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30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
农业是用水大户,农业节水对保护水资源、推动我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彻底扭转农田“大水漫灌”现状,实现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赶超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邢台市是河北省粮食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大市,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高耗水作物占比较大,农田灌溉用水占全市用水总量的70%以上。邢台市人均水资源量为220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为144立方米,占全国人均、亩均水资源量的十分之一,为全省人均、亩均的70%左右。我市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城市,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紧缺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展节水农业,加快调整种植结构,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行动,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区域安全至关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业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地下水超采治理重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优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思路举措,全力抓好节水农业工作,为全面打赢地下水超采治理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水位止降回升,坚持生态保护、永续发展,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以水定种、以水定产,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目标,以结构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为路径,以黑龙港地区和山前平原区为重点,聚焦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高耗水作物,着力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节水工作新局面。2021—2022年,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39.8万亩,新增优质高效耐旱作物16万亩,压减地下水2388万立方米。2023—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150.2万亩,新增优质高效耐旱作物24万亩,压减地下水9012万立方米。到“十四五”末,全市高效节水灌溉总规模达到310万亩,在地下水超采区实现高效节水灌溉全覆盖,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形成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为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分类推进节水灌溉
浅埋滴灌、膜下滴灌、喷灌、小管出流等是农业生产实践中探索出的最有效节水灌溉方式,要结合本地农田状况、作物类别和种植习惯,因地制宜确定具体发展模式。在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种植区,以规模经营主体、托管服务组织为依托,大力发展节水节地、省时省工、成本较低和适于机械化作业的浅埋滴灌,实现稳粮与节水“双赢”,到2022年发展33.5万亩,压减地下水0.2亿立方米,到2025年新增121.4万亩,新增压减地下水0.72亿立方米以上。在蔬菜种植区,设施蔬菜重点实施节水保墒、节肥增产、减病降害的膜下滴灌;露地蔬菜重点实施省工省肥的滴灌、微喷灌,适度发展淋灌,到2022年发展2.9万亩,压减地下水174万立方米,到2025年新增12.3万亩,新增压减地下水738万立方米以上。在梨、桃、苹果、葡萄等水果种植区,重点发展不易堵塞、施肥方便、适应性强、操作简便的微喷灌和小管出流,适度发展膜下滴灌,到2022年推广3.4万亩,压减地下水204万立方米,到2025年新增推广16.5万亩,新增压减地下水990万立方米以上。在棉花、中药材、花生、甘薯等其他耐旱作物种植区,针对不同作物特点,鼓励实施膜下滴灌、地膜覆盖等节水技术措施,通过保护性耕作、深松耕、土壤改良,营造土壤水库,提高蓄水保水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大中型灌区建设项目资金,开展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到2025年恢复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调整种植结构
在稳定粮食生产基础上,统筹考虑粮食安全与农业节水、投入成本与产出效益,培育引进抗旱高效作物品种,逐步压减高耗水、低效益作物,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巩固扩大农业节水成果。在黑龙港地区,结合实施旱作雨养和季节性休耕,扩大苜蓿、高粱、谷子等优质高效耐旱作物种植,到2022年种植面积由10万亩发展到26万亩,到2025年发展到40万亩。在山前平原区,粮食作物,大力推广节水专用品种,稳定面积、减少用水、提升品质,到2022年节水型优质强筋小麦由120万亩发展到150万亩,到2025年发展到200万亩;蔬菜、水果,重点发展节水设施栽培,推广高品质、省水特色品种及配套技术,种植面积稳定在7万亩左右。在山区丘陵区,压减蔬菜等高耗水作物,改种食用菌、中药材等省水作物,提高综合种植收益,每年改种0.5万亩,到2025年改种2.5万亩。全市在抓好种植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同步推进良种良法配套,重点围绕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作物,综合运用工程、农艺和生物节水措施,集成推广水肥一体、蓄水保墒、集雨补灌、限水栽培、测墒灌溉、地膜覆盖等节水技术模式,开展节水技术应用示范。到2022年,建立节水技术示范区20个、面积10万亩;到2025年,建立节水技术示范区50个、面积30万亩。(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坚持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举措,认真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聚焦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创新补贴方式,健全投入机制,为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提供重要政策支撑。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市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国家、省政策动态,积极争取省以上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各类资金,集中用于农业节水灌溉,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节水装备和配套机具倾斜;市县持续增加投入,将支持节水灌溉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依据省市县5:3:2比例(省财政直管县按省县5:5比例)安排奖补资金。用足用好财政资金。针对不同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分年度明确实施任务、补贴标准。随着规模扩大、实施成本降低、主体投入积极性提高,财政逐年降低补贴标准。小麦、玉米、蔬菜、果树高效节水灌溉年度补贴标准相同,2022年每亩补贴200元,2023年每亩补贴150元,2024年每亩补贴100元,2025年每亩补贴50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发挥金融支农联盟作用,利用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开发的“裕农通”“惠农通”“冀农担”等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开发更多适合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的信贷项目,解决资金瓶颈制约。鼓励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大资金投入,更新完善节水灌溉设施设备,提升农业节水灌溉综合水平。(牵头市领导:张强、张志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适应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趋势,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推进节水设施生产企业、规模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程参与高效节水灌溉,探索多种农业社会化服务形式。引导节水设备生产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市县要在政府购买服务和招投标设计中,注重企业服务能力,中标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须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设立服务网点,提供节水灌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等指导服务,负责节水管带以旧换新、回收再利用;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研发节水效果好、操作简便、适应性强的设施设备。发挥规模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多元并存、突出服务的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将高效节水灌溉纳入托管服务范围,培育一批懂技术、精管理、会操作的农田灌溉队伍,确保节水设施设备高效使用。对从事高效节水灌溉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优先安排相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将节水设施覆盖率作为评选省、市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的重要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不得参评。完善节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量奖励规模主体,农田水利投入重点向节水成效高的主体倾斜。建立节水灌溉技术推广队伍。有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的县(市、区)要充实人员力量,加强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强化专业培训,编制技术规范,全力搞好节水灌溉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七、完善税价管理机制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化水价改革,加大农业用水经济调节力度,利用价格杠杆倒逼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尽快普及,促进节水农业加速发展。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按照国家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统一安排,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适时调整农业生产用水限额和农业超额用水税额标准,做好超限额农业生产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把指标细化分解到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实行政府定价的大中型灌区,逐步提高用水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的井灌区,严格落实定额管理、超用加价制度,使节水灌溉成为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自觉行动。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灌溉用水信息管理系统,井灌区推行“一井(泵)一表、一户一卡”,按水量收费;暂不具备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条件的,实行“以电折水”,按电量收费。大中型灌区渠首及干支渠口门全部实现计量供水,新建、改扩建工程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切实做好节水技术推广、设施维护、水费征收等工作。超额加价多征收的水费通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用于节水灌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实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总体上基本不增加农民负担。(牵头市领导:张强、张志峰;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要根据年度任务,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分年度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和实施主体,县级实施方案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县分别建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召集人的节水农业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支持政策、工作安排等。在农业农村部门设立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任务分解、督导考核。各县(市、区)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坚决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每年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修改完善下一年度实施任务、补贴政策等内容,促进项目更好落地落实。结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市、县政府将农业用水效率、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覆盖率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相挂钩。对全域推进、效果明显的县(市、区),经省级评估验收后给予专项奖励;对在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约谈,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1.2021—2025年全市农业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分解汇总表
   2.2021年、2022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新增任务分解表
   3.2023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新增任务分解表
   4.2024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新增任务分解表
   5.2025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新增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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