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 通 知
发布时间: 2021-03-23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17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2021〕21号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
通 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中心领导同意,现将《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根据本计划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3日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为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提升中心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制定2021年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突出法制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和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
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邀请法律顾问授课、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强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开好局。完善和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自身法治意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学习活动以科室(管理部)为单位,每人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小时,自学不少于32小时,确保学习任务的完成。
三、立足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中心年度工作重点和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级新颁布、新实施的与住房公积金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以“保障职工住房权益”为主题,通过网络媒体、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和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强化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以“住房公积金服务进单位”活动为载体,定期开展政策宣讲,特别是新设立企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活动,宣传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及时解答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难问题,为缴存单位和职工办实事、解难事。以行政执法为抓手,结合社会评价意见和职工投诉情况,对未建制重点企业和被投诉单位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大行政执法与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检查,依法打击骗提骗贷行为。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中心网站功能,充实普法宣传专栏。创新宣传平台,开设中心政务公开微信、微博,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完善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普法宣传橱窗,加强中心法制学习、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利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和委贷银行网点,开展面向社会广泛的宣传活动。
五、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安排
(一)时间安排:4月份
人员安排:党组成员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党内法规学习,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
(二)时间安排:6月份
人员安排: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政策库》和《制度汇编》。
(三)时间安排:7月份
人员安排: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各支部集中组织学习。
学习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四)时间安排:9月份
人员安排:中心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中心法律顾问授课。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五)时间安排:12月份
部门安排:法规检查科牵头组织,中心各科室配合,各管理部自行组织。
工作内容:“12·4国家宪法日”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六)时间安排:由司法局安排时间
人员安排: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工作内容: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好第13次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
六、相关要求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依法治理的措施,围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法制化建设。
(二)自学和集中学习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并做好学习记录。
(三)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法制教育宣传学习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各项活动,中心办公室要做好宣教活动的后勤和经费保障工作。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35份)