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06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5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邢台市卫生计生委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
通 知
邢卫〔2017〕14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全面推进 "健康邢台" 建设为中心,突出公立医院改革、计生服务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四个重点,坚持健康优先战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全面提升卫生计生工作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作出新贡献。
一、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医药、医保、医疗 "三医联动" 。城市公立医院重点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方式、分级诊疗制度三个方面的改革,统筹开展管理体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等综合改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巨鹿、威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创建活动,为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严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年内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次均住院费用增幅控制在5%以内。
(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相关政策,深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基础上,设立我市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子平台。会同食药、人社、发改、财政及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非专利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认真推行 "一品两规" 和 "两票制" ,挤压药品流通环节水分,为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足空间。继续落实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合理用药和不良反应监测,开展跟踪监控、超常预警,加强临床药事管理,规范用药行为。
(三)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会同人社部门建立完善在总额控制下,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以按人头、按床日和按服务项目包干付费为辅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控制医疗成本。
(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慢性病分级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双向转诊规范,明确各级医院诊疗能力、收治范围、病种等,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上下畅通的协作机制和合理有序的诊疗秩序,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在全市范围内按 "市域、市区、县域" 三个层面纵向推动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医联体实行 "三通" ,即:人员流通互通,检查结果互通,医疗信息互通。扩大分级诊疗试点,年内市级试点医院扩大到全部三级医院,试点县(市)扩大到30%。启动开展远程医疗试点工作,成立 "邢台市远程医疗中心" ,加快远程医疗系统平台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医保支付、价格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配套政策,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机制,年底前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五)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分配,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构建基层卫生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三重保障机制。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市三院门诊楼、市五院改扩建和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等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建设进度。灾后重建项目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县市区卫生计生项目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持续强化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加强人才、技术、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继续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区域卫生资源共享机制,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检查检验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机构建设,推动医师多点执业。
(六)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大案要案办理数量和质量。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督办打击 "非法行医" 、 "两非" 等重大案件。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的监管。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执法案卷等专项稽查。继续推进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督信息公开。
二、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全程服务管理
(一)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胎生育,继续实行重点管理、解剖调查、出生监控等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加大日常评估、第三方调查评估等考核权重。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巩固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成果,推进 "多证合一" 服务管理模式。开展新国优 "回头看" 活动,巩固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快整合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妇幼保健、村组网络等机构队伍,推进职能融合、工作转型、服务升级,实现卫生计生工作 "双加强" 。
(二)促进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广泛开展 "健康家庭行动" ,继续推进 "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 项目试点,助推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 "两非" 行为。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着力抓好 "亲情关爱、精准帮扶"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计生特殊家庭行动,打造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住院护工补贴保险,推行契约赡养协议等举措。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积极开展 "新市民健康城市行" 和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点" 创建活动,加强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健康关爱。
(三)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抓住医养结合试点市机遇,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2017年,县级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全部完成内设医疗机构,县级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置老年病科,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实现50%以上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通道。开展居家养老三个 "一对一" 健康服务活动,为农村全部、城市60%的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医疗上门服务。
(四)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做好生育全程妇幼健康服务,全面优化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确保母婴安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深度融合,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以婚前保健、增补叶酸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系列服务,完善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建设。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支持母乳喂养。加强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推广应用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统" 。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和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努力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继续实施妇幼公共卫生项目。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一)加强健康促进和教育。落实邢台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十三五" 规划。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要求,做好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健康教育、健康巡讲、戒烟门诊等各项目工作。巩固完善市级健康促进县区和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进一步加强健康科普传播,开展控烟履约工作,广泛开展以 "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 为主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明确乡、村两级卫生计生宣传和健康教育职责,深入推进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防控" 的工作原则,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继续保持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稳定。落实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措施,推动艾滋病自我检测。完善 "三位一体" 新型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强耐药结核病防治。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保障适龄儿童获得及时免疫服务,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在95%以上。
