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审计局关于报送评选优秀审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31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23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邢台市审计局
关于报送评选优秀审计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审计局,市局各科室:
根据《河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14年评选优秀审计项目工作的通知》(冀审法〔2014〕8号),现就报送评选2014年优秀审计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条件
此次报送的优秀审计项目的范围主要是本级审计机关直接实施,在2013年度内出具审计报告,并按时完成立卷归档的审计项目。各单位2012年度出具审计报告的质量好的审计项目,也可以报送参加今年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但已参加过上年度评选的项目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报送数量
各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组织好参评优秀审计项目的报送工作,县、市、区审计局以局为单位,市局各业务科以科为单位,向市局报送1个项目。已经报送参加省优秀审计项目的单位,不再另行报送。
三、评选办法
(一)已参加省审计厅评选的优秀审计项目,自然成为市优秀审计项目。
(二)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由市局法规科牵头,从各业务科和部分县、市、区局法规股抽调人员为评委,依据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打分后,排出名次,报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择优而定。
四、评选标准
(一)基础分,按照省厅新制定的《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和市局参照省厅标准修订后的《评分标准》计分。
(二)加分因素
1.审计项目采取了具有创新性的审计组织实施、督促整改方式,采用了具有推广价值的计算机审计方法、实用性强的非常规审计方法,并取得了突出审计成果的,每项加2分。
2.审计项目反映的审计成果未能在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中体现,但受到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或者社会反响强烈,并对国家或者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每项加3-5分。
(三)减分具体因素及标准
1.申报材料存在明显事后补充更正审计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材料、夸大审计成果的,每项减2分。
2.审计上报或者移送的重大案件线索等,经审核或者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存在严重不实的,每项减3-5分。
具体加、减分事项由评委打分,法规科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五、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各参评单位应在2014年10月15日前将参评优秀审计项目的相关资料报送市局法规科(参评省优秀审计项目的相关资料必须于2014年9月15日报送市局法规科)。报送资料包括:
(一)审计项目档案案卷。
(二)未归入审计项目档案的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审计信息及领导批示采用情况,审计整改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优秀审计项目推荐表(附件1)。
(四)优秀审计项目推荐材料,重点介绍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方法、审计成果和影响等,不超过3000字。有加分因素的事项,应在推荐材料后逐项单附详细的情况介绍。推荐材料经保密处理后将作为优秀审计项目的宣传材料。
(五)参评审计项目初评评分表(附件2)主要对照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和加减分因素及标准,根据初评结果据实填列。
联系人:市局法规科 刘占军 电话2132900
刘茂耕 夏冬明 电话2139993
附件:
1.河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14年评选优秀审计项目工作的通知(含优秀审计项目推荐表、参评审计项目初评评分表)
2、河北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