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3-3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50     字体:[  ]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呈报<邢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邢农〔202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邢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夯实保障粮食安全基础。通过实施《规划》,2021—2025年全市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86万亩、改造提升已建高标准农田103万亩,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19.38万亩,新增粮食产能1.72亿斤以上;2026—2030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48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6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67.38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79万亩,新增粮食产能2.68亿斤以上。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3万亩。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做好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要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和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衔接好本地目标任务落实,重点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明确时序安排,形成规划项目示意图,县级规划2022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占用审批,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四、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导评价,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