(三)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持续抓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加大妇女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落实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开展缺陷儿童康复和治疗工作,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并重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全覆盖。
(四)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增强卫生应急指挥决策能力,提高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协调管理和现场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120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和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宣传活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及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
(五)加强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评价。加强慢性病风险因素监测,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面做好癌症早诊早治、心血管病和脑卒中筛查、肿瘤登记、死因监测、营养监测等项目。推进精神卫生管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提高检出率和管理治疗率。加强居民碘盐状况监测评估,年底前碘营养监测扩大到全市2/3的县。加强重点职业病、放射卫生、饮用水水质和空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
(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工作。贯彻《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继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大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大力开展卫生城市和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继续实施美丽乡村无害化农村厕所改造专项行动,全市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8%。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建设健康环境。
四、提高协作质量,深入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
落实《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0年)》。承接京津优质医疗资源转移,坚持 "开放办院、合作办院" ,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动 "院院" 联合、引进优势专科、开展共建共管。继续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加快推进与京津冀医疗卫生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健康信息跨区域跨机构共享。加强我市与京津地区在重点学科、重点领域全方位的交流合作,促进区域人才资源交流共通。
五、优化健康服务,有效保障群众医疗安全质量
(一)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订二级医院评审方案,启动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继续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强市、县两级质控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深入实施预约诊疗,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学科研技术水平。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加强医疗服务日常监管,有效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 "三基三严" 训练,深入开展医务人员岗位技能竞赛、病历质量评比和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护理岗位管理,健全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完善绩效分配机制。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不断扩大专业和病种。加强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开展诊疗合理性评价,规范诊疗行为,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防止院内感染和医疗安全事故。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规范临床用血管理,确保血液供应和质量安全。继续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和院前急救管理机制。
(二)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扶贫县级医院工作,为扶贫县级医院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医院管理人才和临床专业技术人才。继续落实 "两免三减" 的扶贫政策。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防控、妇幼健康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行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等帮扶救助。
(三)深入推动 "平安医院" 创建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医疗纠纷 "三调解一保险" (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和涉医案件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力争2017年底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加大对涉医案事件打击力度,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坚决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广大患者合法权益。
六、贯彻政策规划,加快中医药振兴发展步伐
(一)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贯彻《中医药法》,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贯彻落实我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推进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开展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差别化的中医药政策措施。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三五" 行动计划。市中医院新院区投入使用,提高医院服务能力,逐步打造成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县级中医院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诊疗能力建设,逐步达到二级中医院标准。推进标准化县级中医院和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强化中医院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中医名院、名科、名医等知名品牌。推进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加快发展中医药产业。积极开展中医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
(四)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深化健康大讲堂活动,推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建设好内丘扁鹊中医药文化产业园。
七、强化政策落实,保障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
(一)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卫生标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 "放管服" 改革,清理卫生计生服务事权,严格规范行政职权,着力优化公共服务,全面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认真做好审批事项衔接下放,推进网上审批,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落实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深入推进 "3+2"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大全科、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招收培养力度。推进卫生计生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突破,促进医学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力度,促进优秀、成熟、适宜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及时向基层 "下沉" 。
(三)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启动搭建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区域卫生平台),实现与省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深化信息惠民工程,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加快居民健康卡试点县发行和普及应用。建设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计生资源四大数据库,逐步实现业务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协同。探索 "互联网+健康医疗" 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加强统计监测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卫生计生统计网络直报、医改监测、出生人口监测,全面提升数据统计质量。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带着记者走基层活动。健全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市级新闻发布或政策解读不少于4次。切实加强舆情引导能力建设,建立并推动卫生计生舆情监测与上报反馈工作机制,将关口前移,增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应对能力,有效处置舆情。加强宣传阵地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传递行业正能量,深入挖掘本系统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打造特色宣传品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媒体素养和健康教育工作能力。
(五)切实做好卫生援助。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援外、援疆、援藏工作。
(六)加强信访稳定与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积极化解矛盾,解决积案,防止非法越级上访。坚持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的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提高干部保健对象服务水平。
(七)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行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思想政治、纪律、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地纠正 "四风" ,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卫生计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 "零容忍" 态度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严格落实 "九不准" ,严肃查处收红包、吃 "回扣" 等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恪守服务宗旨,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