢台学分银行,为每一位学习者提供终身学习账户。允许学习者通过不同渠道、不同学校获得的学分得到积累和转换,推动各类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探索高中后教育全面实施学分制、弹性学制和学习者自主选课,为学习者提供灵活多样的入学机会和学习方式。推动出台终身学习激励政策,形成全民积极向学、时时处处可学的制度环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完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
强化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服务功能,培育社区教育的新模式、新品牌,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职工继续教育,面向不同社会群体提供多样化教育与培训项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库,促进校内外学习资源共建共享。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面向农村地区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书屋等学习场所建设,扩大群众公共学习资源。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发展基于工作场所的学习,为职工提供便利多样的教育资源。
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各县(市、区)依托职教中心、电大分校等职成教组织,建立县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和社区教育学院;县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依托乡镇(街道)相关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校整合各村成人学校等资源设立社区教育教学站(点),全面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社区教育办学网络。通过财政支持、社会资助等形式,扩大社区教育资源和学习场所,强化社区教育的普惠性,使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农村地区普通话水平。
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教结合。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面向老年人开放教育资源,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为老年人提供课程资源。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着力办好老年大学,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元学习需求。
深入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组织建设。培育壮大学习型城市建设专家团队、社区教育指导师、社区教育志愿者等队伍。积极培育示范性学习型组织,激励和调动全民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型社会建设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强化一流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分类推进高等学校提高办学水平
聚焦重点学校和重点学科领域,瞄准一流目标,汇集优质资源,培养一批满足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产出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推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逐步形成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各安其位、相互协调,同类型高等学校有序竞争、争创一流的发展格局。坚持以服务地方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完善转型发展相关配套政策,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和专业,培养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成为区域技术研发的策源地、企业创新的人才库、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鼓励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建立“招生+财政+土地+金融”组合式激励机制,重点扶持非营利有特色民办高等学校培育优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加快教学实验科研平台建设,争创高水平大学,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完善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面向在校生和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高质量终身职业培养培训服务。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激发办学活力。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发挥企业办学重要主体作用,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行“双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形成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重点支持3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和10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需的原则,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统筹用好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两种资源,大力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构建适应区域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教育布局
紧紧围绕全市战略布局和发展定位,科学制定并实施好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内涵质量型转变。重点发展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民生急需的高水平行业特色高等职业院校。整合教育资源,重点推进市区职教园区和皇寺职教园区建设。新增教育资源优先向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新的城镇化地区和产业聚集区延伸,提高教育服务覆盖面,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强化县(市、区)对中职教育的统筹,根据城镇化和产业布局对人才培养的需求,调整完善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推动区域内职业学校科学定位,使每一所职业学校集中力量办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4.完善与社会需求侧相匹配的人才培养结构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面向邢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运用招生计划、就业反馈、拨款、标准、评估等方式,按照增量优化、存量升级、余量消减的原则,引导学校优先发展新兴学科专业,改造升级传统优势学科专业,坚决撤并重复率高、就业率低的学科专业。完善多部门协同、跨行业合作的人才需求预测机制,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快速响应、有效匹配。推动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特别是复合型学科专业集群的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加大复合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重。深化军民深度融合培养,不断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急需人才的培养质量。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5.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
整合高等学校优势资源,建设一批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研究机构,引进培养高层次学术人才,强化基础研究,增强高等学校原始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平台运行管理和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对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畅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为基础研究发展提供条件支撑。发挥高等学校科研优势,坚持以高水平学科群支撑产业群,以创新链带动产业链,推动一批高等学校成为引领科技进步与文化创新的高地。持续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探索构建科技创新全链条的协同创新联合体。
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深入开展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未来发展问题和实践经验总结研究。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高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知名智库,成为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的重要阵地。
推进科研评价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全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科研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科研支撑体系,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强化高等学校科技服务职能,支持高等学校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登记、收益分配制度和服务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社科联)
(七)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治观念、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教师凝聚在党的周围,更好担当起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等的首要条件。坚持严格制度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制度化。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弘扬师德师风正面典型,塑造教师良好社会形象。加强师德监察监督,构建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和重大问题报告、惩戒机制。将师德建设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畴。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2.优化教师队伍管理
建立按需统筹补充中小学教师的长效机制,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实现县域内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扩大高等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大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提升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创新能力。
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和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取得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将政治标准放在教师准入标准的首位,高等学校选聘教师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准入学历层次。
完善教育人才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岗位特点,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优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提高中小学幼儿园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对特殊人才实施职称直评直聘。严格执行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
