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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
发布时间: 2011-03-16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6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坚持政府组织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落实资金筹集、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各项政策,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发展重点,多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完善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22560套,棚户区改造2119套。改造农村危房5160套。县(市、区)政府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大工作推动力度,逐步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适当增加试点户数。具体任务如下:
(一)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850户,其中市区新增1200户,县(市、区)2650户。
(二)建设保障性住房22560套
1.廉租住房:新增5300套,其中市区2440套,县(市、区)2860套。
2.经济适用住房:新建2000套,其中市区500套,县(市、区)1500套。
3.公共租赁住房:新增9260套,其中市区1500套,县(市、区)7760套。
4.限价商品住房:新建6000套,其中市区3160套,县(市、区)2840套。
(三)棚户区改造(危陋住宅区改建)2119户
1.城市棚户区改造(危陋住宅区改建)816户。
2.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612 户。
3.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163 户。
4.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528户。
(四)农村危房改造5160户。
(五)公积金运行监控机制健全。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达到国家标准,历史遗留的逾期项目贷款全部清收完毕,资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