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9年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06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125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邢人社发〔20196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9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3690116
2019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9年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市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着力抓重点、促改革、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深入开展 "三深化、三提升" 活动,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谐劳动关系个领域,着力抓好人社扶贫、治欠保支、风险防控、行风建设项重点工作,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美丽邢台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72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1.68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87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政策。认真落实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构建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等政策制度。
(三)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实做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实施精准跟踪帮扶,确保就业率好于上年。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基层成长计划,继续做好 "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健全落实期满就业政策。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巩固和拓展 "五个一批" 安置渠道,妥善处理各种问题。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四)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开展 "三深化、三提升" 活动,提升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园服务能力,规范创业平台管理。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落实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举办一期创业培训师资班,做好河北省创业培训大赛选拔赛工作。
(五)加强全方位就业服务。落实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推进 "互联网十职业指导" 模式,创新各类专项服务活动,打造优秀服务品牌。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去产能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贫困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开展最美农民工宣传活动。
(六)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就业形势分析。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及时监测掌握企业人员变动情况及趋势,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提升社会保险扩面质量。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 "多证合一" 社保登记制度改革。以灵活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为重点,健全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提升扩面精度。推动驻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任务。继续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动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社保税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
(二)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强化退休条件、待遇条件的核定工作。完善军队退役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政策。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
(三)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继续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推进工伤认定、鉴定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康复工作。加快推进工伤医疗费直接结算工作。按照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要求,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有效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全面落实失业保险费征收返还政策。继续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 "护航行动" 和支持技能提升 "展翅行动" ,放宽申领条件,扩大补贴范围。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五)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开展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提升年" 活动,建立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适时建设社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推进社银联网发放,全面取消人工报盘、手工经办和现金支付。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落实弥补基金缺口主体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规范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
三、全面实施人才强工程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抓好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1+6文件、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加快推进分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扩大用人单位自主评审范围。统一规范职称自主评审程序,加强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岗位聘用工作的监管。规范专技岗位聘用工作。开展各系列评委专家培训。编制评委专家库管理软件,实现评委随机抽取。开展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三三三人才工程" 、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等各项人才选拔工作。开展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活动。改革完善专家选拔培养制度和博士后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做好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和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建设。
(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和 "百万燕赵工匠培养支持计划"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法和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办法。落实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实施技工院校培养质量三年提升计划,鼓励支持各县市区依托技工院校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或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持续推进技工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好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技能大赛选拔参赛工作。做好河北省 "突出贡献技师" 推荐参评工作。
(三)加强招才引智工作。扩大邢台市招才引智活动平台影响力,办好高层次人才引进系列活动,落实好引才引智各项政策待遇,积极引进一批院士、专家、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层次科研团队。完善留学人员服务体系,加快引进一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全面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做好外国人在邢台就业管理工作。
四、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在部分事业单位探索实行特设岗位制度,满足聘用急需紧缺人才需要。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研究制定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措施。落实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落实事业单位考核、奖励相关政策。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落实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计划管理制度和调控机制,严防超编等违规进人和吃空饷问题,提升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落实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和特殊行业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继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启用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定期组织三方成员单位开展劳动关系形势分析。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研究规范新业态新模式用工管理。全面推进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妥善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加强劳动关系研判,建立劳动关系情况月报告制度。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双随机、公开" 监管模式。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加强跨区域监察执法协作。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继续实施治欠保支 "冬病夏治" 工程,完善农民工欠薪案件联动处置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平时,化解在当地。贯彻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纳入 "黑名单" 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为重点开展欠薪隐患排查,领导包案督办限时解决欠薪问题。
(四)做好调解仲裁信访工作。加强仲裁院标准化、信息化和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坚持通过法定途径和法治手段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深入开展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约访督访活动,有效化解信访问题。充分发挥网上信访服务平台作用。
六、全力做好人社扶贫工作
(一)深入实施就业扶贫。进一步夯实贫困劳动力实名制台账,拓宽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劳务协作输出、扶贫专岗兜底等就业渠道,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性。落实京津冀鲁等各项劳务对接协议,扩大劳务协作区域,提高组织化程度。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公益性岗位,有针对性组织招聘洽谈活动。
(二)持续推进技能扶贫。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贫困地区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将全部贫困县纳入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范围。为贫困地区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提供培训资源项目、技术等支持。
(三)积极推进社保扶贫。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
(四)加强人事人才扶贫。加强对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支持。深入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培养培训一批农村专业技能人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七、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发布对外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推进市县乡村级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行窗口优化整合和综合柜员制经办,县以上70%服务事项实现 "一站式" 办理和 "一窗通办" 。精简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证明材料,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材料减少60%。
(二)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建立人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与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对接,实现清单内事项网上办理率市县不低于70%。依托省政务云加快邢台市人社云建设,加快金保专网与政务外网的融合互通。建设 "智慧人社" 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 "网上办事大厅" 和 "掌上办事大厅" 。积极拓展人社大数据、电子社保卡的创新应用。
(三)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组织参加评选 "最美燕赵人社人" ,宣传打造 "人社服务标兵" 。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全面开通12333行风问题投诉举报专线、专区。探索建立行风特约监督员队伍。加强行风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和监督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以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深化纠正 "四风" 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营商环境。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机制,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基层党组织质量提升工程。从严抓好机构改革期间党建工作。加强流动人才党员管理。
、加强综合性基础工作
(一)全面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推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全面深化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改革,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扩大实施范围要求,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 "三项制度" 程序规定。加大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加强 "一单两库一细则" 动态管理,依法开展随机抽查活动,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人社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强化法治培训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人社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大县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力度,巩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建设成果。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体系,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站的人社服务功能建设。
(三)做好其他基础保障工作。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督办落实工作。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综合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工作。加强课题研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保密和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