3.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科学设置师范专业,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科学的教师培养课程体系,加强师范生实践教学。改革师范专业招生方式,提高生源质量。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强化职前教师培养和职后教师发展的有效衔接。鼓励引导在有师范专业的院校设立德育相关专业。建立初中毕业起点、贯通培养的幼儿园教师和高中毕业起点的小学教师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教育体系。加快培养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师。
加强市县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推进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完善教师专业培训体系,建立培训学分银行,创新自主选择的培训模式。健全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的机制,使专业教师普遍成为“双师型”教师。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教育家型教师的中小学教师梯队成长机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研制度,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激励机制,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自主发展。
实行校长任期制,建立体现学校特点的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严格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校长选拔任用,建立校长候选人储备制度,吸引符合任职资格的各行各业优秀管理人才进入教育领域。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中小学校长培养培训体系,以培养教育家型校长为目标,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完善市级骨干校长、名校长、教育家型校长专业化发展机制,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4.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各级党委、政府要担负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保障责任,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特教教师的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水平,落实工资福利倾斜政策,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关心乡村教师生活,严格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贫困山区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各县(市、区)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适应高等学校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鼓励和规范教师通过技术创新、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决策咨询等方式服务社会,获得合理报酬。完善教师荣誉制度,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八)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1.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
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多媒体终端配备以及智慧教育软环境建设,构建更为完善的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覆盖全市的数字化教育资源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共享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数据,提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教学分析、监测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为教育教学和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实行学校网络资费优惠政策。统筹学校软硬件建设、整合校内外学习资源,打造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资源丰富、智能高速、广泛开放的新型智慧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办)
2.创新信息化教学模式
探索创新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方式,构建新型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体系,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创新思维和谋划未来的能力。创新优质教学资源研发方式,建立高水平专业团队,开发适合不同师生需求的优质课件和学习辅助材料,实现规模化与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充分利用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建立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等,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相结合的教学评价系统,跟踪监测教学全过程,开展个性化学习诊断,精准评价学习绩效。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进校园,探索实施人工智能教育课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构建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精准推送定制化教育服务。鼓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开发数字化特色课程。优化政策环境,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新型教育服务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激发教育服务业态创新活力。培育社会化的资源服务市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有资质的企业、机构开发优质资源、提供优质服务。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逐步使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学校都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创建信息化教育管理模式
建立完善教育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目录,形成规范统一、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教育数据共享、开放体系,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方式变革。对接国家、省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一体化市级教育大平台,整合学生、教师、教学、管理等数据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建立教育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和教育统计信息系统,构建全覆盖的教育管理与监测体系。推进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教育治理改革,完善教育大数据采集和交换机制,实现教育基础数据伴随式收集。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支持学校发展和管理决策的数据系统,促进管理的精细化和决策的科学化。健全网络监管机制,建立数字资源监管审查机制、质量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对各种网络学习系统和资源加强质量监管,营造安全有序的教育信息化环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政府〕
(九)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整体水平
完善与省教育厅、北京市和天津市的教育合作机制,构建起目标同向、政策协调、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更加成熟的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强京津冀高等学校联盟建设,推进我市高等学校与京津知名高等学校广泛深入合作。推动落实京津高等学校对我市大学对口帮扶制度,加快我市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协同推进三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争取扩大部属高等学校在邢台招生规模。推进京津冀同类型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式发展,深化我市职业教育与京津职业院校、相关企业合作,优化我市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与京津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推动建立三地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通互认机制,加快建立跨区域中高职衔接培养机制。鼓励京津高水平中小学与我市中小学开展区域合作办学,整体提升全市中小学办学水平。依托京津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联盟,加强教学改革、教研科研的合作与交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1.提升教育开放层次和水平
引进用活世界一流教育资源,支持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深化与海外学校和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实质性合作。完善我市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体系。加强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非通用语种人才、国际组织人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吸引国外优秀学生来我市研修学习。积极引进外省市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国内一流大学合作交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外办)
2.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
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及国家双边、多边合作计划和交流项目。支持高等学校开设非通用语种专业,培养“一带一路”建设急需的懂外语的各类人才。鼓励我市高等学校与国外专家学者合作开展中国研究。配合我国行业企业“走出去”战略,鼓励我市高水平教育机构赴有关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海外办学。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建设。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外专局)
3.扩大和深化中外人文交流
充分利用国家高级别中外人文交流机制,拓展人文交流领域,丰富内容和形式,积极打造邢台特色人文交流品牌。引导和鼓励学生、教师参与各领域的中外人文交流,在交流中展示我市的良好形象。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支持学校自主开发国际理解教育校本课程。积极组织中小学、相关高校参与省内孔子学院联盟,建立相关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外办)
(十一)促进政府、学校、社会依法共同参与,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
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省立法进程,及时做好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落实工作。依法明确政府管理教育的权责范围,确保权力依法行使、责任履行到位。完善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教育决策程序制度,完善教育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教育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及时依法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良好的教育生态。注重普法成效,加大教育普法力度,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司法、监察、审计部门对教育执法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社会对教育执法的监督。(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市司法局、市审计局)
