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纳入《中原经济区规划》

发布时间: 2012-12-06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485     字体:[  ]

体裁分类:区域规划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国务院于2012年11月17日正式批准《中原经济区规划》(国函【2012】194号),邢台市纳入《规划》并将在体制机制创

新政策、统筹城乡发展政策、产业转型升级政策、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生态建设补偿政策方面享受国家政策支持。同时,我市有6个重点事项和19个重大项目列入《规划》。

中原经济区地处我国中心地带,规划范围包括河南省全境、我省的邢台市和邯郸市以及山西省、安徽省和山东省的多个地市,区域面积28.9万平方公里,涉及人口1.97亿,地区生产总值4.2万亿,分别占全国的3%、13.3%和9%。

根据规划内容,国家将支持河北省在邯郸、邢台建设冀南区域合作示范区,推进邯(郸)邢(台)一体化。我市的19个重点项目和6个重要事项被纳入《规划》,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基地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扶贫开发等方面。  

重点项目包括:(1)邢台农机基地。(2)邢台煤盐化工基地。(3)台特种玻璃基地。(4)邢台生物产业基地。(5)邢台特种钢基地。(6)邢台机场建设。(7)邢台通用机场建设。(8)邢台国家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9)邢和铁路建设。(11)邢台食品产业集群。(11)定州-魏县-内黄高速(改名为石家庄-邢台-邯郸高速)。(12)邢台粮棉油中药材基地。(13)邢台畜产品生产基地。(14)邢台林果产品基地。(15)邢台良种繁育基地。(16)邢台冶金石化装备基地。(17)邢台纺织服装基地。 (18)邢台矿区煤炭产能接续提升工程。(19)邢台老工业基地改造。

重要事项有:⑴在邢台设立区域合作示范区,进行新机制、新体制创新。⑵开展邢台水生态修复工程。⑶国家支持黑龙港地区扶贫攻坚。(4)建设威县梅花拳传承文化园。(5)加快邢台钢铁产品结构升级。(6)推动邢台向特大城市发展

市发改委主任孙学良表示,《中原经济区规划》既体现国家重大战略意图,又紧扣发展实际,更为中原经济区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完善机制,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力争将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