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文化事业 “十 一五” 发 展 规 划

发布时间: 2008-04-01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217     字体:[  ]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邢台市文化事业

"十 一五" 发 展 规 划

 

    为了加快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参照河北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二为" 方向和 "双百" 方针,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以构建和谐邢台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实施精品战略,打造文化品牌;抓好基层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努力创造和谐、健康的文化环境;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强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提高文化单位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尽最大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努力实现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重点工作及发展目标

    (一)繁荣艺术创作和演出

    1、 "十一五" 期间,继续加强艺术研究和艺术创作工作。充分挖掘邢台历史和人文资源,发展特色文化,推进精品创作。创新艺术生产机制,支持组织文艺创作人员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创作出一批既具邢台特色,又体现时代精神的艺术精品,争取在河北省第七届、第八届戏剧节获得大奖,并力争获取国家 "五个一工程奖" 和 "文华奖" 。

    2、培养和造就一批专业艺术人才,解决好专业艺术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市杂技团要继续办好学员班,市河北梆子剧团和豫剧团要采取 "请进来,送出去" 的办法,引进人才、培养新秀。要不断创新育人机制,打造自己的编、导、演队伍,到 "十一五" 末,争取培养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名编剧、名导演、名演员。

    3、继续推进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河北梆子剧团和豫剧团每年要创作演出或移植演出二至三台新剧目,演出场次不少于300场。市杂技团要注重拳头节目的排练,不断开拓海外市场。

    4、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艺术表演团体。 "十一五" 期间,各县(市)都要扶植1-2个高水平的艺术表演团体,尤其是地方稀有剧种的表演团体,满足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农村群众的文化需求。

    5、 "十一五" 期间,市河北梆子剧团要新建多功能排练厅,市豫剧团要完成排练厅的更新改造。

    (二)抓好基层文化建设

    1、积极创建文化先进县。力争在 "十一五" 期间全市有一半以上的县进入省级文化先进县行列,有2-3个县进入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为文化大市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改建扩建邢台市图书馆,将新馆建成我市标志性建筑之一。加大城市影剧院改造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改造,争取在2010年以前改造完成一批高标准的城市影剧院。着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网络建设。到2010年,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新建和改造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要达到省级标准,图书馆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藏书不低于10万册,文化馆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两馆合建的不低于3000平方米。县(市、区)所在地要建有文化广场,有舞台和供电设施,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农村各乡镇、城市各社区要普遍建有多功能文化中心(文化站)和图书室,村村建有文化室或阅览室。

    3、继续完善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建设。在完成各县市图书馆基层中心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建设基层中心,逐步提高工程覆盖率,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共享这项现代化的文化服务。

    4、积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的方针,逐步建立起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和分级保护制度,积极抢救濒危项目,完善传承制度,通过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资源。

    5、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农村以乡镇为重点,城市以社区为重点,加强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式建设。进一步开展传统节庆日、重大纪念日的主题文化活动,继续组织彩色周末和假日文化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文化、乡镇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各类群众文化事业。创新机制,推进农村电影 "2131" 工程。

    (三)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利用

    1、继续贯彻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的方针,做好配合 "南水北调" 等重大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考古工作。

    2、积极筹建邢台市博物馆。组织力量尽快完成邢台市博物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邢台博物馆和邢台民俗馆基本陈列设计方案。

    3、加强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 "十一五" 期间,完成对普利寺塔、邢窑遗址等国保单位的维修和建设工程,修复开元寺、天宁寺、古城墙、扁鹊庙等古建筑群,修复邢台古城内的历史街区,保护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古民居、古店铺。争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4、加强抗大纪念馆、八路军129师东进纵队司令部、义和拳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发展红色文化旅游。

    5、积极推动我市的文物和历史研究工作,筹划出版一批有代表性的文物研究成果。

    (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1、继续坚持 "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 的方针。本着有利于发展先进文化、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利、有利于壮大文化产业的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市场结构,提升经营业态,促使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

    2、加强对网络市场的引导和监管。控制网吧总量,鼓励网吧规模式发展,培育和发展连锁网吧、绿色网吧、商务网吧和公益网吧,改造网吧的经营模式和赢利模式。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上网、组织网上赌博、传播反动淫秽信息等违规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音像市场。 "十一五" 期间要建立和完善正版音像制品发行网络,对全市音像市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大型超市等现代营销模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音像制品经销行为。

    4、支持鼓励歌舞娱乐场所和演出市场建康有序发展。按照 "先繁荣、后规范" 的要求,给予积极引导和扶持,鼓励发展超市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模式。使我市的娱乐业在 "十一五" 期间得到较快地发展。

    5、出版物市场要坚持鼓励发展,实施扶优战略。积极推进企业体制改革,从整体形成一个网点布局合理、品类齐全、规模总量较大结构优化的出版物市场,到2010年,出版发行单位达到520家,批发单位增加12家,连锁经营单位增加6家,大型书城增加3家,中型书城增加22家。

    6、印刷业市场要鼓励规模经营,要对现有印刷企业进行整合,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业印刷工业园区,并发展一批规模较大、有一定实力的印刷企业,到 "十一五" 末期,全市印刷企业达到600家。

    三、主要措施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加大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按照中央、省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以 "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加活力、改善服务" 为重点,深化内部制度改革。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以 "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扩大实力" 为重点,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文化企业。

    (二)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继续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县、乡、村农村三级公共文化网络建设的投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光添彩。大力扶持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和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尽快将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健全完善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要鼓励、支持人才干事业,逐步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要拓宽用人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文化人才的引进力度。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文化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要研究和制定我市落实中央、省有关文化经济政策的具体措施,为 "十一五" 规划的落实,为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保证。

    (五)切实加强对文化事业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文化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地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点议事日程。使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