2.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教育行政管理清单制度,提升综合运用现代治理手段的能力。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现代服务理念,运用信息技术构建网络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教育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便捷化。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监管机制,规范监管事项。构建、完善对县级政府和学校的督政、督学、评估检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依法保障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强化督政督学,建设专业化督学队伍,加强督导结果公开和使用。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师生安全。净化网络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设晴朗的空间。
强化市级统筹,健全教育治理统筹协调机制。提升政府统筹层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保障能力,促进市域、县域内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重大教育决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完善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机制。加强教育政策研究,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教育智库。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政府〕
3.提高学校自主管理能力
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创新章程实施的保障机制,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引领规范作用。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实现职业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高等学校法律顾问、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制度,扩大院系自主权,推动行政职员化、后勤社会化发展。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鼓励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组织属性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结构,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互相独立、互相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民办学校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会计制度,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范、信息公开、举办者变更等机制,鼓励设立基金会依法举办民办学校,规范民办学校融资路径,保证学校办学安全。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4.推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常态化
健全公众参与决策的平台和渠道,唤醒公众参与决策的责任意识,调动公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完善督学任命、聘任办法,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市、县两级政府兼职督学。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培训机构监管机制,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完善教育舆情监测应对机制,推动热点问题及时纳入教育决策议程。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评价,充分发挥专业评估机构的作用,提高教育评价的专业水平和公信力。
创新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学校议事、监督和意见反馈制度,提升学校办学的透明度。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积极性,提升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引导家长理解学校教育安排,尊重教师创造发挥。支持各级各类学校与社区建立互助互惠合作关系,鼓励社区关心并参与学校教育管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党组织要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积极作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做到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改革亲自把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创造有利条件,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方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注重选拔符合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具有先进教育思想、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优秀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通过援派、到地方和基层挂职等方式锻炼年轻干部。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的能力。健全评估监测和督查督导机制,把教育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引导干部到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教育一线建功立业。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学校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和改进学校统战工作。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动党支部履行好职责。以基层党建带动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党员队伍管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懈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学风。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严肃教育系统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政治巡察,把教育系统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重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二)科学规划实施路径
各县(市、区)要从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把教育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衔接,充分体现地区特色,合理确定任务目标,有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鼓励有条件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扶持力度,不断缩小差距。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教育现代化改革试点,鼓励大胆探索,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新的体制机制。
科学设计和进一步细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划周期内的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分阶段落实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未来各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中,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教育现代化。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抬升底部,建立重点导向的教育资源配置调控机制,统筹推动教育资源优先向贫困地区、偏远地区配置,优先向各类困难群体倾斜,优先用于发展教师队伍、信息化建设等关键领域,优先确保义务教育,重点向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薄弱环节投入。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三)完善教育现代化投入支撑机制
1.提高教育投入水平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通过政策、制度、标准的设计带动投入,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合理划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完善多渠道教育经费筹措机制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体制。落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体系,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和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的机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依法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支持高等学校建立基金会,鼓励高等学校向社会各界募集、筹措办学资金,扩大办学资源。〔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按照全省整合优化教育经费使用方向,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转移,形成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经费使用结构。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和区域教育协调发展。逐步构建与提升高等学校创新发展能力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发展能力。
严格教育行业教育绩效管理。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贯穿于资金使用全过程。完善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建立并推广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完善落实机制
构建全方位协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效机制。统筹教育现代化全局性、综合性工作,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战略同步实施,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策协调和保障措施,探索具有我市特色的教育现代化有效模式。细化完善重点领域配套政策落实,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将发展目标任务落实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年度重点投入项目安排和财政支出等指标性政策文件中。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教育现代化规划方案。各部门要根据邢台教育现代化总体规划和职能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凝聚社会合力,搭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建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参与、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通过全媒体广泛宣传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意义、重大战略举措和推进情况。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方式方法,弘扬教育发展正能量。加强对社情舆情的分析研判,将民意及时反映到教育决策管理中,形成全市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